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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09 23:39:24 浏览次数: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工作总结

  2019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围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服务大局,全面开展以医疗服务卫生、医疗废物及医疗污水处置、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社会抚养费征收、打击“两非”为重点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通过全体卫生计生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 2019 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努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集中学习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此武装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了问题检视和整改落实,支部班子和每个党员进行了 2 次问题检视和整改,使我局工作人员思想素质得到提升,道德修养得到熏陶,政治理念接受洗礼,工作作风更趋扎实。

  二、严把卫生许可质量,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将卫生许可证制度作为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的重要措施,严把卫生许可质量,同时响应国家“放、管、服”政策,切实做好政务中心窗口工作,服务群众,建立了一审一核制度,实现卫生许可证从申请到发放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只跑一次”,实现了群众方便、快捷办证的承诺。

 2019 年我局共核发放卫生许可证 119 家。

  四、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一)扎实推进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厉打击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和非医师的违法行为,将打击非法行医作为扫黑除恶整治医疗乱象的重要工作内容来抓。2019 年,医疗机构卫生监督股共出动卫生监督员 660 余人次,共查处无证行医、非医师行医 20 起,立案 20 起,公告取缔 10 家,处理 20 起,总计没收药品器械50 余箱,罚款人民币万 6 万余元,部分案件正在处理中。其中查处了 7 起外地人员在我市开展针灸、拔罐、牙医、中医等流动行医的行为,均当场对其非法器械物品予以了收缴,但由于其流动性对这些行为予以立案我们只能以取缔到位结案。经过历年的非法行医打击,县城的非法行医现象得到了比较彻底的遏制,主要在农村还存在此类违法行为。查处的非法行医以牙科、游医药贩、针灸理疗为多,我们对非法行医以取缔为主要手段,不姑息不迁就。

  2、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执业行为,重点查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使用抗生素、超诊疗科目、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违规执业行为。在检查中我们将抗生素的使用是否规范作为其中的一个重点。今年出动卫生监督员300多人次,对全县120余家公、私立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全年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300 余份。对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 10 家医疗机构和超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违法行为1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坑生素的5家医疗机构予以立案处理。检查中我们发现有涉嫌使用别人名义办理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设诊所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数家,但此类证据难以取得。有待进一步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发放和年度校验考核上严格审查,进一步加强监督并严厉处罚而得到改善。违规执业立案共18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理到位16起,总计

 罚款 7 万余元。

  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开始实施。科室随即组织对该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并将该条例作为之后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内容。

  4、规范各医疗机构的放射诊疗工作。今年对各医疗机构开展的放射诊疗技术的监督规范作为股室的一项重点工作。结合日常监督对开展 x 线放射诊疗的家医疗机构进行了 2 轮监督检查,全部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对申请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审核做到许可前严格把关,许可后规范管理。

  5、为开展扫黑除恶整治医疗乱象,我们执法人员对非法行医的广告牌、广告纸一律予以拆除、毁除。对大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广告实施了彻底清理,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发布医疗广告,未经批准不得向外发布医疗广告。

  6、2019 年,我局共接到社会群众举报案件 9 起,其中涉及医疗纠纷的 4 起。我局出动卫生监督员 180 多人次,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案件所涉及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处取证,对举报非法行医、游医的 5 家予以了取缔,2 家医疗机构予以整改,全部处理到位,所有的举报及督办案件都已向举报人一一回复。

  (二)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1、加强日常监督,本年度对公共场所 426 个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出动车次235 次,出动工作人员 1175 人次,监督频次 478 次,覆盖率达到 100%。2019 年共立案 36 件,现处罚到位 30 件。

  2、推进监督工作,今年重点对未取得卫生许可经营的行为、无健康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对监督检查后积极申请办理的卫生许可并且卫生设施设备、条件比较好的予以限期整改办理。对卫生条件差的无卫生许可证场所擅自经营的予以查处。

 3、全面参与“两会”、高考、学考等重大活动期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在召开重大会议和高考、学考等重大活动期间,我局提前派遣卫生监督员入驻各宾馆、学校等单位对饮用水、餐用具、床上用品、微小气候、消毒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各位代表和考生及广大群众提供良好的会务、休息环境。

  (四)持续开展计划生育监督工作

  1、年初根据各乡镇计生办工作计划、人员配备、账目资金情况等,通过指导和监督,截止 11 月中旬,全市完成社会社会抚养费收入 475 万余元,依法行政得到了进一步推进。

  2、审查审核案卷20余件,其中办理结案开具结案书13件,结案金额36万元,乡镇录入征缴系统案件全部及时审批,完善率达到 99%。

  3、对乡镇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认真审核并移送法院,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6 份,纳入征信系统黑名单 30 份,通过法律途径震慑了被征收对象,被征收对象主动缴费或和解。

  (五)落实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2019 年全年共检查医疗机构 190 家,其中个体诊所 105 家,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和服务中心 3 家,乡镇卫生院 26 家,民营医院 11 家,卫生室 39 家,市级医院 3 家,疾控中心 1 家,医院医疗门诊部 2 家。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8份,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到位的 1 家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1、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监管力度。多数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分类收集不符合卫生要求,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医疗机构登记医疗废物重量与处置中心交接单上的重量不符,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暂存时间超过 2 天,占 52。6%。我市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以来杜绝了医疗废物院内

 流失,但存在暂存时间过长,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不规范,需要进一步完善。今年我局对全市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放弃物进行规范管理,xx 有限公司与市卫生健康局签订了医疗废弃物处置承诺书,久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全市的医院、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医用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处置协议。

  2、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院内感染、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从检查情况来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对院内感染与消毒重视不够,未开展消毒和灭菌效果检测,占 48%;大多数未设置相应的传染病门诊,无专职的传染病防治医务人员占 82.3%;对于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各医疗机构都有相应的制度上墙,有传染病登记本和疫情报告卡,都有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传染病报告人。

  全年涉及传染病防治、消毒、医疗废物立案 12 件,处罚金额 2.2 万元。

  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为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今年对市市政供水单位3 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13 家,二次供水单位 4 家进行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65 份,立案查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9 家,学校自建供水 1 家。加强水质检测,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第三方检测公司一起,对我市市政供水单位 2 家,二次供水单位 10 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8 家、对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抽样检测,合格率 80%。对 3 家抽样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 0.9 万元。对 3家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了处罚,处罚金额 0.9 万元。

  我市共有中小学校 219 所,其中农村小学 134 所,农村中学 60 所,城区小学12所,城区中学13所。2019年5月开始对学校开展了高考保障和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监督抽查的重点内容是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学校饮用水卫生的传染病管理情况,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我市学校均能做到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健全、防控措施到位,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但部分学校仍然存在因病缺勤病因

 追查不落实、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涉水产品批件索证不全、黑板照度和课桌面照度不达标等问题,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41 份。

  五、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稽查工作

  (一)加强卫生监督行政许可质量稽查

  根据年初制定的计划,我局组织开展了卫生监督行政许可质量稽查,对在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稽查通报或督办通知形式反馈给相关股室,提高了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质量。

  (一)消毒服务机构日常监督

  今年我局对消毒服务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 2 家运行的消毒服务单位进行样品无偿抽样检测,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并予以公布。对 xx、xx2 家餐饮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开展了高考保障工作,对辖区内的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 2 次监督检查。

  (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

  制定了 2019 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按月督促卫生监督协管员及时上报协管月报表,汇总信息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年我市各乡镇协管站巡查1602次,发现信息1例,报告1例,交办1例。在市卫生健康局的安排下,对我市 26 个乡镇医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年终考核,按照要求对我局负责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进行考核、评分、排名和奖惩。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组织下,对 29 个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协管员进行一次系统的协管业务培训。

  (三)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工作

  根据省市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要求,督促内部相关股室按月上报许

 可和处罚信息。及时录入日常监督信息。载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 100%。由于省系统的更换,数据未及时导入,部分人员操作不熟练,处罚信息上报至国家系统 22 起,上报案件数偏低;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网络培训学习未达到 30 学时的 11 人,已通知督促尽快完成。

  (四)内部稽查工作和内部业务培训。

  举办了为期 5 天的内部人员业务培训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按月开展内部稽查,督促案件查处与上报工作。依行政处罚对象申请,协助 xx 市卫生健康局举办一场行政处罚听证会。

  六、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其他工作

  (一)积极推进“两非”工作

  2019 年,我局积极推进“两非”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强化治理源头。一是定期组织全市医疗机构妇产科、b 超室、西药房医师学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打击“两非”行为相关文件。二是建章立制用制度规范行医行为。三是严格审查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对妇产科、b 超室、药房等科室的从业人员一律取得的资质才能上岗。四是制定《打击“两非”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建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提供有价值线索。2019 年通过重点打击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与群众举报相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扩大侦查线索,加大打击力度,查处了一件典型两非案件:xx镇 xx 村 xx 介绍 xx 至 xx 省 xx 县 xx 医院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展现了我市打击两非行为工作的决心和力度。

  (二)高度重视扶贫工作

  1、积极传达扶贫政策。2019 年,局班子成员带领扶贫工作组多次赴 xx 镇 xx村进行扶贫,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部门有关扶贫的相关政策,并组织村支

 部领导干部及贫困户学习,确保扶贫政策深入人心。

  2、整理扶贫资料,清理不符合政策的贫困户。2019 年,我局扶贫工作队对贫困户进行清查,依据国家政策及上级文件要求,通过户口清查、资产清理等方式,清理了不符合标准的贫困户。

  3、加强基础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从抓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全面完善各项民生工程。今年自来水已经全部安装到户,完成危房改造 4 户。成立了移风易俗理事会,村级财务监理会。建立了村级安保网络监控,广播宣传全覆盖,大力提高精神文明建设。

  4、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共赠送了大米41袋,召开了2次民情恳谈会,所有结对干部到贫困户家中帮助搞卫生,融洽干群关系,33 名结对帮扶干部自费向贫困户家庭送米、送油、衣物和慰问金。

  5、积极帮助贫困户脱贫。今年我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协助村支两委开展了危房改造帮助xx村发展了肉牛养殖产业,养殖肉牛近十头;协助xx村委建立农业合作社,发展新型农业生产模式。2019年我局帮扶xx村脱贫户数为7户。xx村将于今年底摘掉“贫困村”的帽子。

  七、存在困难

  (一)相关的法律法规滞后。行政立法不到位,“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医疗机构卫生立法相对滞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十几年从未修改,远远不适应当前医疗服务市场执法监督工作需要,执法工作存在盲点。

  (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发展。我局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中所需经费不足,导致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执法仪器设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执法设备及办公设备缺乏且老化不能使用,工作中难以实现快

 速、准确、全面的监督监测目标,限于经费问题,成本高的检测项目无法开展,新的检验项目不能开展,无法适应目前多变的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三)行政处罚的力度相对较小。其一行政处罚中的警告缺乏威慑力。在实际卫生监督工作中,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细则》有关规定对违法机构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还是很多,但是仅仅警告两字对违法机构并无威慑力。其二罚款的额度相对较低。罚款是卫生行政处罚中使用频率最多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但是它对彻底铲除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收效甚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细则》是1994年9月1日颁布实施,依1994年的社会经济状况和物价水平制定出来的“1万元以下、5000 元以下、3000 元以下”的罚款在当时是惩罚严厉的,代表了政府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的决心。但是今年已是 2019 年了,经历 20 年来的多次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人民币贬值,对非法行医、科室出租承包、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这些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扰乱医疗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仍然处以“1 万元以下、5000 元以下、3000 元以下”的罚款,将只能使违法者因违法成本极其低廉而对罚款更无所惧,甚至在心理上还会把罚款当成一年一度的“管理费”,当然也使得这两部法规在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心目中都变得极不严肃。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全面二孩政策等计划生育政策的变更,影响了征收对象的缴费态度及心理,导致社会抚养费征收来源锐减,征收难度骤增,非税任务完成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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