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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民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1-10-10 10:27:55 浏览次数:

  大善县农民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粮食核心区建设,坚持“积极引导、大力扶持、搞好服务、良性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做好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土地流转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有效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截至目前,全县工商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民合作社1271 家,入社成员达 18456 户,带动周边农户 96452 户。2014年新注册登记各类农民合作社 303 家,是我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较快的一年。全县土地流转面积已达到 36.13 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38%。

 一、 领导重视 , 给予 保障支持 县委、县政府对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土地流转工作高度重视,作为全县“三农”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县委书记祁文华、县长李维山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政策、资金、措施等方面提供坚强保障。四大班子分管领导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土地流转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民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工作会议,调整充实了大善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了工作指导意见,将农民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

 系,每季度通报各乡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半年召开一次全县农民合作社和土地流转现场观摩推进会议,充分调动了乡村两级的工作积极性。领导的重视支持,为全县农民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发展工作提供了坚强地保障和助力。

 二、协作 配合 , 形成 良好格局 我县全面整合各种资源,互相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搭建农民合作社和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农民合作社和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促进。县委农办作为全县“三农”工作的牵头单位,积极履责,一方面坚持搞好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随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民合作社和土地流转的底数、现状、发展趋势、存在问题等实际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一方面发挥平台载体作用,协调各级各部门,把部门力量、部门优势凝聚到一起,形成了共同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土地流转的合力。县委组织部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农民合作社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主要职责、运行机制等,全县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农民合作社党支部31 个,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235 名,发挥了党组织在合作社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引领作用。县委农办、团县委、信用社三家联合举办了 2014 年度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农民合作社优先提供不高于 30 万元的优先授信及贷款利率优惠。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畜牧局等单位分别组织

 讲师团,为乡村干部群众进行农民合作社业务培训,全县各部门累计完成培训 25 期、3500 多人次;县供销社积极帮助王楼乡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农业局建立了“县有中心、乡有站所、村有网点”的土地流转网络和信息服务平台,方便合作社及时掌握土地流转信息,目前全县土地流转达 36 万亩以上;县农机局正在组织全县有条件的农机服务合作社,组建全县农机服务合作社联合社;网通、移动、电信等通信部门,定期对合作社成员发送产品供求信息、分享管理经验。县电视台定期对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供免费宣传。各级各部门的良性协作、积极配合,在全县形成了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面支持、共同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的良好格局。

 三、落实政策,提供发展支撑 一是财政项目扶持。县财政安排 5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市场营销及基地建设等试点工作;相关部门在实施农业标准化、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涉农项目时,也把农民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对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进行安排。县委、县政府还将农业产业化、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和优质粮食工程、农民培训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测土配方施肥等重点农业工程和项目的实施,与该项工作相结合,优先予以安排,逐步使农民合作社成为承担各

 项农业重点工程和农技推广项目实施的重要载体。

 二是资金贷款扶持。我县针对合作社贷款难问题,积极向市委农办和市、县金融部门汇报沟通,探索创新合作社担保方式,组织以合作社为单位建立担保基金,放大五倍给予合作社贷款。目前,已有永良甘薯种植专业合作社、世纪福农业种植服务专业合作社两家合作社获得金融部门 279 万元贷款支持,其余合作社贷款项目正在由金融部门考察落实。

 三是税收优惠扶持。为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税务部门建立完善了税收登记、管理和政策扶持体系,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合作社办理免税手续。截至目前为合作社减免税收共计 117 万元。

 四是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延发[2010]12 号)及《大善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延政办[2010]116 号)等文件。文件中明确了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粮大户流转土地流转土地的奖励和扶持办法,文件规定,凡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面积连片 300 亩以上,龙头企业流转土地 500 亩、100 亩以上,乡(镇)、村成方连片流转土地 300 亩以上,流转期限 3 年以上的,县政府分别给予 1 万至 2 万元不等的奖励,有效促进了全县土地流转稳妥有序开展。

 四、规范管理,提高运作水平 一是由农办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对全县合作社进

 行分类规范指导。以制订章程和建立成员账户为重点,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合作社的内部管理。

 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基础资料备案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统一的档案管理标准,组织各乡镇对全县农民合作社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了纸质和电子档案,有效规范了全县农民合作社的档案管理和运作程序,提高了农民创办合作社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全县49 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其中国家级示范社 5 家,省级示范社 3 家,市级示范社 41 家。2014年新增国家级示范社 3 家、市级示范社 16 家。

 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合作社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我县借鉴外地经验,帮助引导各乡镇创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协作发展新机制。组织 80 余家农民合作社赴山东等地考察学习了外地创办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先进经验,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县委农办按照“联合聚力量、共同抗风险、多方谋思路、协作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体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组织在王楼镇率先成立了全市首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整合全镇各类合作社,涉及小麦种植、特色种植、农资供应和农机服务等多个方面,通过资源互补共享,实现了合作共赢。

 四是突出特点,抓好合作社品牌建设。积极扶持农民合作社提高标准化生产经营水平,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注册商标 27家,其中 2013 年新增 3 家;无公害农产品 50 万亩,绿色食品45 万亩,有机农产品 10180 亩,农产品地理标志 2 个。大善县贡参果蔬专业合作社种植的“贡参牌”胡萝卜被农业部评为“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大善县永良甘薯专业合作社、大善县延寿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多家合作合作社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对外宣传合作社供求信息。大善县宏兴林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大善县延大柳编专业合作社、大善县喜月果蔬专业合作社等 17 家合作社与北京、郑州、大善等城市大型超市实现了农超对接,拓宽了合作社产品销售渠道。

 五、下步工作 一是围绕优势,加快发展。围绕大善县打造“中国第一麦”的战略要求,扶持发展金粒小麦专业合作社、新良小麦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发展壮大规模,全县力争有 5 家以上覆盖范围在万亩以上的种粮专业合作社。以世纪福、嘉禾粮油、日升粮油等合作社为重点,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同时积极发展农机、金融服务等二、三产业方面的合作社。

 二是强化服务,规范管理。对全县已注册的老合作社,以制订章程和建立成员账户为重点,完善合作社的财务会计、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这些合作社的自主经

 营能力。对 2014 年新注册成立的合作社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服务,从登记前的培育、项目考察、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学习培训、登记备案等工作一项不漏的搞好服务,保证新注册合作社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突出重点,培育品牌。积极扶持农民合作社提高标准化生产经营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申请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和商标注册等工作。

 四是开展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试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放在试点工作的开展上。选择群众积极性高,集体经济实力强,村级班子组织能力强,有一定数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土地流转工作基础的乡镇,对其进行政策法律、合同文本、流程、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同时,在工作中要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有力地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健康蓬勃发展。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在发展农民合作社促进城乡统筹方面,虽然做了一些探索,但还不够深入,合作社的带动能力还不够强。下步,我们将继续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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