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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访稳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2-05-16 19:42:01 浏览次数:

    当前,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与以往相比,涉及面更广,情况更复杂,处理难度更大。把握关键,找准矛盾切入点,健全机制,正确解决和处理农村社会矛盾,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农村稳定工作主要存在:一是农民的整体素质较低和法制意识淡薄。在农村,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文化水平低,无法接受和学习新知识。有的村民在遇到山林、土地、移民补偿等纠纷时,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透,就抱着“人多势众,法不责众”的心理进行聚众闹事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二是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当前,大部分农民仍以基本农业种植等为第一产业为主,城乡之间、村民之间的贫富差距拉大,少数人因心理失衡,导致行为失范,甚至铤而走险。有相当一部分的村级组织以前完全靠收取各种规费维持运作,税费改革后,很快“断炊”,因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无钱办事,影响村级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也无力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直接影响村级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是政策公开不够,管理不规范,引起群众的不满情绪。主要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在政策宣传上干部本身撑握政策不够全面,在政务公开上不具体、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群众不能及时了解政策方面的情况,在执行政策上造成群众的误解,认为是有关部门贪污了政策,从而扰乱了正常秩序,激化了干群矛盾。
    四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村与村之间的山林、土地权属不清,特别是一些有争议的山林、土地存在你争我夺的现象,村与村之间纠纷不断。而村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因为群众认为他们是政府代表,替政府讲话,因此对他们不信任,有发言权的往往是村中真正德高望重的人。
    五是群众对上访问题认识上有偏差。在国家明确信访条例后,部分群众在上访中解决了一些问题,就过余认为凡解决不了的问题,哪怕是违背原则和政策的,只要一级一级上访就能解决,造成不上访不解决、上访必解决的错误认识。
    归纳起来,问题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土地征用善后问题;二是部分村民对村级财务的使用存在想法;三是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出现的信访老户;四是弱势群体生活困难;五是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过硬,处理问题不果断,导致群众不信任。六是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认识上有偏差。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主要存在三种不正常现象:其一,责任分工不正常。农村社会稳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但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与协作,而且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承担起稳定一方的责任。然而许多地方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从而使之成为农村稳定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其二,特别是针对当前经济发展的势头,各地都在千方百计的搞招商、引项目,缺乏对稳定工作的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出问题不处理。没有做到农村社会稳定工作的“关口前移”,没有着力在预防上下功夫,以至于许多本可避免的无法避免,导致工作被动。比方说因电站移民涉及土地补偿等问题引起的上访,只要平时注意作好政策宣传,提前做好预防工作,加强和群众的沟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就会大为减少。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公开度,把国家的有关政策实实在在的讲给农民听,把政策指给农民看,消除群众对政策的猜疑,矛盾自然迎刃而解,群众满意了,社会稳定了。二是出了问题不愿意处理。社会稳定工作说起来麻烦,处理起来棘手,不容易出成绩,费力不讨好。因此,很多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心理上不愿意插手不稳定工作,唯恐陷进去拔不出脚,脱不开身,影响个人的升迁。三是工作成本高。很多基层领导和相关同志对群众不断上访、越访都比较头疼,深感稳定压力之大。不说平时工作,仅仅是在党的重大活动中,各级领导及很多工作骨干都要投放很大的精力对长期无理上访户及各种有可能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进行严密监控,确保社会稳定。尽管如此,仍无法避免一些工作疏漏,出现个别越级上访现象。这下就更苦了基层的同志,又是派人找,又是派车接,稳定成本高得惊人。
    对此,当务之急是建立科学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运行机制和信访工作机制,以上农村社会稳定中存在的一系列不正常现象,最主要的还是工作机制运行不畅造成的。
    1、抓紧建立科学的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运行机制。第一,要坚持“关口”前移,建立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从强化基层,强化基础,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入手,研究、探讨、落实农村稳定工作的预防措施,力求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高效的处理机制。对各种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行归纳、分类,搞好协调分工,明确处理程序、处理时限、工作责任,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落实下去。第三,奖罚分明,建立全程的评价激励机制。对不稳定因素的预防、产生、处理、结局等各个环节进行评价,哪个环节的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哪个环节作得好,就表彰哪个环节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和同志。将农村稳定工作质量与干部提拔任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鼓励更多素质高、能力强的同志从事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以干部队伍的稳定,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第四,大力加强农村的法律保障。一是要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要协调各方面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二是要认真落实村民组织法。要切实推行民主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村务行为的规范化。三是要建立农村法律援助制度。要发动广大法律工作者面向农村,为农民提供适时的法律援助。第五,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是要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要把工作能力强,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选拔到党支部班子,夯实党支部的群众基础,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要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要把一些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以及有威望的老同志组织起来,建立村民小组、村委会以及乡镇三级调解组织。三是要加强治安信息员队伍建设。要把一些责任心强、热心帮助他人的党员干部选为治安信息员,并加强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第六,大力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是要建立农村社会稳定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与村委、村委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农户要层层签订稳定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同时要建立奖励机制,把稳定工作责任与与奖惩挂钩,做到奖罚分明。二是要建立适应农村的“打防控”一体化体系。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村民的思想动态,对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要成立治安防范巡逻队,实行义务巡逻。对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给予严厉打击,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三是要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各级调解组要坚持早排查、早发现、早化解,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四是要积极开展边际联谊、联防、联治、联富活动。
    2、坚持群众路线,从转变信访工作方式抓稳定。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针对农村实际,要实现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下村调查不得少于5次,其它干部不得少于10天,对下村调查处理问题的情况由综治办统一核查,分类处理,并实行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增强干部的下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变信访办理为信访服务,把信访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相结起来,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镇设立专门信访接待室,每天有一名镇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接访,所有接访人员都需做好上访笔录。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对来访群众,做到耐心听取申述,虚心听取批评,有效地防止了“一说就吵,一谈就崩,一定就跳”现象的发生,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事实上大多数群众上访多是反映某个村、或某个部门、单位该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把推进政务公开、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民主管理、落实民主权利作为稳定信访工作的突破口,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就业、群众生产生活、计划生育、土地纠纷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从根本上消除群众信访隐患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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