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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村(社区)工作考评方案

时间:2021-10-12 11:14:04 浏览次数:

 2020 年村(社区)工作考评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工作职责及重点任务,充分激发村级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督促各村(社区)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执行力和战斗力,整体推进“美丽·生态”建设,针对我镇各村(社区)2020 年工作综合考评,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评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实绩论英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考评口径统一。

  2.突出重点的原则。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既要系统全面又要重点突出,坚持经常抓和重点抓、抓重点结合,促使各项工作常抓不懈、齐头并进。

  3.调度推进的原则。分季度组织实施重点目标考核工作,强化调度,压茬推进,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以季保年,争创一流业绩。

  二、考评内容

  针对 21 个村(社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保障、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农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社会事务与退役军人服务、控违拆违与网格化管理、就业社保、人口计生与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与应急、信访维稳综治 14 大项及上级安排的阶段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三、考评方式

  2020 年村(社区)工作考评采取季考核与年总评结合的方式进行。次季度首月根据上季度阶段性工作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初步考核排序并兑现奖惩(具体考核办法一季一定),同时强化工作调度推进;明年初综合考虑平时的季度考核与本年

 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评打分,其中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后三位的村(社区)不得评为一等奖。对涉及到的考评内容,由镇分管领导和对口业务部门参照区目标考核方案,分别就 14 大项具体工作制定考评打分细则(见附件 1),明确具体分值,进行逐项打分。评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判,并经镇党委会审核把关、研究确定考核评比及奖惩结果。综合考评采取百分制办法,单项工作考核满分为 100 分,再按照各项工作所占年度综合考评比例进行加权汇总为初步考核总分(各项工作权重分值见附件 2),且在初步考核总分基础上另有加分因素、扣分因素。

  加分因素(同一事项被不同层级宣传推广或表彰的以其最高加分值为准,不予累加):1.凡有特色做法被区、市、省级以上(含省级)当做案例典型宣传推广的,分别加0.2分、0.5分、1分。2.提供承办区、市级现场会的分别加0.5分、1分。3.工作受区、市、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分别加 0.2 分、0.5 分、1 分(需正式表彰通报文件)。4.提供有效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并进入考察洽谈环节的加 0.5 分;承载招商引资项目,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当年取得重大进展的加 1 分;村(社区)自主招商的新增企业(含商贸企业)当年纳税 20 万元(区级收入)以上的加 1 分,当年纳税 50 至 200 万元(区级收入)的加 2 分,当年纳税 200 万元(区级收入)以上的加 3 分。5.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 50 万元以上的加 2 分,年增幅达 50%以上的加 1 分。

  扣分因素:1.党风廉政建设。村(社区)正职干部、村(社区)其他干部、普通党员受党政纪处分的每例分别扣 1 分、0.5 分、0.1 分。2.信访维稳工作。进京访每例扣1分;赴省访每例扣0.5分;到市访每例扣0.2分。3.其他单项工作被区、市、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直接影响全镇考核排名的分别扣 0.2 分、0.5 分、1 分。

  四、考评结果

 各村(社区)在上年度奖励资金中预留 2 万元作为承诺保证金和罚扣基数(扣完则需补足),季度工作考核排序作为当季奖励与罚扣保证金的依据;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设四个等次,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鼓励奖若干名,研究落实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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