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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2020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1-10-16 14:04:37 浏览次数:

 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2018 年工作要点

  2018 年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下简称“全创改”)的总体思路是:围绕打通“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业创新—新兴产业”创新全链条,坚持面上推进和点上突破相结合,进一步激发高校院所创新活力,提高科技成果供给;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一、释放高校院所创新动能

  (一)争取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权改革试点。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横向委托项目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在法律授权前提下开展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完成人或团队共同拥有职务发明科技成果产权的改革试点。(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

  (二)深化科技成果“三权”管理改革。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激励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按一定比例奖励参与成果转化的相关管理人员。探索推进技术类无形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试点。(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

  (三)推动高校创新人才评价考核机制。选择若干高校开展试点,按照专业技术岗位中教学型、科研型等不同岗位具体职责,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分类细化标准。对应用科研型人才,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考核权重。(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四)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中央驻皖单位试行我省全创改政策。争取中国科技大学、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等参与全创改相关试点

 工作。加快推进中国电子科技、中国兵器工业等集团驻皖单位整合创新资源,开展军工科研院所企业化改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合肥市人民政府、蚌埠市人民政府)

  (五)深化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在下放横向经费管理权、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预算编制调整、区别管理国际科研学术交流与“三公”经费等方面,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六)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人才自由流动。研究制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高校院所设立流动岗位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热情,优化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环境。(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七)探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的创新网络,整合创新资源,加强科技攻关;在科研管理体制改革、高端创新人才引进、科研人员激励、知识产权运用、科研机构评价等改革领域先行先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二、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

  (八)改革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管理和运营机制。在高校、科研院所内部整合现有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事专利管理、技术转移、专利奖励、政策制定等,探索实行技术经理人聘用制,明确利益分配机制。(牵头单位: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编办)

 (九)加快推进公共研发机构市场化管理改革。借鉴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等公共研发机构决策机制,强化执行层,建立具有充分自主权的运行机制。聚焦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构建市场化的人才引进、绩效激励、投资融资、项目遴选等机制,形成自主决策、管投分离的市场化、企业化管理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合肥市人民政府)

  (十)积极争创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由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高校院所,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探索激发创新活力的新机制,构建全球创新网络,争取培育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一批创新企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国资委)

  三、引导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十一)争取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协调,争取早日将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纳入投贷联动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积极申请投贷联动试点资格。(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安徽银监局、省科技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十二)创新国有出资股权投资基金市场化管理改革。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方向,在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考核、国有产权评估方式、项目投资国有产权退出方式,允许管理团队参股和项目团队跟投等方面,研究制定有别于一般性国有企业、符合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规律和募、投、管、退特点的国资运营机制。深入推进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出资股权投资基金创新管理试点。(牵头单位:省国资委,配合单位:省政府金融办)

  (十三)创新产业人才支持方式。针对企业创新需求,完善产业人才认定标准,

 整合、修订现有针对技术研发人员等产业人才的奖励和配套服务政策。(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十四)完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服务体系。建立服务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的协调联动机制,解决人才团队在项目落地和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比照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才配套政策,在出入境管理、生活配套服务、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人才团队同等便利,适时将“江淮优才卡”发放扩大到全省范围。(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

  (十五)创新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指导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行开展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综合执法试点,启动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试点,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信托交易试点。(牵头单位:省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合肥市人民政府、芜湖市人民政府、蚌埠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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