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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政局军转安置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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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民政局军转安置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

201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恪守“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民生工程,切实保障了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困难群体的生活权益,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维护了稳定,推动了发展。现将我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12年工作总结

双拥优抚及退伍安置工作扎实推进

1.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抚恤、定补金。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及时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补助标准,2012年1-10月共发放抚恤、定补经费385.69万元,发放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18.3万元。同时做好优抚对象、“五老”人员临时困难补助工作,2012年1-10月共发放临时困难补助4.08万元。

2.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医疗补助等政策的落实水平。我区现有392位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享受“三重”医疗补助,2012年1-10月共发放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补助15.04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解决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3.做好退伍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12年共接收农村及城镇退伍士兵219人,拟发放城镇退伍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9.56万元,拟发放退伍兵自谋职业补助金70万元,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433.28万元。

4.继续落实参战退役人员审核上报工作。我区现有1954年10月1日以后入伍的参战退役人员308位,每位每月领取350元生活补助,所有参战退役人员已全部列入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范围。

5.开展多种形式的“双拥”共建活动。我区发挥辖区驻军部队多的优势,以创建“双拥模范区”为载体,开展了军地共建、警民共建、地校共建等多种形式的共建活动。春节前召开全区迎春军政座谈会,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580户,发放慰问金11.26万元;“八一”期间,区四套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部队,发放慰问金28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542户,发放慰问金15.73万元,并召开庆“八一”军转干部茶话会。

6.做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审核认定、发放工作。经过初步摸底,目前全区共上报农村籍退役士兵842名,拟发放经费56.7万元。

二、2013年工作计划

积极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认真贯彻《军人优待抚恤条例》,进一步落实抚恤政策,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动优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继续拓宽医疗援助对象的覆盖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援助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贯彻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心支持驻区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支前工作,组织军民共建活动,重大节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驻区部队活动。

XX区民政局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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