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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交通稽查布控(4篇)

时间:2024-02-20 16:40:03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交通稽查布控(4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交通稽查布控(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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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稽查布控篇一

【篇1:稽查部】

稽查部管理条例

一、概述

督导部是公司服务质量管理的检查督导部门。代表公司对各部门、各岗位以及各级人员的工作

质量及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奖惩和考评,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确保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和目标战略的顺利实施。督导部下设督导主管和督导专员,具体负责工作质量检查督导、现场

落实制度执行情况,违章违纪现象处罚、调查处理顾客来信、留言、服务投诉和服务矛盾,负责公司内部宣传工作导向,为公司决策提供第一手管理资料。

二、稽查部岗位结构图

三、岗位职责

稽查主管

直接上级:副总经理

直接下级:稽查专员

1、根据总经理授权,根据公司制度、《员工手册》、《公司奖惩条例》以及岗位职责和服务规范,对

公司各岗位进行督导检查。

2、建立三级督导检查体系即①主管级②部门级③公司级,即督导部代表总经理行使检查、督导职权。

3、建立督导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抽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不定时等方式,每天按公司统一的制度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随时通报各相关部门,同时记入《检查日报表》,作为奖惩处理的重要依据。

4、加强系统化管理,每周、月上报各项督导指标数据统计表,加以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管理方面的重大事故草拟专题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并作为培训导向交人力资源部研究并存档备

案。

5、发现公司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即1)对发生的问题没有搞清楚不 放过;
2)违纪者对错误没有认识不放过;
3)未对当事人按公司规定进行正确处理不放过。

6、及时收集和整理顾客意见反馈表,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送报公司总经理。

7、认真处理公司内部各部门间的工作投诉,并及时执罚通报。

8、负责“督导检查专栏”,每周一期。

9、负责建立公司服务质量管理和督导检查档案。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专员

直接上级:督导主管

1、带头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模范执行管理制度,不断吸收最新管理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业

务管理水平。

2、坚持原则、服从领导、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公正奖惩,及时兑现。

3、熟悉和掌握公司的各项制度与各岗位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制度实施日常

工作检查、督导。

4、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司员工的利益。

5、及时发现和处理日常工作发生的各类矛盾,准确全面地向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反馈一线第一手资

料。

6、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督导部工作规范要求

(一)督导主管工作规范

1、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法检查,注意仪容仪表,保持仪容风纪,言行举止切实对公司

形象负责。

2、公正执法、以理服人,始终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大于总经理”的工作原则,执法过程中

要态度和蔼,一视同仁,不卑不亢,时刻维护公司的利益。3、日常检查督导要做到:

1)开门前,查公司各部门考勤情况,查员工迟到人数,仪容仪表,以及进场纪律和早班会情况。2)开门后检查公司环境质量、顾客服务、礼貌用语、督导各级岗位人员的职责、规范及制度执行情

况。

3)晚班后,检查清扫卫生工作,班会后,跟进培训及清场工作。4、检查督导工作标准。

1)认真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执行督导检查。

2)要做到敢于管理、严于管理、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发现问题,立即制止或规劝,并根据《奖惩

条例》和有关规定对照执行。

3)督导检查要认真做好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问题内容和处理结果。

4)每天必须按检查向各部门反馈督导日报表,涉及到的奖罚也必须按程序和规定及时兑现。5、督导主管工作纪律

1)加强自身纪律,提高督导水平,树立督导员良好的工作形象,凡因督导人员执法不公,有徇私情或见而不管,管而不严以及奖罚不及时的,根据情节轻重,对本人一次性罚款50元-200元,并予以过失警告或记过处分。

2)督导主管不能以身作则,违反公司制度时,按公司《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3)督导主管连续受到二次记过处分或工作不称职者,调离督导部,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4)督导主管违纪时,由部门或人力资源部行使督导执法权。

5)被处罚人投诉,督导主管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予以辞退或开除。

(二)督导工作规范要求

(一)督导检查的依据、范围、方式

1、依据:督导检查主要依据《河南麦帝乐养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公

司奖惩条例》和总经理指令。

2、范围: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工作及设施,均属督导检查之列。

3、方式:

1)常规督导检查

a、每日由督导主管抽查若干部门。b、每周对各部门抽查一遍。

c、检查后,当日填写督导检查日报表,反馈到各部门并按公司规定,正确处理,奖惩兑现。2)专题督导检查

a、每周由督导部围绕工作的若干方面,如员工仪容仪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设施运转

状况、卫生状况、突发事故处理等,做出专项督导检查计划进行督导检查。

b、各部门根据督导部督导计划,做出相应的部门督导检查计划,并实施部门自查督导。c、专题检查后,要写出专项检查记录。3)明察暗访

a、不定期邀请本行业的专家,集团公司领导及厂商和公司长期会员,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

明察暗访。

b、暗访的专家及有关人员采用固定邀请形式,每年进行2至3次的暗访检查。

暗访采取秘密形式,由总经理和督导部负责组织。

c、暗查后,暗查内容资料由督导部核实,整理后转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

(三)投诉处理

处理顾客投诉、厂商投诉以及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投诉是督导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合理控制公司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1、公司受理的投诉来自三个方面

1)店内投诉,即总服务台投诉意见书、总经理信箱。2)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意见反馈、厂商反馈意见。3)店外寄信投诉和电话投诉。

2、公司各部门收到投诉信箱后,必须签署部门调查处理意见,并于当天或次日上午,送报督导部汇总,各部门受理的各种投诉,不准隐瞒或不报。

3、督导受理的投诉,从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拿出督导部调查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

4、督导部每月25日将各种投诉汇总后,并做投诉情况分析报告,分发各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5、处理投诉必须坚持“真实、准确、及时、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厂商及广大消

费者和员工的权益。

五、公司三级督导制度

(一)督导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服务质量管理检查督导工作,并行使检查、督导、奖

惩、考核权。

(二)公司三级督导体系,即督导部代表公司行使全面服务质量管理监督检察权;
部门级在部门主管

领导的领导下对本部门各业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主管级负责对本管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部门主管、经理和部门主管领导即是本部门的行政领导,也是公司三级督导的负责人。其督导

业务受督导部指导、检查。

(四)公司督导、检查工作由督导部同一规划、部署、组织和实施。

【篇2:稽查科岗位职责】

稽查科岗位职责

一、科长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以下职责:

1.负责依法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以及市场秩序的监督稽查工作;

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组织制定全市药品抽验计划;

3.组织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负责对全市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

4.指导县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开展对全市药品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5.“药品快速检测车”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的处理。

二、副科长岗位职责:

协助科长做好分管范围工作。

三、具体岗位职责

1.岗位名称:药品、医疗器械投诉和举报工作 1.1工作内容

(1)组织拟订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制度规定;
(2)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工作进行统计汇总,并提供分析报告;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举报、投诉工作的核查、协调和查处。1.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1.4工作规程

岗位人员按照领导批示办理,提出办理意见报科长审核;
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局领导审批后发文(函)。1.5投诉、举报查办程序

收到举报信后,根据举报内容转交有关县局或直接办理,起草转办函或答复意见,报科长审核或审批;
由分管局长批办的,报分管局长审批。

1.6工作流程图

2.岗位名称: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 2.1工作内容

(1)组织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督稽查;

(2)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药品违法行为;

(3)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4)负责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督查督办。2.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2.4工作规程:

岗位人员接到科长批转的资料后,起草转办函或组织查处,立案查处的按案件办理程序报科长审核;
科长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局领导审批后下达处罚决定书。3.岗位名称:药品抽验 3.1工作内容

(1)制定全市药品监督抽验方式和工作重点;

(2)依法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

(3)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3.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市?2006?379号)3.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3.4工作规程:

(1)起草年度药品抽验计划,讨论研究后报分管局长审批,下发相关单位;

(2)组织落实药品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并开展各项抽验工作,掌握药品抽验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假劣药品的发案特点,制定相应的药品监督抽验方式,报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4)对药品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5)对《药品质量公告》中的药品,组织依法查处,并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4.岗位名称:医疗器械抽验 4.1工作内容

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任务。4.2执法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 4.3执法责任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4.4工作规程

(1)组织落实医疗器械抽验计划的各项内容,开展各项抽验工作;

(2)对医疗器械抽验不合格的品种,报科长、分管局长批准后作出相应的处理;

(3)对国家局公告医疗器械抽验和省内抽验不合格的品种,依法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

5.岗位名称:指导和督查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稽查工作 5.1工作内容

(1)组织拟定、部署和下发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计划;

(2)负责解答县局稽查工作的业务咨询;

(3)函复县局稽查工作的有关请示;

(4)指导、督查县局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5.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5.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的法律责任 5.4工作规程:

(1)接收科长批阅的资料和相关意见;

(2)根据资料反映的实际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处理意见送科长审核,报分管局长签发(或送相关科室会签);

(4)将领导签发文件资料转发或电话告知县稽查部门;

(5)通过“网上稽查”系统告知或反馈工作处理情况。

6.岗位名称: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培训全市药监稽查人员队伍 6.1工作内容(1)负责组织对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轮训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药监稽查人员管理工作。6.2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6.3执法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6.4工作规程:

(1)制定全市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考评工作;

(2)组织建立全市药监稽查人员数据库;

(3)组织培训全市药监稽查人员队伍;

(4)临时抽调全市药监稽查相关人员开展突发性重大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主题词:执法 职责△ 通知

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依法治市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六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4月3日印发

共印25份

【篇3:专职稽查员岗位职责】

稽查员职位说明书

交通稽查布控篇二

政和分公司公营车稽查员岗位职责

为加强运输纪律稽查(以下称运纪稽查)管理工作,规范运纪稽查行为,提高运纪稽查效能,有效预防、遏制违反运输纪律行为的发生,确保运纪稽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岗位职责:

一、运纪稽查是指本公司运纪稽查人员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在执行公务和履行职责中,对所属公营车或协议委托客车驾乘人员遵守运输纪律、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稽查的活动。

二、运纪稽查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重证据、讲事实。

三、运纪稽查以明查、暗查、随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以真正起到预防、遏制违反运输纪律行为发生的效果。

四、运纪稽查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稽查工作一般应选择在安全、可行的地点进行。

五、运纪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过程中,必须有2名(含2名)以上人员在场,并佩戴公司稽查证,实行文明稽查、礼貌稽查。

六、执行“跟车暗查”方式的,运纪稽查人员必须携带公司安全服务质量满意调查表,在跟车过程中,依照公司服务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对驾驶员的表现进行认真考核和评价。如发现违纪行为或嫌疑,要认真确实掌握相关情况,待客车到达终点站时进行查处;
如稽查人员只有1人,可电话联系终点站相关管理人员协助查处。

七、查处违纪行为时,须认真如实填写稽查记录,切实做到证据充分、确凿,记录详细,手续完整,尽可能减少取证反复。

八、分公司每月安全运纪稽查不少于8次。

九、运纪稽查人员发现违纪问题应及时向分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如发现徇私情隐瞒不报者,视为共同违纪。

十、分公司接到运纪稽查书面报告,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书面上报上级公司。

十一、运纪稽查结束后,运纪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保存、备查。

交通稽查布控篇三

2020年4月19日

交警岗位职责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乌海市公安局交警岗位职责

一、交警队长岗位

第一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负责警队的全面工作,带领民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维护班子团结,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班子廉洁、高效;
加强党、团组织建设,维护内部团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思想觉悟。

第三条 结合实际,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检查和总结考核工作。

第四条 带领民警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先期处理道路上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交通秩序,压降交通事故,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交通信息,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订针对性措施。

第六条 注重与公安机关内外搞好协调关系,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建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

第七条 加强民警的教育训练,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和警务技能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警务实战技能、执法办案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

第八条 主持研究制定交警队伍建设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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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和检查落实。依法对交警队伍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第九条 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保护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十条 坚持科技强警,提高民警应用交通科技装备的能力。第十一条 参加值班、备勤,履行值班民警职责。

第十二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指)导员岗位

第一条 负责警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的条例条令、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

第二条 调查、了解民警的基本情况,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活动。

第三条 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负责对民警的培养、考察、推荐、选拔工作。

第四条 全面负责警队党、团支部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共青团青年突击队的作用。

第五条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纠正队伍中存在的违纪现象和不良倾向,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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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七条 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和警民共建活动,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

第八条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督促民警做好武器、器材、装备的管理、维护与保养工作。

第九条 参加值班、备勤,履行值班民警职责。第十条 协助队长做好业务工作。

第十一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内勤民警岗位

第一条 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各类工作情况、信息、统计报表,草拟各类文件、报告及其它文书。

第二条 负责文件的收发、呈阅、传递、归档工作,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建立各类工作台帐,做好电话、会议记录并及时上传下达。

第四条 负责单位行政印章及业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第五条 协助领导搞好内部管理,负责对民警进行日常考勤、考核。

第六条 负责计算机网络信息内容的维护与更新工作。第七条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工作。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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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发放、保管有关票据,做好财务结报工作。

第九条 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登记、核对工作。第十条 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一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路面执勤民警岗位 岗位职责:

第一条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条 开展道路治安管理,依法检查嫌疑车辆、盘查嫌疑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第三条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五进”宣传。第四条 先期处理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违法犯罪活动。第五条 根据上级部署,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第六条 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第七条 接受群众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八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高速公路民警岗位 岗位职责: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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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属中队民警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各类法律文书制作归档、执法质量检查、勤务考核、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负责协警及交通治安义务协管员的培训和指导等业务工作。

第二条 负责起草收发文件、管理文书档案、建立业务及队伍基础台帐、填报业务报表、收集上报信息,宣传报道、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文秘工作。

第三条 负责装备器材管理、财务管理、票据凭证管理、营房营具管理、伙食管理、内务环境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勤务中队民警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路面巡逻执勤、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

第二条 负责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先期处理;
按简易程序调处事故。

第三条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第四条 掌握路面及交通设施完好状况,协助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管理,检查督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规范。

第五条执行堵控任务,盘查嫌疑对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第六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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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事故调处民警岗位 岗位职责:

第一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管辖权限划分,做好辖区内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第二条 根据交通事故事实情况和法律条文,对交通事故认定提出初步意见,经集体会办、领导审批后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按规定向当事人宣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三条 依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按规定制作调解笔录、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第四条 根据交通事故等级及当事人的违法情况,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的要求,规范制作交通事故各类文书、案卷,做好交通事故案卷材料交接工作,交接手续清楚,整理归档及时。

第六条 积极侦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第七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车管民警岗位 岗位职责:

(1)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位职责 受理岗位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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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申请资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②预约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③核发《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机动车驾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④告知申请人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日期。

⑤收存相关资料传递至考试岗位、档案管理岗位。考试岗位

①按期进行科目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②对考试申请人身份进行考前核实,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

③与考试合格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
同时,对考试不合格的申请人告知其不合格原因。

档案管理岗位

①复核受理岗位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资料。

②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以下简称《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准考证明》;
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③制作机动车驾驶证或者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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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复核、整理资料,符合规定的,装订、归档。(2)机动车业务岗位职责 登记审核岗位

①认真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办理机动车业务的申请资料。

②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并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

③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④符合规定的,受理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申请,确认档案编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牌证管理岗位

①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收回或者核发号牌。

②制作《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③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

档案管理岗位

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登记资料,装订、归档。

(3)其它业务岗位职责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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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导岗位

①按职责和权限复核机动车业务的全部资料。②复核错误的登记事项和更正内容。③处理各岗位反映的问题。④监督检查各岗位的工作情况。⑤受理群众投诉。⑥处理其它日常事务。嫌疑车辆调查岗位

①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②复查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嫌疑的车辆,询问嫌疑车辆的有关人员并做笔录,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立案侦查。

③定期将新登记车辆的信息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对比。

④其它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2020年4月19日

交通稽查布控篇四

乌海市公安局交警岗位职责

一、交警队长岗位

第一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负责警队的全面工作,带领民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 维护班子团结,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班子廉洁、高效;
加强党、团组织建设,维护内部团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思想觉悟。

第三条 结合实际,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检查和总结考核工作。

第四条 带领民警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先期处置道路上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交通秩序,压降交通事故,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交通信息,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订针对性措施。

第六条 注重与公安机关内外搞好协调关系,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建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

第七条 加强民警的教育训练,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和警务技能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警务实战技能、执法办案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

第八条 主持研究制定交警队伍建设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依法对交警队伍进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第九条 落实从优待警措施,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保护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十条 坚持科技强警,提高民警应用交通科技装备的能力。

第十一条 参加值班、备勤,履行值班民警职责。第十二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指)导员岗位

第一条 负责警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的条例条令、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

第二条 调查、了解民警的基本情况,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组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活动。

第三条 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负责对民警的培养、考察、推荐、选拔工作。

第四条 全面负责警队党、团支部建设,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共青团青年突击队的作用。

第五条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纠正队伍中存在的违纪现象和不良倾向,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 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第七条 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和警民共建活动,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

第八条 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督促民警做好武器、器材、装备的管理、维护与保养工作。

第九条 参加值班、备勤,履行值班民警职责。第十条 协助队长做好业务工作。

第十一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勤民警岗位

第一条 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各类工作情况、信息、统计报表,草拟各类文件、报告及其他文书。

第二条 负责文件的收发、呈阅、传递、归档工作,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建立各类工作台帐,做好电话、会议记录并及时上传下达。

第四条 负责单位行政印章及业务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第五条 协助领导搞好内部管理,负责对民警进行日常考勤、考核。

第六条 负责计算机网络信息内容的维护与更新工作。第七条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工作。

第八条 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发放、保管有关票据,做好财务结报工作。

第九条 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登记、核对工作。第十条 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一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路面执勤民警岗位 岗位职责:
第一条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第二条 开展道路治安管理,依法检查嫌疑车辆、盘查嫌疑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第三条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五进”宣传。第四条 先期处置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违法犯罪活动。第五条 根据上级部署,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第六条 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第七条 接受群众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八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高速公路民警岗位 岗位职责:

(1)直属中队民警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各类法律文书制作归档、执法质量检查、勤务考核、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负责协警及交通治安义务协管员的培训和指导等业务工作。

第二条 负责起草收发文件、管理文书档案、建立业务及队伍基础台帐、填报业务报表、收集上报信息,宣传报道、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等文秘工作。

第三条 负责装备器材管理、财务管理、票据凭证管理、营房营具管理、伙食管理、内务环境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勤务中队民警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路面巡逻执勤、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

第二条 负责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先期处置;
按简易程序调处事故。

第三条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条 掌握路面及交通设施完好状况,协助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管理,检查督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规范。

第五条执行堵控任务,盘查嫌疑对象,接受群众报警求助。

第六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事故调处民警岗位 岗位职责:

第一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和管辖权限划分,做好辖区内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

第二条 根据交通事故事实情况和法律条文,对交通事故认定提出初步意见,经集体会办、领导审批后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按规定向当事人宣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三条 依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按规定制作调解笔录、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第四条 根据交通事故等级及当事人的违法情况,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案卷文书》的要求,规范制作交通事故各类文书、案卷,做好交通事故案卷材料交接工作,交接手续清楚,整理归档及时。

第六条 积极侦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第七条 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车管民警岗位 岗位职责:

(1)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岗位职责 受理岗位

①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申请资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

②预约科目

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③核发《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机动车驾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收存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④告知申请人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日期。

⑤收存相关资料传递至考试岗位、档案管理岗位。考试岗位

①按期进行科目

一、科目二或者科目三考试;

②对考试申请人身份进行考前核实,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

③与考试合格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
同时,对考试不合格的申请人告知其不合格原因。档案管理岗位

①复核受理岗位收存的资料和科目

一、科目

二、科目三考试资料。

②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以下简称《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准考证明》;
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③制作机动车驾驶证或者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④复核、整理资料,符合规定的,装订、归档。(2)机动车业务岗位职责 登记审核岗位

①认真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办理机动车业务的申请资料。

②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并查验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

③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④符合规定的,受理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申请,确认档案编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牌证管理岗位

①确定机动车登记编号,收回或者核发号牌。②制作《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③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交机动车所有人。档案管理岗位

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复核、整理登记资料,装订、归档。

(3)其他业务岗位职责 业务领导岗位

①按职责和权限复核机动车业务的全部资料。②复核错误的登记事项和更正内容。③处理各岗位反映的问题。④监督检查各岗位的工作情况。⑤受理群众投诉。⑥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嫌疑车辆调查岗位

①处理机动车业务岗位反映的涉嫌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机动车的问题。

②复查具有走私、盗窃、抢劫以及无进口证明、非法拼(组)装嫌疑的车辆,询问嫌疑车辆的有关人员并做笔录,及时移送有关业务部门立案侦查。

③定期将新登记车辆的信息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对比。

④其他执法部门办理涉嫌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需要查阅档案或出具证明时,负责接待并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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