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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安”工作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

时间:2022-04-25 12:28:03 浏览次数:

开展“创安”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在和平建设时期,老百姓最大的愿望就是富裕和平安。没有安全感就不会有幸福感,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创安”工作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乃民心所向,全民所盼,民意所求,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是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的总目标、总任务。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既要有物质文明的加快发展,也要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推进。只有社会秩序良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只有投资环境良好,企业才能平安经营。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就难以实现。

从今年4月份,我xx街道坚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服务“两个率先”的大局出发,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依靠防治“非典”形成的全员发动、保障有力的基层工作网络,以“开放、和谐、勤敏、卓越”的xx精神,凝聚广大干群的力量,群防群治,深入开展创建“无刑事案件社区”、“最安全社区”及“最安全村”活动,确保一方平安,富一方经济。在创建活动中,明确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把意志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创建活动的奋斗目标上来,以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社区(村)作为创建工作的有效平台,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自创建活动开展后,我街道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基层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通过调查了解到,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群众的满意度提高。创建中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的落实,社会治安形势逐步好转,刑事案件发案率比同期下降30个百分点,杜绝了因调处不当而导致民转刑案件、非正常死亡事件及重大案件的发生。

二是通过广泛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宣传教育和开展“扫黄打非”斗争,种植罂粟,吸毒、制毒、贩毒现象没有了,“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监改对象、安置帮教和监改措施也得到了落实,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现象没有了。

四是通过深入开展“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坚持“四个纳入”,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

五是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创安”活动对于社区(村)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起到了促进作用,提高了社区(村)建设和管理水平。

六是“创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两者互为促进的局面。“创安”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同步推进,促进居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和文化活动质量的提高。

开展“创安”工作虽然取得了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出现了重创建轻巩固,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使创建的质量和效果受到影响。二是“创安”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仍然存在多头管,关系不顺,力量分散等现象。三是公安机关主力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工作不够落实。四是“创安”经费不到位。由于缺乏奖金锻造后续投稿,正常运作难以为继,管理上呈现滑波。五是与“创安”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安全小区管理的职能,经费保障,治安协管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使很多问题难以解决。七是地区之间存在的不平衡的现象,安全小区范围的划定不规范,不仅造成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形成治安死角。

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的要求,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创建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基层“创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创建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党政主管应切实承担起负总责、亲自抓的“一把手”工程和执政为民的实事工程,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创建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制度中,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励。

二、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既是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促进创建活动有效开展的重要组织保障。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人民满意、善于战斗的队伍。

三、可通过标语、橱窗、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大创建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以增强广大群众防盗和自我防范意识。同时,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村”、“法律进农户”及创“三户”等活动,加强对社区(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教育,营造全民参与“创安”的良好氛围,促进齐抓共管机制的建立。

四、创建工作的开展需要各部门的密切支持,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通过协作和广大干警的积极参与。同时还要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综治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指挥畅通,协作有序,网络健全,保障有力”有效工作机制。在创建活动中还需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以加强部门及责任人的职责。通过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表彰和奖励,对不重视创建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责任,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主动接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指导,并按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自身创建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社区(村)需完善“一组四室”的建立,即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综治办公室、矛盾纠纷调处室、警务室、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继续加强辅警队伍建设,对外来人口按50户房屋出租户或300名流动人口配备1名协管员的比例组成协管员队伍和专职辅警,加强协管员、辅警队伍建设。

六、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犯罪预警和防控网络,推进警务改革,着力做到社区警务、街面巡逻防范,群防群治、治安卡口堵控,单位内部防范“五个到位”,即打、防、控、堵、疏“五措”齐下,增加驾驭社会治安大局的能力。全力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安全,为经济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七、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解决“创安”的经费和物质保障,使基层“创安”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可通过大力发展保安服务、物业安全管理、外来人员居住租赁及科技防范等社会治安防范产业,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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