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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渎检科科长述职报告

时间:2022-04-17 16:14:03 浏览次数:

我于二oo一年三月主持本院法纪检察科工作,二oo三年元月通过竞争上岗担任本院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职务。任职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本院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加大办案力度,注重案件质量,确保办案安全”的工作思想,全面正确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能。三年来,共初查案件43件43人,立案25件25人,其中涉及公安、司法人员的案件9件9人,涉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案件16件16人,重特大案件5件5人,所立案件全部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结案率达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先后多次被区委、区直属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区政府评为普法先进个人,被抚州市院评为“优秀公诉人”和“市级优秀检察官”。在本市渎检工作目标考评中连续三年荣获第一名。2004年2月,被抚州市院评为标兵个人。现将任职以来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政法坚定,公正执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面,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观念、执法力度、执法水平提出了诉的更高要求。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的“星级创优”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教育活动,与全科干警共同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增强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和办案安全教育。我与全科干警一道,坚决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查办各种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临川的经济建设和投资环境的改善作出一定的贡献。

二、转变观念,开拓进取

我负责该院渎检部门的工作以来,坚持把位置前移创先作为工作的奋斗目标,把促进办案的发展和进步作为渎检工作的落脚点。为克服办案中破零即安、位置居中的观念。从抓认识入手,转变大家的观念,把创先争优意识贯穿于日常的具体工作之中,扎根于干警心中,增强干警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为使办案工作有长足的发展和进步,适时转变观念,把办案视野由过去长期经营的领域转变到更宽的层面上,把查办新领域新罪名的渎职罪案作为办案工作新的增长点,重点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及少数公安司法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并主动出击,采取“内联外扩”的方式,寻找案源。全科干警奋勇争先、工作热情高涨,工作业绩每年都上了一个新台阶。2001年共立案7件,该年的立案数是前三年的总和,2002年共立案9件,2003年又立案9件,使该院渎检工作持继保持在全市先进行列。

三、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中,我除指导、协调或指挥查办案件工作外,自己还坚持办理案件。2003年,在科里办案人员减少,案件任务重的情况下,我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团结全科同志克服了种种困难,我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团结全科同志克服了种种困难,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种渎职侵权犯罪案件9件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件2人,全部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案件侦结率达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在做好该院渎检工作的同时,为办案骨干还被抽调到市院先后参与办理了二件专案工作。2003年元月中旬,办理专案刚从广东出差回来,我又与全科同志连续奋战10余天,立案查处了一起烟草专卖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再次实现了该院办案的“开门红”。元月30日晚,当我从广西北海警方获知市院专案组追捕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消息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第二天,已是大年三十,我又与专案组的其它成员一道踏上千里追逃犯的路程,正月初三,从上海市将张某抓获并押回抚州。随后,又参与案件的预审和调查取证工作,使案件顺利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受到了市院领导的表扬。

四、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多年来,我一直坚持在办案第一线,始终面临着腐败和反腐败的严峻考验。我能够时刻保持清醒和坚定,做到了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在办案中,能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廉洁从检。2003年9月,在对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汪某涉嫌滥用职权案进行初查时,我得知自己的爱人与汪某的爱人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又住在同一个大院内,但我不因为是熟人而徇私情。为避免办案中的干扰,我巧用侦查技巧,以民事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诉为由,与民行科的同志联合进行初查,隐蔽了调查的意图,达到了初查目的。该案立案后,汪某通过他人多次讲情,被拒绝后,又企图送礼物给我,遭到我的严厉批评。案件侦结后,我依法将该案移送公诉部门审理。在做好表率的同时,我还十分注重全科的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案件的管理工作,杜绝办私案、办人情案的现象。

五、不断学习,努力创新我接受过正规的大学学历教育,为适应新时期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需要,又参加了法律本科自学考试,并获得了法律本科学历。根据渎检工作管辖的罪名多、涉及的法律法规面广的实情,我加强学习与渎检工作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敢于在办案实践中运用。2003年3月,我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不久的《的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的问题的解释》,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原区建筑综合管理站质监员饶某立案侦查。此案是该《解释》颁布实施后,全市检察机关应用该《解释》所查办的第一例渎职罪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解决重立案数、轻判决数的问题,减少渎检工作结案中“二高一低”的现象,我结合办案工作实践,制定了抓好案件质量的四条有效措施,取得很好的实效。2003年立案查处的付解文滥用职权案起诉到法院后,被作有罪判决。这是该院三年来作有罪判决的首件渎职罪案,也是2003年全市检察机关作有罪判决的首件渎职罪案。为此,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会议上,我还代表本院渎检部门介绍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经验。此外,我还善于分析渎检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总结办案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结合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经常撰写调研文章。2003年,我撰写的四篇调研文章先后被高检院、省院和市院的刊物所采用。由于自己的不断努力,使本院的渎检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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