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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汇报材料

时间:2022-05-11 15:49:01 浏览次数:

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自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动员会议之后,我们__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层层动员,明确工作任务。立足于“早发现、早解决”,精心选拔抽调干部,深入细致地排查调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的梳理分类,因案施策,初步提出解决的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__乡现有25个行政村,1个集体农场,156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25905人,耕地面积47812亩。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各种利益关系的再调整,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特别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土地承包流转、村务管理、家庭婚姻邻里纠纷,农产品收购、玉米制种纠纷以及社会保障、社会筹资、金融债务等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日益突出,有些还酿成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加之我乡地处城郊,环县而居,又是由因行政区划调整后合并的乡镇。矛盾纠纷多,越级上访多便成了一个“特点”。
            二、主要做法
            针对这一问题,自2006年以来,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全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在手上,倾斜领导力量,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排查力度,强化解决措施,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有效预防了重大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使今年群体上访事件比去年有明显下降。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在总结、推广几年来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以乡司法所为依托,以各包片负责工作组为支点,以各村治保调解主任为网眼的长期排查调处动态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各村调委会、十户调解员网络,完善职责,在“选、培”上狠下功夫。即:选齐、配强队伍;组织短期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探索调解方法与技巧,理清工作思路。
              二是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规则和工作方法。建立了以“民情报告单”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即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查,重大节目及活动的重点排查,敏感时期及有关政策出台前的超前排查,共性问题的联合排查,突出问题的专项排查。为各类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解决”奠定了基础。一年来,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6余件,调处54件,调处率96.5%。使广大群众对乡政府的信赖度明显上升,使我乡越级信访总量大幅下降,越级上访的批数和人数稳中有降。
              三是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实行归口调处的工作机制。完善滚动排查、信息报送、定期通报、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不断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对全乡每月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重大信访问题和积案分类建档,有主要领导阅批后及时确定专门领导挂牌督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个矛盾、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包案调处制和挂牌消号制。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牵头领导深入到所挂靠的村,就本人负责督办的和该村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查研究,靠前指挥,面对面做排查调处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从而有效地控制了矛盾纠纷的扩大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四是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责任落实。乡、村、社三级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并将维稳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加大考核力度,狠抓落实,对因工作不利,造成矛盾纠纷扩大甚至“民转刑”案件或引起群体性上访的,严格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包片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格局。
            五是借“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的强劲东风,切实解决农村中存在的各类复杂纠纷和积案矛盾。此次在全省开展的“万名干部下基层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为我乡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注入了新的活力。县上动员会以后,乡党委、政府立即召开领导会议,专门研究此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抽调工作人员组建了七个分片联村工作组。及时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实行统分结合、密切协调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地做好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我们在传达好省、市、县动员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要求各工作组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四注重”:一是注重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坚持和完善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乡、村、社三级调处责任制和经常性的民情访谈报告制。二是注重突破工作难点。在工作中重点突出在土地流转、村务管理、涉法涉诉、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三是注重创新工作方法。要深入群众,排忧解难,带着感情做好耐心细致的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村社调委会、“十户调解员”、道德评议协会等组织和人员的作用,运用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应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注重提高工作实效。要以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目的,注重开展工作的实效性,力求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工作,全面及时地化解和妥善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以“群众满意”和问题解决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依据。集中精力解决一些沉积性的矛盾和问题,大幅度扭转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较多的形势。通过近日来的深入排查,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5起,其中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方面的1起,土地承包流转的1起、村务管理方面的2起、家庭婚姻邻里纠纷方面的3起,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4起,社会保障方面的3起、金融债务方面的1起。这些摸排出的矛盾纠纷已经全部按照挂牌督办的要求确定相关领导进行调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打算
            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缺乏遏制矛盾纠纷不断发生的长效机制;二是由于农村大量的矛盾纠纷是因为社会转型或政策变动而引发的,牵扯面广,解决的途径少。三是农村法律普及率不高,不少矛盾纠纷是因为农民不懂法而引发的。鉴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搞好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自觉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的渠道维护利益诉求。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有小积大的问题。
            (二)狠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以乡司法所为平台,形成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统一由司法所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进一步完善基层调解网络。以乡司法所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社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室,明确一名分管调解工作领导负责并与调委会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体系。
            (三)狠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坚持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矛盾、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度,强化调处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矛盾解决在乡、村一级,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行一线接访制度,开设乡党委书记、乡长信箱,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方案,密切关注土地征用、占地补偿、“两劳释解”人员等不稳定因素的各种动态,积极采取预警、疏导、处置、化解等相应对策,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的苗头纳入视线,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村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并定时上报。二是进一步健全以“民情报告单”为形式的“五排查”制度和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听取村前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处情况报告;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分析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三是坚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追究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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