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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六篇

时间:2022-06-23 13:28:01 浏览次数:

【篇一】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20xx年10月10日至20日,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20xx年度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

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xx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四)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共改造d级危房2000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在项目资金的安排上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原片区所在地中心集镇的高完中,计划每年改建2—3所。20xx年已启动对茶坝中学和奇章中学的校舍维修改造。茶坝中学1542.69平方米教学楼新建项目已基本竣工;二是城郊结合部的中小学校,计划通过3—5年持续投入,逐年改建,使城区学生入学难有较大改观。目前已对城郊的四中、七小进行了改扩建;三是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二、存在问题;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

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

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

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xx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

截止目前,20xx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

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

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篇二】

**县审计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的通知》彭审发〔2018〕6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年至**年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整合其他专项资金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资金,以及闽宁资金、行业扶贫、定点帮扶和其他社会帮扶资金。

二、自查内容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历年审计和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责任分工

四、涉农资金收支情况

详见附件《**县**乡**-**年涉农资金收支情况统计表》

五、资金管理措施

1、坚持在扶贫资金实施过程中做到:①按扶贫资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②按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不变;③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

2、坚持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做到: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②依法进行财务核算;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资金。

3、坚持在扶贫资金使用督查过程中做到:①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公示,②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抽查。

六、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前段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不够深入。

2、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七、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全乡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乡涉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涉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包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上狠下功夫,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篇三】

一、农村会计代理制工作考核补助经费使用情况

**年度考核补助资金。根据《关于印发<**区农村会计代理制专项考核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9号)文件要求,对全区11个镇(街道)**年农村会计代理制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农林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拨**年农村会计代理制工作考核补助经费的通知》(奉农〔2018〕80号)文件,下拨补助经费31.95万元。全区共确定优秀名额12名,每名奖励1000元。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服务功能提升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的通知》(甬农发〔**〕109号)和《关于印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奉农〔**〕53号),经**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申报,局组织专家组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后同意立项。公示无异议后,9月19日下发《关于下达**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笋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奉农〔**〕173号)。

11月底该项目完工后,**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提交了“竹笋烘干”和“油焖笋系列产品加工”生产流水线竣工总结报告及竣工申请验收报告,并委托**市**区正德会计事务所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12月14日,局组织项目验收专家组对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现场实物审查验收,核定建设资金为88.59万元。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20日下发《关于下拨**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笋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奉农〔**〕250号),拨付项目补助44.295万元。

2、示范社奖励资金。根据《关于印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的通知》(甬农发〔**〕109号)精神,**市对新增的国家示范性专业合作社给予8万元奖励。**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年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年区农林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拨**年**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奉农〔**〕65号)文件,将**财政奖励资金8万元下拨给**市**银龙竹笋专业合作社。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甬政发〔2014〕6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奉政办发〔2014〕116号)。我局与财政局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办法的通知》(奉政农〔2014〕214号)和《关于印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196号)文件,明确扶持条件和标准,进一步规范的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以及验收程序与资金拨付要求,在制度建立有效保障措施。

**年度10月底前,符合补助条件的村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经过相关镇(街道)审查后上报土地流转情况,12月初区农林局和财政局全面审查验收,经公示后,区农林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奉农〔**〕247号文件,下拨补助经费28.7352万元,具体支出如下:**财政19.3881万元,**财政9.3471万元。涉及松岙、裘村、西坞等3个镇(街道)4个村,其中村级补助12万元,流出土地农户补助16.7352万元。其中**财政19.3881万元,主要用于:流出土地农户415户,补助面积669.405亩,每亩补助200元,计13.3881万元;西坞街道游雁村达到整村流转条件,可给予10万元补助,因**年已补助4万元,**年还需补助6万元。**财政9.3471万元,主要用于:流出土地农户415户,补助面积669.405亩,每亩补助50元,计3.3471万元;应家棚村、杨村村和后山村分别补助2万元,计6万元。

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省、**市总体部署,我区**年3月出台《**市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奉政办发〔**〕32号),明确工作进度和任务。**年6月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服务作业单位为山东省地质测绘院,并在7月下旬签订合同,合同价格为每亩20元,总价为525万元(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折算);为了确保工作质量,**年5月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第三方监理单位为**核工业测绘院,合同价格为每亩3元,总价为66万元(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折算)。**年支出资金汇总如下:

1、测绘单位完成区域内农村承包土地面积70%的工作量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157.5万元;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资金共288万元,主要用于11个镇(街道)土地确权工作村级工作人员的务工补贴,其中第二批168万元,第三批120万元。

3、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第三方监理费13.2万元。

【篇四】

根据《中共**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对我市扶贫工作暨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儋纪〔2018〕79号)要求,我局对交通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6月6日,海南省**市农村公路交通扶贫六大工程累计开工建设里程1349.9公里(四批项目),投资额22.89亿元,占总投资(xx亿元)的86.12%。其中自然村通基层完成长度459.9公里,占开工里程34.07%;路面完成长度433.9公里,占开工里程的32.14%;累计完成工程投资xx亿元,(其中征地费xx亿元,县道旅游路xx亿元,危桥改造xx亿元,村村通xx亿元,窄路面加宽xx亿元)占已开标投资(22.89亿元)35.12%,占总投资30.25%。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自查工作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农村公路建设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公路建设养护科、财务室、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交通扶贫资金使用自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协调指导。

(二)全面认真开展自查。一是我局专门安排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公路养护人员、财务人员从3月10日开始对海南省**市农村公路交通扶贫六大工程全面梳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按项目整理立项、资金下达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金下拨等资料进行自查。二是对做好各个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料一一进行查阅,检查资金支付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合规。

三、存在问题

(一)未及时按规定执行公里工程六大工程扶贫资金公开和公告制度。

(二)年度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批复不及时,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慢,影响群众满意度和脱贫成效。

(三)个别工程项目推进比较慢,原因是征地拆迁工作推进缓慢,土地纠纷问题较多。如县道x500东成至光村段由于征拆工作不到位,至今仍无法开工建设。

(四)个别工程项目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如东成张宅村自然公路等项目弯沉值、级配、硬化厚度达不到要求。

(五)工程支付材料不完善,支付进展慢。如木棠镇陈宅村自然村公路、东成镇山村自然村公路已完工近半年时间,由于月支付报表不完善,因此进度款仍无法及时拨付。

四、下一步打算

此次交通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活动,我局未发现有涉及扶贫领域政策、项目、资金违纪违规的现象发生。

通过此次认真分析不足,逐一对照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查摆,认真分析存在的困难,制定下步工作打算如下: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对农村公路六大工程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照计划保质保量100%完成自然村通硬化、窄路面加宽、生命安全防护工作。

(二)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督促承建单位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坚持定期对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篇五】

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下达**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通知》(财社﹝**﹞1835号)精神,结合我镇灾情、受灾困难群众等因素,为管好用好此项资金,我镇按照如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严管资金使用范围。此次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我镇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困难程度及紧急程度实施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扩大使用范围。

二、明确补助对象的确定及申报程序。此次困难群众救助的对象是因灾造成“缺钱、缺粮、缺劳力”的三缺户、常年特困户等。优先照顾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的五保人员、低保人员、优抚对象、残疾人员及重灾缺粮和缺衣少被的特殊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既突出重点,又适当考虑面上的救助,切实将补助资金用于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户申请、村民委员会(分场)评议、乡镇政府(农场)审核、县民政部门核定”的程序逐级审核报批,坚持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登记造册,完善公示制度,公开透明发放过程,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镇、村要妥善保留公示图片)。

三、确定补助标准。此次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补助口粮标准月人均一般不超过90元,衣被、取暖等补助视灾情因素酌情考虑。

四、严把补助资金发放关。此次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由县通过惠民直达工程打卡发放,各村于1月15日前将打卡发放花名册(附表2)纸质和电子版报民政所,经公示无异议后,打卡发放到户。

【篇六】

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工字〔**〕60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81人,其中工会会员人数81人。全年工会经费收入242413.52元,其中工会会员缴纳会费4524元,行政补助收入237732.95元,其他收入156.57元;全年工会经费支出209109.2元,其中职工活动支出56592.2元,职工集体福利方面支出102600元,业务支出23945元,其他支出25972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区林业局工会自2015年成立以来,都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工办发[2015]7号)、**省总工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会经费账户和工会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办发[2014]39号)、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经费管理的通知》(**工字[2015]29号)等文件精神,配齐配强工会委员会班子,建立独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执行过程中没有利用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没有违反工作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没有使用工会经费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没有利用工会账户设立“小金库”;没有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而是建立了独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没有截留、挪用工会经费行为;没有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我局工会工作将依托主管部门,规范基础管理,强化经费监督,深化服务内涵,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工会经费预决算管理,对工会经费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努力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工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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