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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项目部高层住宅电气监理细则

时间:2021-10-19 15:01:27 浏览次数: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上21层地下二层,地上建筑面积:37612㎡

 地下建筑面积:3654㎡ 人防层建筑面积1837㎡ 总建筑面积:

 41266㎡ ,标准层层高2.8米,地下一层层高3.60米,地下二层层高3.3米,建筑高度60米。为一类单元式高层住宅,耐火等级为一级。两梯四户,共五个单元,每个单元设二部上屋面的防烟楼梯和两部电梯,其中一部为消防电梯,消防电梯到达各层并单独设屋顶机房。客梯不下到地下室。每单元首层设二个公共出入口,宽度为1.5米,单元入口门为电控防盗门。地下一层为自行车库,地下二层战时为二等人员隐蔽,防化级别为丙级,平时作为活动室兼自行车库。地下一层分为四个防火分区,每个分区均小于500m²。人防部分设自动灭火系统,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均小于1000m²。

 本工程为高层住宅,地下一层为自行车库,地下二层战时为二等人员隐蔽,防化级别为丙级,平时作为活动室兼自行车库。人防层建筑面积:1837m²,不划分防护单元和抗暴单元。人员掩蔽面积:1037m²,掩蔽人数1037人。人防层层高3.3米。人防部分分为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均小于1000m²。人防设一个直通室外出入口和一个辅助出口兼自行车坡道。人防设一个直通室外出入口和两个辅助出口。室外出入口按防倒塌棚架设计,并设管理室。

 二、编制依据:

 1. 本工程监理规划。

 2. 设计单位提供的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及图纸会审记录。

 3. 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J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92)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用图集》(92DQ)

 《建筑安装分项施工工艺标准》(DBJ01-26-2003)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 GB50312-2000)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6)

 《FJD-2001 人防电气图集》 4.我国现行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管理标准 5.投标大型公共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经验。

 三、设计范围:

 1、供配电系统 供电负荷等级分一、二、三级负荷。

 一级负荷: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排烟机、防火卷帘、事故照明、疏散照明、火灾报警装置及保安通讯等 二级负荷:非消防电梯、热交换泵、生活泵 三级负荷:其他电力负荷及住宅照明 本工程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对正压风机、消防电梯及公共照明等一级负荷采用双电源末端互投。

 2、照明系统 照明系统包括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应急照明。

 住宅楼梯等采用声光控制,以利于节能,消防强启。所有灯具都加装一根接地线。

 照明、插座均由不同的支路供电,所有插座回路均设漏电断路器保护(动作电流30mA)。

 3、动力配电系统 本工对一、二级负荷均采用双电源末端自投方式,小于、等于 15KW 的电动机采用直接启动的方式,大于 15KW 的电动机采用降压启动方式。

 消防动力配电干线选用 ZR-YJV 交联聚乙烯 90℃电力电缆。消防动力及照明支线选用 ZR-BV-500V 聚乙烯绝缘铜芯阻然导线,所有支线均穿钢管沿墙及楼板暗敷 4、防雷及接地系统 本工程按照三类防雷建筑设置防雷保护措施。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按 C 级设计。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并在末端自动切换。采用 TN-C-S 接地系统,利用结构底板作为防雷接地装置(同时也作为电气综合接地装置),并取若干点与下层钢筋可靠焊接,并利用构造柱的主钢筋两根直径不小于 16mm 作为防雷引下线,上端与避雷带可靠焊接、下端与接地网可靠焊接,接地电阻小于 0.5 欧姆,当不能满足时补打接地极。作为引下线的柱内主钢筋的连接及它和接地网钢筋的连接处可靠焊接,钢筋的焊接长度大于钢筋直径的六倍,相临引下线的距离不超过 25 米,每层楼板钢筋均与引下线做可靠焊接,形成等电位连接,弱电中心、弱电竖井等预留引至地梁的 40*4 热镀锌扁钢。凡引入建筑物内的各种金属管道均与综合接地装置可靠连接。卫生间做局部等电位连接。

 5、消防报警系统 本工程为一类建筑,属二级保护对象,消防控制中心设在 4#楼。

 在商户、库房、会所、电梯间、走廊等处设感烟探测器、车库设感温探测器,在楼梯间出入口、走廊、电梯厅等处设手动报警按钮及消防对讲电话,消防泵房、配电室、电梯机房等房间设消防直通电话。

 6、电话系统 电话电缆由室外弱电井穿管埋地引入地下一层弱电中心。

 7、有线电视系统 有线电视由室外弱电井穿管埋地引入地下一层的电话机房。

 8、可视对讲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设在消防控制中心,在车库出入口、住宅入口、电梯轿厢及室外重要场所设置摄象机。

 所有弱电系统只做到配管预留。

 电气安装工程是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通过正确的工艺、合理的程序,把门类广泛,价值昂贵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等按照设计要求在施工中形成质量合格的工程产品.

  考核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则为:确保安全供电和用电;考虑工程的使用年限或使用寿命;功能健全、可靠;注意装饰效果;节约能源;方便维护和检修。

  安装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房屋建筑的使用功能以及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监督承包单位确保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编制电气安装工程进度控制计划,估算电气工程造价。在施工中对质量、投资和进度做到控制在前,言而有据。

 四、电气监控部位

  本工程根据设计要求共有五个分项工程,需加强监控:

  1、动力系统:包括低压配电箱(柜)、电动机、动力配管线等工程;

  2、照明系统:包括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管线、灯具、开关、插座面板等安装工程; 3、消防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器、手报等安装工程; 4、人防电气系统:包括人防配电柜、人防配管线 、潜污泵、排风机等安装工程。

 5、弱电系统:包括电视、电话布线、可视对讲、电梯安装等工程; 6、防雷接地保护系统:包括防雷装置系统和接地装置系统。

 五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项目

  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

  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金属导管、金属线槽的接地或接零 第 14.1.1 条-1.2 条 2 金属管的连接 第 14.1.2 条 3 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中 第 15.1.1 条

  一般项目 4 电线穿管 第 15.1.2 条 1 金属导管的防腐 第 14.2.4 条 2 柜、台、箱、盘内导管管口高度 第 14.2.5 条 3 暗配导管的埋设深度,名配导管的固定 第 14.2.6 条 4 线槽固定及外观检查 第 14.2.7 条 5 柔性导管的长度、连接和接地 第 14.2.10 条 6 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的处理 第 14.2.11 条 7 电线、电缆管内清扫和管口处理 第 15.1.3 条 8 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绝缘层颜色的选择 第 15.2.2 条 9 线槽敷设 第 15.2.3 条

 2、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

 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金属框架的接地或接零 第 6.1.1 条 2 成套配电柜的交接试验 第 6.1.4 条 3 柜间线路绝缘电阻测试 第 6.1.6 条 4 二次回路耐压试验 第 6.1.7 条 5 电击保护和保护导体的截面积 第 6.1.2 条 6 直流屏试验 第 6.1.8 条 7 箱(盘)内结线及开关动作等 第 6.1.9 条

 一般项目 1 柜间或与基础型钢的连接 第 6.2.2 条 2 柜间安装相互间接缝、成列盘面偏差检查 第 6.2.3 条 3 柜内部检查试验 第 6.2.4 条 4 柜间配线 第 6.2.6 条 5 柜与其面板间可动部位的配线 第 6.2.7 条 6 低压电器组合 第 6.2.5 条 7

 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 不直度(mm/m)

 ≤1 水平度(mm/全长) ≤5 不平行度(mm/全长) ≤5 8 柜、盘等垂直度允许偏差 ≤1.5%0

 3、低压电动机检查接线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可接近的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 第 7.1.1 条 2 绝缘电阻测试 第 7.1.2 条 一般项目 1 设备安装及防水防潮处理检查情况 第 7.2.1 条 4 接线盒内裸露导线的距离,绝缘防护措施 第 7.2.4 条

 4、电器照明器具及开关、插座风扇的安装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目 质量要求

 主控项目 1 灯具的固定 第 19.1.1 条 2 花灯吊钩选用、固定及悬吊装置的过载试验 第 19.1.2 条 3 灯具的绝缘材料耐火检查 第 19.1.4 条 4 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 第 19.1.5 条 5 距地高度小于 2.4 米的灯具可接近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 第 19.1.6 条 6 插座的接线 第 22.1.2 条 7 照明开关的选用、开关的位置 第 22.1.4 条

  一般项目 1 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面积 第 19.2.1 条 2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检查 第 19.2.2 条 3 变电所内灯具的安装位置 第 19.2.3 条 4 装有白炽灯泡的吸顶灯具隔热检查 第 19.2.4 条 5 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罩安全措施 第 19.2.5 条 6 投光灯的固定检查 第 19.2.6 条 7 室外壁灯的防水检查 第 19.2.7 条 8 插座安装和外观检查 第 22.2.1 条 9 照明开关的安装位置、控制顺序和外观检查 第 22.2.2 条

  5、综合布线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规范。

 阶段 施工项目 质量要求 设备安装 1、交接间、设备间、设备机框、机架 (1)

 规格、程式、外观; (2)

 安装垂直、水平度; (3)

 油漆不得脱落、标志完整齐全; (4)

 各种螺丝必须紧固; (5)

 防震加固措施; (6)

 接地措施。

 2、信息插座 (1)

 规格、位置、质量; (2)

 各种螺丝必须拧紧; (3)

 标志齐全; (4)

 安装符合工艺要求; (5)

 屏蔽层可靠连接。

 电 光 缆 布放(楼内)

  1、电缆桥架及线槽布放

 (1)安装位置正确 (2)安装符合要求 (3)符合布放线工艺要求 2、缆线暗敷(包括暗管、线槽、地板等方式)

 (1)缆线规格、路由、位置 (2)符合布放缆线工艺要求 缆线终端 信息插座 (1)符合工艺要求(包括配线模块、光纤插座、

 跳线)

  系统调试 1、工程电气性能测试 (1)

 连接图、长度、衰减、近端串音(两端都应测试); (2)

 设计中特殊规定的测试内容。

 2、光纤特性测试 (1)

 衰减; (2)

 长度。

 3、系统接地 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验收 1、竣工技术文件 清点、交接技术文件 2、工程验收评价 考核工程质量、确认验收结果

  6、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 工程项目 质

 量

 要

 求

 布线 1、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3、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接; 4、 每回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20MΩ(使用 500V 的兆欧表测量)。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2、 探测器周边 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 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4、 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小于15M; 5、 探测器应水平安装,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 45°; 6、 探测器的底座应牢固可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7、 探测器的“+”线应为红线,“-”线应为蓝线。

 手动火灾报警器的安装 1、 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2、 按钮的外接导线应有不小于 10CM 的余量,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 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2、 引入导线应整齐,避免交叉,端部应有明显标记,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应留有 20CM 余量,进线管出应封堵; 3、 控制器主电源进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4、 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记;。

 消防接地的安装 1、 工作接地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使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2、 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必须分开。

  系统调试功能的检查 1、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2、 消音、复位功能; 3、 故障报警功能; 4、 火灾优先功能; 5、 报警记忆功能; 6、 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和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 7、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8、 火灾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 120H 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

  7、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

 项

 目 质 量 要 求 主控项目 1 接地装置测试点的设置 第 24.1.1 条 2 接地电阻值测试 第 24.1.2 条 3 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设 第 24.1.3 条 4 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作接地线时与接地干线的连接 第 25.1.3 条 一般项目 1 接地装置埋设深度、间距搭接长度和防腐措施 第 24.2.1 条 2 接地装置的材质和最小允许规格、尺寸 第 24.2.2 条 3 接地线穿越墙壁、楼板和地坪处的保护 第 25.2.3 条 4 幕墙金属框架和建筑物金属门窗与接地干线的连接 第 25.2.7 条

 五、电气安装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决定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

  1、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气安装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

  (1)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

  (2)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主要材料是否与施工图相符,施工图相互间是否符合一致,设计文件是否有错误和遗漏。

  (3)室内外设备的布置和线路路线,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现场实际;

  (4)采用新产品是否指明产品来源,加工非定型产品是否有足够份数的工厂生产用图纸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5)文件中是否附有充分而完整的协议,如电源协议、外委配合工程协议,城建部门批准的线路路径的有关文件等;

  (6)结合供电方案,熟悉、了解、掌握供配电系统构成及切换系统,重要负荷逻辑关系,了解相关专业的系统功能及负载情况,重要数据应复核。

  2、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

  (1)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北京供电局颁发的《供用电工程施工许可证》,其资格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

  (2)电气安装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评定所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按协议规定执行。

  (3)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施工现场必须明确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制定施工组织、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②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安装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③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记录,资料齐

 全有效。

 ④了解施工企业大的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构成情况,进场后仍需进一步观察了解。

  3、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

 (1)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

 (2)落实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了解、掌握对重要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

 (3)设备、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其保管期限为 1 年及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进场后的检查,内容包括:

 ① 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破损; ② 开箱清点并做记录,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③ 按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需做试验的,应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验; ④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⑤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产品应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件。引进设备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旧设备、旧器材应首先满足或符合我国现行标准中的规定。

 4、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

  (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方式、联络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查,重点审查电气安装工程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监理工程师除了进行文字审查以外,还应与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交谈,了解方案的真实性及可信度。有针对性的制订监理措施。掌握具体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审查相关专业工序安排及衔接、交叉关系和预留部位、预埋件的保障手段和质量措施,及成品保护手段。

  (3)、参加审核工程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主要审查电气安装工程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需要,是否合理安排了电气安装施工期,以及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及合理性。了解工程进度安排,劳动力及机具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施工用电要求确保安全可靠,准确计算施工用电负荷;合理分配荷载;正确选用导线截面及开关整定值,用电器具经检查合格后准许使用。

  (5)、监理工程师组织土建与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中间验收,电气设备安装前土建施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遗漏;

 ②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地面标高;

 ③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牢固; ④砼基础及构支架达到允许的强度和刚度,其坐标位置、标高、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设备支架焊接质量符合要求。

 ⑤模板、施工设备及杂物清除干净,并有足够的安装用地,施工道路畅通;

 ⑥基坑已回填夯实;

 ⑦土建结构验收时电气施工人员应按内墙水平线、墙面线、按图查对核实预留施工孔洞及预埋管路、箱盒。符合要求后将箱盒稳好。

 全部暗装电气工程的管路安装完毕并将管路扫通,查对位置和管路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六、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理要点: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控制是把好质量的最后一关。监理工程师要坚持每道工序不验收认可,不准转入下道工序的原则。必须熟读设计图纸,默记供电方案及关键数据,对有关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单,应及时标注在相应的施工图上。

 1、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电气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技术职务和有效合格的岗位证书,并登记备案。监理工程师要掌握、了解技术素质及流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落实电气安装施工条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方报来的各项工程及隐蔽工程报验单,以施工图纸和规范及施工工艺设计要求认真审查。问题、疑点、缺陷应及时处理,交代清楚,不得遗留到下道工序。

 3、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控制工程洽商。发生设计、工艺、材料、设备变动都应先办理工程洽商再施工。各项手续以文字为凭,及时填写日志,掌握施工动态

 4、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制度执行情况。

 5、对供电系统、切换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调试,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掌握详细的技术资料及真实情况。检查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方法及代用器材,施工中必须修改的工艺及方案,监理工程师必须对照原设计要求,进行审核,并取得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认可。

 7、监理工程师要定期参加工地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召开专业性协调会议,如加工订货划项会、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划项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

 8、在承包单位质检人员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承包单位报验的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要及时全面收集相关技术资料及检验记录。按实际进度及质量情况,按期填写进度表,工程质量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做好中间测试和收尾测试,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竣工图资料。

 9、结合供用电条件,必要时可协助建设单位拟定相应的运行规章制度,为初送电试运行创造条件,顺利地转入工程保修阶段。

 10、电气安装施工与其他专业施工配合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要在施工全过程 中始终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加快过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消耗。

  (1)基础施工阶段,督促土建专业施工人员按土建图注明的穿过基础的管线位置预留孔洞,电气专业人员配合土建施工,预留土建图中为注明的应预留孔洞及需埋入基础垫层的管线、接地装置。

  (2)结构施工阶段,督促电气专业施工人员与土建专业人员密切配合,对防雷设施及引下线的施工,对距地面 1.8M 处引出断链检查点,每三层设置一个均压带,均应提前备好预埋件,土建施工到位时及时埋入。

  (3)抹灰阶段

  ①督促检查电气工程的箱、盒、管卡、套管是否齐全完好,不合格及时补救、修理。

 ②贴壁纸或喷浆前应检查轻体结构上箱、盒、管卡和预留孔位置及尺寸,发现遗漏及时补救。

 ③电气工程的管路、配电箱贴脸面等应安装完毕,如与墙面不平或有缺口,应及时补救。

 ④箱、盒口要规矩平整,不允许留大喇叭口,应与墙面一致。

  ⑤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将箱、盒封堵(用纸或其他物)保护箱体,防止污染,掉进异物。

  (4)喷浆及其后期阶段

 ①督促喷浆人员保护好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箱、盒。

 ②喷浆后进行照明器具及面板的安装,操作时站位正确,保护土建成品,防止墙面弄脏碰坏。

  (5)电气施工与土建配合时应掌握的几条线:

 ①轴线,通过轴线计算出管、线、箱、盒的平面位置及相互关系。

 ②水下线,一般为 50 线或 1M 线,电气器具以此位置定位。

 ③墙面线,抹灰前土建冲筋确定墙面,电气施工应以此标准,调整各种盒及箱位置。

 ④吊顶下皮线,精装修时,吊顶下皮线是调整安装嵌入式灯具及拉线开关,接线盒位置的基准。

 ⑤隔墙线及门中线,以此为据确定灯具、开关的位置。

 七、电气安装工程常见质量通病 1、 材质与试验检查方面 (1)

 主要设备与材质不符要求

 ①缺产品说明书及足以证明材质性能的出厂合格证;

 ②缺设备进场后,使用前的产品型号、规格、外观检查及按规范规定项目的试验记录;

 ③材料、设备未按规范和设计规定适用的场所使用;

 ④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手续不符合要求。

 (2)设备试验、调试记录、试运转记录的缺陷

 ①设备安装后,缺按国家设计规定的项目要求进行的单位(系统)试验,调试及运转记录;

 ②试验、调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③动力、照明等分项,未按层、段、区系统调试,甚至甩项、无记录;

 ④工程交接验收资料和文件不全。

 (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不符要求

 ①未按系统分主子线、分支线进行层、段、区绝缘电阻测试,或阻抗值不符合要求;

 ②电气设备和防雷设施的接地装置及设计要求的接地电阻测试报告,是由非主管部门认定的试验单位提供;

 ③隐检不及时,缺漏项,重要问题交代不清,质量问题缺处理结果 2、管路敷设通病 (1)

 一般管路敷设通病

 ①敷设于多尘及潮湿场所的电线管路,管口及管子连接未做防潮密封处理;

 ②电线管路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或经过建筑物基础时,未做补偿,未加保护;

  ③管路弯曲处有邹折、凹穴及裂缝等现象:弯扁度>管外径的 10%;弯曲半径<规定值;

 ④管路超过规定长度上限值时未加接线盒及补偿装置;

 ⑤进入箱、盒的排管长短不一,排列不齐或不到位;

 ⑥明配管路不平不直,排列不齐,固定点不符和规定,油漆污染;

 ⑦管路与煤气、热力、蒸汽等管路平行或交叉敷设间距不符和要求时,未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⑧暗敷位置不当,不能保证足够保护层,或保护未用高标号水泥砂浆。

 (2)暗管敷设通病

 ①管内有铁屑毛刺,管口不齐、不平不光滑;

 ②未按规定进行除锈防腐;

 ③管连接方法不符和要求;

 ④管与设备连接使用金属软管引入设备时未用接头、未做保护地线等;

 ⑤配管与箱盒连接不焊跨接地线,或焊接长度不够。

 (3)吊顶内敷设时的通病

 ①管材不符和要求

 ②管路不顺直,不牢靠,在能进入的吊顶内有拦腰管,拌脚管;

 ③对不能进入吊顶、灯头盒或接线盒深入顶棚太远或盒口反向;

 ④吊顶内有明露导线,接线盒缺盖;

 ⑤钢管敷设不符和要求

 3、配线工程通病

  (1)管内穿线不符和要求;

 ①导线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和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②先穿线后配管,或边敷设边穿线;

 ③穿线前未扫管、或扫除不净、管内有杂物;

 ④先穿线后装护口:

 ⑤湿作业未完成提前穿线,而无防水防潮措施;

 ⑥垂直向上管口,穿线后未做封堵处理;

 ⑦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超过管内总截面积 40%;

 ⑧垂直导线超长时,未加固定卡子;

 ⑨同一路导线未穿入同一管内,导线在管内有接头。

  (2)导线连接通病

 ①铜线连接未刷锡;

 ②连接管、接线端子压膜的规格不符,连接不牢固,松动,脱落,顶丝压接前有断股,伤芯现象;

 ③包缠绝缘带不匀,不严密,未达到原有绝缘强度;

 ④机螺丝压接头时未用弹簧垫圈;

 ⑤剥皮损伤线芯,削线过长露线芯;

 ⑥导线接头不在接线盒上(分线盒)内;

 ⑦导线穿配电箱金属孔无保护;

 4、配电箱、盘通病

  (1)箱体加工不符和要求

 ①不是经两部认可的定点厂生产的产品;

 ②加工粗糙、质量不符和要求;

  ③金属箱盒不先做防锈防腐处理;

 ④用电焊、气焊开孔,不是一管一孔;

 ⑤油漆未两面油漆,不美观;

  (2)箱盒装置不符和要求

 ①位置、标高不符和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②固定不牢,受力不均,箱盒与墙面不平正;

 ③箱、盒口抹灰甩槎,不规整、不修抹,盖板盖不严;

 ④箱后墙面抹灰无措施,空裂、脱落;

 ⑤预埋箱盒稳装不牢不正,不平墙,偏移,深凹入墙;

 ⑥消火栓箱内信号线无接线盒,或在箱后,不便检修;

 ⑦箱内配线有接头。盘内二次线用铝线,盘后配线未绑扎或不整齐;

 ⑧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未设零线端子板,切路径不符和要求;

 ⑨盘内闸具未标明回路名称。

 5、灯具安装通病

  (1)灯具位置不符和要求

 ①楼板预埋灯位不在室中心;

 ②有条格分布的吊顶,灯具未按格块分均匀;

 ③多组灯具不成行、不成列、横不平、竖不直;

 ④吊灯不垂直,不平正;双链吊不垂直、不平行;

 ⑤灯具碰其他建筑物,对地距离不符合要求 (2)

 木台、塑料台安装不符合要求

 ①安装不牢、不平整、灯不居中;

 ②木台粗糙,刷油质量不好;

 ③塑料台强度不够。

 (3)

 灯具安装不符合要求

 ①灯具超过 3 公斤,未预埋构件;

 ②超过 3 公斤的,或非定型大型的灯具,埋件无结构验算,无防玻璃罩下落伤人措施;

 ③吊顶、固定灯具,无专设框架或未与龙骨连接;

 ④未使用镀锌螺丝,导线穿过金属孔无保护,灯头相接反线。

 (4)保护线安装不符合规定

 ①灯具距离地面低于 2.4 米时,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

 ②进入吊顶内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地(接零)。

 (5)露天及潮湿场所未用防水灯具。

 (6)吸顶灯及有关防火要求场所的灯具,未按规定防火、隔热。

 (7)带罩或双管无罩日光灯未采用铁链吊挂。导线未编织在链内,造成导线受力。

 6、开关安装不符合要求

 ①开关不控制相线,搬把开关上下与开启方向一致;

 ②安装位置不当,在门后或距门边较远,影响使用;

 ③安装位置与水源、煤气距离未达到规定要求;

 ④标高不一致,超允许误差;

 ⑤露天或潮湿场所未用防水性开关。

 7、插座安装通病

  ①相、零、地线颠倒,压接位置不符合规定;

 ②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用,插座标高不一致,超允许误差;

 ③室内外及距水源较近插座未用防水防溅插座;

 ④浆活污染,螺丝脱扣。

 8、防雷与接地通病 (1)

 接地体安装

 ①埋设深度小于 0.6 米。位置、组数不符合要求;

 ②接地体、接地线焊接倍数不够,焊接质量不好,未做防腐,材质不符合要求;

  (2)防雷设施安装不符合要求

 ①避雷线支点间距不当,遇沉降、变形缝未做补偿处理,未用镀锌钢材;

 ②避雷线连接时焊接质量不好,焊接倍数不够,只焊单面,防锈防腐不当;

 ③避雷线弯曲半径不符合规定,直线段不顺直,引下埋线不做断接卡子,或位置不当,保护方法不当;

 ④与屋面突出金属构筑物未连接,或金属结构本身非寒焊接,未单引避雷线或跨焊连接头处理;

 ⑤利用结构主筋作引下线时,只用单筋或非对双根角筋,切中途位置变换,焊接质量不好,或不焊,结构上露出引上线截面不符合规定;

 ⑥节日灯、彩灯沿避雷线平行敷设,不符合安全要求;

 ⑦地面以上,人触及部位避雷线防护措施不当;

 ⑧在已有避雷装置保护角范围外的建筑物,未设避雷系统;

 (3)接地(零线)安装不符合要求

 ①接地(零)螺丝未加弹簧垫圈;

 ②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接;

 ③由于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电气装置,其非常带电的金属部分未做接地保护;

 ④金属灯具距地 2.4 米以下时未接地;

 ⑤地(零)线采取串联接法(特别是电气装置不单独接地时);

 ⑥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工作零线兼做保护零线时,其零线小于规定值;

 9、与其他专业的配合不协调的通病

 ⑴现浇结构中,暗敷管未能在钢筋绑扎后及时敷设,影响了土建进度;或土建只念进度,不适当安排电气施工时间造成漏敷或少敷;

 ⑵砖混结构中,应预埋的电线盒、管漏埋或少埋;结构施工后剔凿打洞断筋使结构受损;

 ⑶暗埋预埋及位置不当,给土建带来麻烦,土建不注意成品保护,影响了电气施工质量,互相影响,互相牵制;

 ⑷喷浆时,电器不加遮挡保护,造成污染,电工穿线时污染墙面;

 ⑸设计不周,各专业联系不够,造成同一位置,电气管道与其他专业管道发生冲突。

 七、电气安装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1、 电动机 ⑴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⑵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⑶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⑷安装技术记录(包括电机抽芯检查记录、电机干燥记录等); ⑸调整试验记录 2、 配电盘、成套柜及二次回路结线 ⑴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图纸; ⑵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⑶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⑷安装技术记录; ⑸调整试验记录; 3、 蓄电池

 ⑴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⑵安装技术记录(充、放电记录及曲线等);

 ⑶材质化验报告 4、 低压电器 ⑴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⑵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⑶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⑷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记录; ⑸经调整、整定的低压电器调整记录; 5、 配线工程 ⑴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⑵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⑶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⑷试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的测试记录); 6、 电气照明 ⑴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⑵造成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⑶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⑷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⑸试验记录(包括大型灯具过载起吊试验记录); 7、 接地装置 ⑴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纸; ⑵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⑶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⑷试验记录(包括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编制人:闫伦军

 北京英诺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回龙观文化居住区首开文园(D02)

 住宅商业楼项目 2#楼项目监理部

  2009 年

  月

 日

  一、 安全生产 监理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生产管理规定》、xxx 政府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xxx 工程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监理 职责 及监理目标

 1 1 、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Xxx 监理部负责克孜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包人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当承包人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发包人下令进行停工整改;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下发监理通知责令其整改。

 2 2 、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Xxx 的安全生产监理目标是:“四无一杜绝一创建”。“四无” 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涝灾害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工程,在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目标。

 三、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 控制 体系

 Xxx 工程成立了以发包人为组长,总监为副组长、发包人各职能部门和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督协调和现场部长分管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控制体系见下图。

 四 、 工程 施工 过程 安全 监理

 Xxx 工程监理部组织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编写了《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为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安全施工管理提供了指导意义。

 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 (总监)

 现场部 现场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 (部长)

 标段安全生产监理人员 (协助部长)

 现场安全生产监理负责人 (部长)

 横向联系 横向联系 协助 协助 标段安全生产监理人员 (协助部长)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控制体系 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协调 (副总监)

 在工程开工前,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及主体工程监理合同文件对承包人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向发包人、监理机构上报相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新增加了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针对施工项目不同,侧重点不同,并做好记录,最后与会人员签名,否则不予受理,真正使承包人的操作人员明确安全要点,把安全措施落实在生产第一线;根据承包人上报的分部开工程开工申请,经检查并具备开工条件后,监理机构依据合同及时进行审批,最后由总监签发分部工程开工令并报发包人备查,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提供可靠保障。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要求承包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特别是对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起重指挥和各种车辆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审后,现场监理依据合同逐一核查落实,经复核无误后方可上岗。

 在每周二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工程例会上,针对本周的施工项目不同,依据合同要求各承包人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每周五的监理例会上,我部将安全控制作为专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的安全控制要点,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在监督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和验收;同时监理人员之间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安全控制能力。

 按照 xxx 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处的统一部署,每月 20 日由 xxx 管

 理项目处组织,监理部主持,项目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以及各标段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成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小组,对各承包人的施工作业区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期限,且要求各承包人检查评比后将安全生产情况报送监理机构和发包人。根据季节的变化、施工项目的不同,在每次检查评比时侧重点亦不相同,杜绝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把安全生产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截止目前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x 次,评比 x 次(见附件);监理机构已向发包人提交安全生产月报 x 份,安全季报 x 份;向各承包人下发安全生产监理通知 x 份。

 五、监理效果

 Xxx 工程自 20xx 年 x 月 x 日开工至今已一年有余。监理机构履行了合同职责,监理安全控制做到了三个到位,即“人员到位、要求到位、措施到位”。在发包人的大力支持及参建各方的积极配合下,工程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得到了发包人及政府部门的认可。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安全生产 监理 工作重点

 1 1 、存在的问题

 总结近一年来我部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距发包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与合同约定存在差距,个别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里,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扣帽带,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系安全带又不扣安全绳就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施工措施监督不力,施工用电线路私拉乱扯、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或到位责任心不强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施工现场存在不同程度的

 安全隐患。现场监理在监督上说的多,下的通知多,在落实上监理指出的问题尽管得到了整改,但相同问题又多次重复出现,承包人主动完善、改进措施不力。

 为此我部将针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原因,查措施,抓落实,要成效,全面提高监理机构为发包人服务的意识。

 2 2 、下一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重点

 监理机构以合同管理为中心,以安全操作规程为准绳,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争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根据 20xx 年施工项目施工的重点和难点,监理部主要抓好副坝三个水工建筑物加高施工、防浪墙混凝土工程的高处作业、右坝肩高边坡、主坝坝后坡网格梁混凝土浇筑及六棱预制块铺设高边坡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1)在溢洪道、泄洪洞、发电洞三个水工建筑物加高施工及金结安装中,施工脚手架搭设及吊装高度最高在 20m 以上,施工人员高处作业安全控制,是我们监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现场监理人员首要任务是检查、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搭设施工脚手架,作好内外安全网防护,走道板的铺设,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绳和安全网等)的配戴,施工安全用电,现场各种安全标识,安全警示牌等的设置;督促承包人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其次任务是检查承包人落实情况,检查是否落实到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利用发监理通知、整改通知,奖罚等手段结合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右坝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机构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承包人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要求承包人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做好各项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身、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事故。

 (3)主坝坝后坡网格梁混凝土浇筑及六棱预制块铺设高边坡施工作业,分部工程开工前首先要敦促承包人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其次对 1138.6m 马道(宽 2m)行驶的车辆上、下坝路线进行安全控制,防止发生翻车事故,最后对人工搬运混凝土六棱预制块时,应从上至下并与下部施工人员交叉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4)重点抓好各承包人的施工用电,如混凝土拌和站、闸门和启闭机安装调试、发电洞闸门和启闭机以及泄洪洞洞闸门和启闭机临时电源、各类配电柜接地等,均作为监理重点控制内容之一。

 安全生产是是永恒的主题,时时刻刻不能放松警惕。我部要认真履行合同职责,控制重点兼顾一般,安全无小事,重在优化人机环境匹配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达到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

 Xxx 监理部 XXXX 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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