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程序
一、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的方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按照调解争议程序调解矛盾纠纷。如当事人双方自愿自行调解的,也可以自行调解。
二、调解工作人员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在3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对不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应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然后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调解工作人员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公正调解。调解纠纷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调结。
四、如对沟通调解处理不满意时,可向主管部门申诉;如再有不满或仍未能解决问题时,可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