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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推动组织人事工作创新

时间:2022-04-20 16:28:02 浏览次数:

党虽然已有55年的执政历史,积累了丰富的执政经验,但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对党提高执政水平、巩固执政地位提出了严峻挑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都必须面对这个挑战。从组织人事工作角度讲,组织人事部门担负着为党执政选拔、使用、培养干部尤其是优秀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具有直接服务于执政能力建设的显著特点。只有从根本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才能不辱使命,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贡献力量。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主要议程,深刻反映了新世纪新阶段执政能力建设这一重大战略课题对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对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对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极端重要性。
执政理念的进步要求组织人事工作观念创新
中国共产党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党所承担的历史任务更加艰巨,经历的考验更为复杂。革命者向执政者角色转变的最大变化,就是暴力斗争向和平治理的转变。党从不断经历的挫折、教训中学习并掌握执政经验,经历了一个长期的积累过程。最初可能是模糊、感性、初级的执政认识,随着深入实践和系统总结,已经逐步转化为清晰、理性、成熟的执政理念。组织人事工作者作为执政者群体的一部分,客观上既伴随着这种变化,主观上又参与和创造着这种变化。过去偏重政治要求却忽视专业条件的干部选拔标准,如今要辩证的统一和操作;过去偏重于组织认可作为确定干部使用的唯一尺度,如今正向以群众认可为衡量的重要尺度的趋势发展;过去以岗位需要作为人才择业的被动追求,如今已经被双向、多元、开放、崇尚机遇和价值的新职业观所取代。党的执政理念的每一次升华,都体现着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深入,换来的是国家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而组织人事工作观念的创新,则是这种发展进程在组织人事工作领域的具体反映。用创新观念指导组织人事工作实践,使得执政建设能够始终得到源源不断输送的人力资源,而通过人的自身作用,更加速了执政理念的革新和完善,从而推动更大一轮的科学发展。组织人事工作与党的执政的这种既是服务、又是促进的关系,充分说明,组织人事工作不仅需要增强干部保证能力,同时又要善于为党的执政建设酝酿和蕴藏新的发展动力。
组织人事工作的观念创新体现在几个重要方面。一是尊重客观规律。做好组织人事工作依靠的是熟练掌握和科学运用人的成长、发展、流动、竞争等各种规律,正确理解人的自我价值体系与组织系统目标之间的有机联系。切实尊重客观规律,自觉强化规律意识,真正用规律指导组织人事工作实践,使人才适得其所,才能得其所用,组织事业的兴旺方能保证;二是发扬政治民主。党的执政经验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发扬民主,尤其是政治民主。体现到组织人事观念中,就是重视人才、尊重群众。要给予人才和群众充分发言的权利,开辟人才和群众发挥民主作用的途径,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的质量。比如,对待一项新的决策,鼓励人才参与决策,提出意见;对待重要岗位,支持人才公平竞争,积极表现;允许人才犯有可以谅解的错误,并给予他申诉辩解和纠正的机会;广开渠道,让群众参与提出对人才使用、评价和考核等意见,释放民意对干部工作的积极影响;动员群众对组织人事工作进行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在制定政策措施中注重张扬人性化内涵,在刚性制度中贯彻人本精神,提供人才自由选择成才的机遇和条件,破除各种不利于人才成长的体制性弊端,体现组织人事事业对个人价值创造和人的发展的关注,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从事具体的组织人事工作业务时,组织人事工作者应加强修养,自觉养成服务观念,淡化“管理者”意识,把人力资源真正当作“第一资源”看待;四是崇尚求真务实。无论是革命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党在求真务实作风上坚持得好,事业就一定发展,一旦扭曲,事业就很受挫。从今天的现实环境看,求真务实不但包含“实事求是”的基本定义,还兼具“科学管理”的新内涵。组织人事工作同党的其他政治工作一样,坚持基本原则和创新发展之间没有任何矛盾,理应随时代进步,增强科学性,促进合理化,使组织人事部门成为一个懂得讲究科学、善于运用科学的高效率工作部门。
执政者的高素质要求组织人事工作重视能力培养
任何一个国家的执政党,其执政能力都不可能一夜形成。长期的执政实践锻炼,以及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是执政党从幼稚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中国共产党处在新世纪新阶段,执政的任务更加繁重,有必要使每一个执政者懂得,只有具体地提高执政者的综合素质,使其不断胜任日益复杂的执政工作的需要,才能有效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长久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夯实执政必备的社会基础。
短时间内迅速提高全体执政者的素质是难以做到的。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人事工作选贤任能的作用,为执政岗位重点选拔和使用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尤其是选准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显得十分必要。同时,广泛利用各种资源,重点扶持执政者能力培养工作,加大执政者素质的培养力度,为大批高素质执政者的产生创造条件,必然有利于扩大执政者受训群体,加快执政者培养速度,提高执政者培养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足够的有较高执政能力的执政人才。
当然,执政能力的自如运用和不断提高需要较长时期的锻炼过程。就目前的情况来说,国际国内复杂环境和新的形势、任务,要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把切实提高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5个方面的能力作为紧迫和重要工作来抓:一是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二是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三是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执政方式的改进与完善要求组织人事工作加强制度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抓紧解决执政能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里提到的“不断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与执政方式”,本身就是执政能力建设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的集中体现,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要求的重要方法革新。
执政方式的改进与完善,不仅在于对陈旧的、不合时宜的执政管理模式进行除旧布新,还在于重新界定党与其他各级组织和群众,即与执政对象之间建立符合时代特点和要求的新颖的执政关系。改革开放前后的不同历史时期,党的执政方式经历了从封闭、束缚、集权、僵化、过度依赖政策手段的特点向开放、自由、民主、科学、追求法治管理的特点的重大转变,这是党不断探索适应形势要求的执政方式的新成果。现在的工作,则是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提高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执政方式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水平。组织人事工作在党的执政方式的改进与完善进程中,完全能够和有必要走在全党各项工作的前列。
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化水平,始终是组织人事工作一以贯之的追求。近年来,党的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建设取得较大成绩,先后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一大批规范党委决策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推荐、竞聘、考核、培养、监督、交流、辞职免职等重要规章制度,“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组织人事工作领域得到深入贯彻和深刻体现,组织人事工作的制度建设成果保障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然而,在国际环境深刻变化、国内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时期的新的形势下,组织人事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仍显得不够全面均衡,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旧制度的改善和新制度的设计仍迟滞于形势的发展。这一切,与成熟的执政党所要求的执政体制法制化的目标有相当距离。从加快执政方式的改进与完善的要求出发,大力推进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建设步伐,组织人事工作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首先,树立“制度中心”思想。组织人事工作的第一要务应以制定各项制度为核心,全面规范组织人事工作的方方面面,无论重要的或日常的组织人事工作事务均纳入制度管理的范畴之中,从而改变以往简单的、过度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的局面,从根本上实现组织人事工作制度化;其次,加强制度创新研究。适应新的形势,跟踪情况变化,研究制度管理规律,坚持不懈创新,把制度创新作为工作突破的主要环节,始终保持制度的先进性;再次,健全制度体系。通过补充新制度,改善旧制度,填补曾经无法管理或尚未管理的制度空白,堵塞以前没有制度或原有制度缺陷的漏洞;第四,加强制度改革,并优先考虑存量改革。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制度管理效果的反馈,及时修订制度,提高制度效能,尤其对组织人事工作新的体制机制设计和原有的体制机制改进,即增量改革与存量改革中应优先考虑存量改革。因为实践证明,大量的不合理的工作模式主要存在于旧体制的弊端之中。
执政效果的认知要求组织人事工作改善评价机制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成果,最终要体现在党的执政工作中,由每一个执政者的具体执政效果来检验。以执政效果为标准,不仅能够衡量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效,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行业乃至整个全局中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可以印证各级党委、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政者在各个层面的执政工作中是否正确履行了职责,是否为其执政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应有的推动作用,是否真正体现出代表所在地域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组织人事工作将执政效果作为当代执政者业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指标,是组织人事工作结合时代要求,对干部考核考察制度作出的新的调整和发展,是贯彻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用实践培养干部的思想的具体体现。但是,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常常超出人们预料,许多过去被视为洪水猛兽的事物如今早已习以为常,许多曾经难以理解的现象如今可以从多个角度加以合理解释;同样,今天人们惯于抨击和批评的东西也很有可能在未来又得到认同。邓小平同志曾就一些同志针对改革开放的不同意见,明确指出:“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这充分表明,实际工作中确实有一些当时认识不清、需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的问题。新世纪新阶段,党在执政实践中会遇到更多的这类问题。这就涉及到组织人事工作如何去正确评价干部的执政业绩,评价科学、准确,会为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提供良好的干部保证,评价不当、有误,则可能会影响到事业的顺利发展和干部的个人前程,更可怕的是,这种后果的发生往往当时不能预见,而需要较长时间来证明。这就要求,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强化科学观,通过建立科学的干部业绩评价机制提高对执政效果的认知能力。
当前,许多地方仍然存在对执政干部业绩评价的标准不合理、指标片面化、主体不清晰等弊病。改善干部业绩评价机制,增强评价的科学性,需要组织人事工作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考核要以执政效果评定为主要内容。执政效果不仅是执政者个体的劳动反映,也是评价执政区域发展程度的依据。在考核中体现以执政效果评定为主,既是对干部本人负责,也是对党的执政建设、国家现代化发展和群众利益负责。考核的结果应作为干部使用的首要依据。第二,评价指标设计要科学。除包含反映干部执政业绩的gdp、gnp、ni、社会总产值、供需比例、基尼系数、消费指数、物价指数等经济指标外,还需包含就业、教育、治安、劳动保障、社会秩序、环境保护等社会指标,尤其要重视可持续发展能力这种极端重要的远期因素,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合理的衡量标准,使评价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第三,廓清评价主体,改进评价机制。人民群众永远是干部执政功过的最权威评价者。要破除一些地方狭隘地执行排斥群众、唯组织为重的干部业绩评价机制,真正把群众这个评价主体的地位树立和巩固起来,改革现行的拒绝或不以群众意见为主的评价模式,畅通群众意见的反馈渠道和吸收途径,实现群众对执政者的最终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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