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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交接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09 23:32:48 浏览次数:

 企业交接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车间管理,维护良好的交接班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企业车间的倒班职工适用于本制度。

 3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交接班管理。

 4 制度要求

 1 4.1 没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以及不满本工种规定学徒期的(包括带级学徒工)人员一律不准上岗独立操作。因特殊需要,不满本工种规定学徒期的徒工上岗独立操作时,必须经过应知应会考试合格,经批准后方准上岗操作。

 2 4.2 班长是操作指挥者,要求有实际经验的本工种工人担任,禁止不满本工种学徒期或 带级学徒工充当班长的职务。

 3 4.3 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按规定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安全监察人员或班长、各级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工作。

 4 4.4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串岗、睡岗,在岗位上不准说笑、打闹、看书、看报和干私活。

 4.5 。

 认真做好本岗位操作记录和交接班日记,要求数据齐全完整,字迹清楚整洁,数据真实。

 4.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要求做到“七不交接”即:

 1 1 )

 操作不正常,没有查出原因不交接;

 2 2 )

 岗位设备不清洁不交接;

 3 3 )

 各项记录不齐全不交接;

 4 4 )

 没有弄清事故原因不交接;

 5 5 )

 工具不齐全不交接;

 6 6 )

 消防器材不齐全不交接;

 7 7 )

 防护器材不齐全不交接。

 7 4.7 连续生产的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按时按路线认真检查,做到风雨不误,班长要按时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记入交接班日记。

 8 4.8 在岗位操作人员因事必须离开岗位时,要向班长请示,经班长同意并找到代岗人员之后方许离开。

 9 4.9 在岗操作人员不得离岗去食堂或家吃饭。

 0 4.10 未经车间批准,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接待外来参观、调查情况人员,本厂领导和处部门人员到岗位找操作人员了解情况时,必须经班长同意,并在不影响操作的情况下方 可进行。

 1 4.11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艺条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 4.12 岗位操作人员有权参加装置停工大修,本岗位开、停工方案研究,方案确定后必须严格执行。

 3 4.13 车间开停工的指挥人员由车间指定的人员担当。厂不得超越指挥人员直接向操作人员下达命令。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指挥。

 4 4.14 上岗时,操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安全作业证”或将证放在岗位固定地点,以备检查。

 4.15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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