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心得体会 > 某县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

某县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

时间:2021-10-11 13:32:15 浏览次数:

 某县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

  某县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

  xx 县为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由板泉供销社引导 xx 村集体联合农户以土地入股方式组建,8 月初开始筹建,9 月中旬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合作社现有成员470 户,入股土地总数达 655.2 亩,成员出资总额 116.2 万元,其中农户以 624 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村“两委”以集体土地11.2亩、增益土地20亩以及区域内农田水利设施入股共计65.5万元,供销社以现金入股50.7万元。主要组建运营模式如下:

  一、明确利益联结分配机制,调动一变两转积极性。在土地股份合作社筹建过程中,统一“三权分置、两项保底、一个比例”建设运营模式。即:按照“三权分置”原则进行利益联结,坚持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不变,充分用好用活经营权,组织农户以土地承包权入股合作社,转成股民(社员);村集体享有增溢部分土地股份转成股东;基层社(为农服务中心)以现金入股,用于合作社土地整理、生产启动资金等。既保证农民利益最大化,也保证正常启动运营,由合作社行使土地经营权,将零散土地进行成方连片整理,统一种植品种和种植模式,开展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按照“两项保底、一个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对农户和村集体持有的土地股份,在实行保底 800 元土地分红的基础上,再享受保底100 元的经营分红(可分配盈余),经营分红统一“农户≧50%:村集体 20%:供销社≦30%”一个比例进行分红,可分配盈余达不到农户和村集体保底分红时,从供销社的分红中优先保证农户的分红。

  其中:为农土地股份合作社根据当地土地流转及农民生产实际,农民和村集

 体入股的土地,享受每亩土地每年不低于 800 元的保底分红;由供销社现金出资50.7 万元,不享受保底分红。在实现收益后,经营盈余在提取 20%的风险金、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补充保险、办公经费后的剩余部分,按照 5:2:3 的比例,用于农民社员、村集体和供销社分红,同时为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合作社前三年还保证社员盈余分红不低于 100 元。这种单项入股双保底分红机制,让农民和村集体感受到土地股份合作社与普通土地流转的区别和好处,吃上了定心丸,大大增加了农民和村集体入股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供销社与农民利益联结不紧密的问题。

  二、健全运营管理机制,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征得全体社员同意制定了章程、社员代表大会、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选举产生了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为充分体现各方权益,推选基层供销社主任和为农服务中心经理、3 名村“两委”成员(代表村集体和农民社员)任理事会成员,负责合作社土地整合、发展规划等工作;推选供销社副主任、村支部书记和会计任监事会成员,推选 3 名责任心强、威信高、懂生产的农民社员成立了生产监督小组,负责经营决策、生产经营过程、财务等方面监督;分别推选供销社主任、村支部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和监事长。

  合作社成立以后,在监事会的参与和监督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不同大田粮食和经济作物轮作套种稳定实现经济效益为目标,规划大田小麦和玉米轮作区 342 亩、大田小麦和红薯轮作区 194 亩、大田小麦和花生 88 亩,自 10 月份起启动运营。

  三、发挥为农服务中心优势,推进整建制全程化托管。合作社根据自身运营规划,将农民入股的土地进行连片整合后,整建制交由板泉为农服务中心实施全程化托管服务。板泉为农服务中心按照合作社种植规划,针对小麦、玉米、红薯

 和花生等不同作物特点,分别制定托管环节、作业计划和标准、服务费用等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双方签订产量、质量和收购价格保底托管合同,托管费用在农产品销售以后扣除。合作社负责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补充保险,为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构筑起最后一道防火墙,形成“土地分红+农业保险+经营分红+整建制托管”的土地股份制合作组织运营模式。

  2018 年合作社种植小麦 218 亩、玉米 147 亩、花生 152 亩和红薯 327 亩。由于受近 14 年以来干旱天气影响,各种作物产量均低于预期数量,合作社实际实现小麦亩均产量 733.6 斤(正常产量约 850 斤)、利润 512.1 元,玉米亩均产量 2000斤鲜玉米棒、利润 462.2 元,花生米亩均产量 360 斤(正常产量约 560 斤)、利润530 元,红薯亩均产量 5000 斤、利润 1170 元。总产值约 115.7万元、总利润 65.3万余元(含保险赔偿 8.4 万元)。由于去年春季大旱特殊天气灾害,为农服务中心和村集体不再参与盈余分红。扣除保底收益 51.6 万元、日常管理及人工成本 6760元、公积公益金 2.6 万元,实际盈余分红 10.3 万元,农户和村集体入股的土地每亩盈余分红 160 元,其中村集体入股的 20.8 亩土地可获得保底加盈余分红 1.99万元。

  为农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试点,对于突破当前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农民和村集体增收等瓶颈难题,端出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供销方案,对于推动供销社回归为农务农姓农的根本属性,不断深化供销社改革创新发展,有着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推荐访问:合作社 典型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