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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深基坑监理细则

时间:2021-10-21 12:44:43 浏览次数:

 本细则即深基坑施工细则(含安全细则),包括护壁桩、基坑支护、降水排水、

 土方开挖等内容。

 一、 专业特点(专业工程概况)

 1、 工程概况:建筑物的地理位置,包括基坑四周的具体情况:沟渠、建筑物、

 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基坑的建筑尺寸及设计开挖深度详见基坑支护设计

 图(支护---02)。

 2、 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土体分层及厚度、地下水位、基底土层情况等。详见地

 勘报告

 二、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基坑开挖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三、工作流程

 参照施工方案

  四、控制要点

 1、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针对性审查。

 2、 现场支护及开挖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勘查文件及相关规程进行。

 3、 临边支护和用电安全。

 4、 开挖机械及开挖程序的监督检查。

 5、 支护及边坡变形监测。

 6、 土方回填及拆除支护结构监督。

 7、 险情预警及抢险措施。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适用放坡开挖及支护开挖)

  5.1.方案审核

 基坑工作开始前,项目监理部人员必须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相关规程

 、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审核, 审核程

 序及基本要求如下:

 5.1.1.审查方案中是否针对以下内容分别制定出较为细致的安全措施:附近的建

 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的监测及保护,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

 工程施工情况,支护措施、开挖方式,地下水位较高的还要有合理的降水措施等

 ,项目部应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送业主及施工单位。

 5.2.施工监理

 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确保深基坑开挖的顺利进行和相邻建筑物、构

 筑物及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开挖前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工地现场一定要安排专职安全员检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同时项目监理

 部人员必须做好以下监控工作:

 5.2.1.深基坑支护

 5.2.1.1.现场监理员必须严格监控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以确保支护结构能满足

 基坑施工安全要求。

 5.2.1.2.当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支护结构施工后或放坡开挖进行时,督促

 施工单位建立偏移观测点。

 5.2.1.3.现场监理每日或雨后必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

 情况,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严禁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

 5.2.1.4.根据现场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或隔日对支护结构、边坡土体、相邻

 建(构)筑物、道路的位移和沉降进行观测,监理复测并做好记录。

 5.2.2.基坑降水、排水

 5.2.2.1.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破坏基坑土壤结构

 。基坑开挖前,标明地下管线排列的位置,以避免损坏地下管线及有利于在开挖

 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基坑开挖后,基坑内

 不允许有积水现象产生。

 5.2.2.2.对于勘察资料中反映地下水位较高的开挖场地,要有专项的降排水技术

 和安全措施;如果开挖后发现地下水位与资料不符,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开挖,做

 好专项排水方案经监理审核后,才能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坑内外降水系统可能对

 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产生的不利影响,要建议业主请相关监

 测单位对此进行监控,并给出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

 5.2.3.深基坑土方开挖

  5.2.3.1.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方案要包括土方工程开挖,现场要按认可的方案进

 行开挖,监理人员全程跟进检查。

 5.2.3.2.土方开挖后要及时检查基坑临边防护的搭设情况,基坑四周要设置 1.2 米

 高的红白油漆相间的钢管或毛竹防护栏,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

 5.2.3.3.检查现场挖土机的安检及测试资料,对较为残旧的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做

 好维护工作。不允许挖土机械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

 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

 5.2.3.4.用挖土机械施工时,严格注意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能有其他机械和

 工人作业;局部需要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 2~3 米。余泥应做到随

 挖随清,如果在坑边堆放弃土、料具和移动施工机械,要求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

 ;当土质良好时,最少要距支护结构外延 1 米,堆放高度不能超过 1.5 米。

 5.2.3.5.开挖时要按要求搭设专用通道供工人上下,不允许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

 下基坑。

 5.2.3.6.挖土时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与原始资料不符,应及时报告甲方

 ,工人不得擅自处理。电缆两侧 1M 范围内的土方要求采用人工挖掘。

 5.2.3.7.工人下基坑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坑内必须设置稳定可靠的逃生通

 道;基坑中有积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

 ,电缆应完好,要求施工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鞋等,监理要加强巡查工作。

 5.2.3.8.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支

 护结构外延 2 米范围内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停、驶。不允许运土汽

 车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5.2.3.9.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行,防止基坑侧塞车、陷车

 ,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

 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5.2.3.10.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注意土壁或支护体系的变异情况,如发

 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塌落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支护结构有渗水

 、流砂、流泥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补强。

 5.2.3.11.严格控制开挖程序,不允许单向开挖及超挖情况出现;督促施工班组

 做好交底工作,防止挖土机斗过多碰撞支护结构,以免发生变形破坏,导致支护

 体系失稳。

  5.2.3.12.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爆破施工队是否

 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并要求施工队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公

 安部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

 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5.2.3.13.基坑周围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5.2.3.14.夜间施工时,基坑要保持有足够的照明,采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并在

 现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5.2.3.15.施工单位应根据基坑内具体的环境情况相应做好通风、防尘、防毒等防

 火措施。

 5.2.4.土方回填

 5.2.4.1.基坑开挖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

 基坑长时间暴露,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连续性施工,造成基坑暴露的,要做好监测

 工作,尤其对于暴风雨天气,要加强维护工作。

  5.4.2、回填过程中,基坑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依次拆

 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5.2.5.预警与救护

 5.2.5.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较为客观的险情预报系统,并在施工现场预备足够

 的抢险器材。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以启动预警:

  1)支护结构水平位移速率连续几天急剧增大,明显出现桩与土体剥离现象。

  2)支护结构水平位移累积值达到了设计容许值,如最大位移量与开挖深度的

 比

 值达到 3.5~7‰,周边环境复杂时取较小值。

  3)临近地面及建筑物的沉降达到设计允许值,且地面裂缝急剧扩展,墙体出

 现

 多条裂缝等。

  4)煤气管、供水主管已发生有泄漏、渗漏现象或设施的变位达到设计容许值

 ,

 如局部沉降达 20~30 ㎜时。

  5.2.5.2.当出现严重基坑坍塌事故时,要配合施工单位及时疏导作业现场的所

 有人员,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事故情况;若

 已

 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应第一时间向相关单位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伤亡人员工作

 。

  5.2.5.3.现场监理应认真做好事故发生全过程的详细记录,如实向上级主管部

 门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及各项善后工作。

  5.2.6 人工挖孔护壁桩

 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

 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施工监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

 项指标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以内。

 5.2.6.1 护壁井圈检查

 (1)开孔前,检查桩位必须放样准确,首先检查施工单位在桩位外设置定位的龙

 门桩,安装护壁井圈模板必须用桩中心点校正模板位置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

 于 20mm。

 (2)护壁顶面应比场地高出 150~200mm,壁厚比场地标高面下的厚度大 100~150mm

 ,每节井圈高约 1m 左右。

 (3)护壁的厚度不宜小于 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

 级、拉结筋、配筋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50mm;每节护壁应在当天完成,混凝土必

 须保证密实,如有渗水,应督促及时使用速凝剂修补。井圈模板拆除应在 24h 后进

 行;井圈混凝土有蜂窝、渗漏现象应及时补强,以防发生事故。

 (5)同一水平面上的井圈任意直径的极差不得大于 50mm。

 (6)遇有局部或厚度小于 1.5m 流动性淤泥和可能出现涌土涌砂时,每节护壁井圈

 的高度可减小到 300~500mm,并随挖随验收随浇注混凝土;采用钢护壁井圈(即钢

 护筒)或有效的降水措施等方法进行处理。

 5.2.6.2.清底、沉放钢筋笼检查

 挖至设计标高时,孔底不应有积水,终孔后清理好护壁井圈上的淤泥和孔底残渣

 、积水,测量孔深,符合设计要求后,立即沉放钢筋笼,再次清孔底沉渣,立即

  封底和浇注桩身混凝土。

 5.2.6.3.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控制标准

 (1)人工挖孔桩平面位置、桩径、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如表 2。

 人工挖孔桩平面位置、桩径、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表 2

 成孔方法

  桩径允许偏差(mm)

  垂直度允许偏差(%)

  桩位允许偏

 差(mm)

 1~3 根、单排桩基垂直于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边桩

  条形桩基沿

 中心线方向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

 混凝土护壁

  +50

  <0.5

  50

  150

 钢套管护壁

  <1

  100

  200

 注:H 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 为设计桩径。

 ① 灌注桩桩位偏差、检查时间:过程检验可量测护筒中心;最终检验(桩位竣

 工平面图)在开挖后把桩顶浮浆凿除,标出桩中心与设计轴线之间关系的偏差,

 用钢尺量测。检查数量:全数量测,并要求施工单位按量测结果绘制竣工桩位图

 。

 ② 桩垂直度允许偏差检查要求全数检测,检测方法采用吊垂球测量。

 ③ 桩径检查用钢尺量测桩径,护壁内衬厚度不包括在桩径内,检测数量为全数

 检查。

 (2)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与方法如表 3。

 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与方法

  表 3

 检查项目

  桩顶标高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30mm -50mm

  检查方法

  水准仪,

  需扣除桩顶浮浆层及劣质桩体

  孔深

  +300mm

  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

 嵌岩桩应缺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底端取至 1/2 锅底处

 桩体质量检验(根据需要)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如钻芯取样,大直径嵌

 岩桩应钻至桩尖下 50cm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砼强度

  设计要求

  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

 承载力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砼坍落度

  160~220mm

  坍落度仪

 5.2.6.4.合理确定终孔深度

 终孔深度确定是否正确,将直接影响桩基承载力。因此,严格对待入岩岩样的

 判定将十分重要。监理人员要熟悉场地各土层性能,把握入岩土层岩样的特点,

 确保万无一失。监理人员应认真测量孔深,并做好记录。测绳量测后,应及时复

 核测绳长度,发现误差,及时改正。

 5.2.6.5.钢筋笼的质量控制

 (1)钢筋笼的制作

 监理人员检查钢筋笼的制作应按混凝土施工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① 钢筋笼宜分段制作。分段制作的钢筋笼长度,以钢筋定长为宜,但不宜短于

 6.0m。

 ② 钢筋笼主筋在下料前应先校直,并清除钢筋表面污垢、锈蚀等,准确控制下料

 长度。

 ③ 钢筋笼应采用环形模制作,有效控制钢筋笼直径和同一水平面上直径的极差。

 为避免灌注导管挂笼上窜,应将箍筋设置于主筋外侧,笼底钢筋略呈喇叭状。

 ④ 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连接时 50%的钢筋接头应予错开焊接

  ,不应使全部接头处于同一断面上。

 ⑤ 主筋的净距必须大于混凝土粗骨料粒径的三倍以上。

 ⑥ 加箍宜设在主筋外则,主筋一般不设弯钩,为避免弯钩妨碍导管工作,根据施

 工工艺要求所设弯钩不得向内圆伸露。

 ⑦ 钢筋笼的内径应比导管接头处外径大 100MM 以上。

 ⑧ 钢筋笼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允许偏差为±20MM。为保证保护层厚度,钢筋笼上应

 设保护层垫块,设置数量每节钢筋笼不应少于二组,长度大于 12M 的中间应增设 1

 组。每组块数不得少于 4 块,且应匀称地分布在同一截面的主筋上,保护层垫块可

 采用混凝土圆环形,也可采用扁钢定位环。

 ⑨ 钢筋搭接焊缝宽度不应小于 0.7d,厚度不小于 0.3d。钢筋搭接焊缝长度 I 级钢

 单面焊 8d、双面焊 4d;II 级钢钢筋搭接焊缝长度单面焊 10d、双面焊 5d。

 ⑩ 环形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应采用点焊连接;螺旋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可采用铁丝绑

 扎并向隔点焊固定,或直接点焊固定。

 (2)钢筋笼安装

 ① 安装前监理人员应对预制钢筋笼应中间验收合格,才能沉放。

 ② 钢筋笼起吊点宜设在加强箍筋部位,运输和安装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③ 钢筋笼入孔时,应保持垂直状态,对准孔位徐徐轻放,不得碰撞

 ④ 钢筋笼在孔口焊接时应注意:

 下节笼露出操作平台高度宜 1m 左右;上、下节笼主筋焊接部位表面污垢应予清除

 ;上、下节笼各主筋位置应校直对正,且上、下节笼持垂直状态时方可施焊;每

 节笼子焊接完毕后应补足焊接部位的箍筋,钢筋笼验收应表 4 的标准进行中间验收

 ,合格后方可沉放或进行下一节笼的安装。

  ⑤ 对非全长配筋的桩,钢筋笼顶标高低于地面时,要用吊筋将钢筋笼牢靠固定,

 防止下落,也可用专用的钢筋笼悬挂器。

 ⑥ 钢筋笼全部安装入桩孔后,应检查安装位置,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将钢筋笼

 吊筋进行固定,使钢筋笼固定,避免灌注混凝土时钢筋笼上浮。

 (3)钢筋笼质量控制标准如表 4。

 钢筋笼质量控制标准

  表 4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检查方法

 主筋间距

  ±10mm

  用钢尺量

 长度

  ±100mm

  用钢尺量

 钢筋笼安装深度

  ±100mm

  用钢尺量

 箍筋间距

  ±20mm

  用钢尺量

 钢筋笼直径

  ±10mm

  用钢尺量

 ① 主筋间距应取笼顶、笼中、笼底三个断面,用钢尺量测;

 ② 钢筋笼长度每个桩均应全数检查,总长度取每节笼长度(以最短一根钢筋为准

 )相加减去(n-1)×主筋搭接长度。

 ③ 箍筋间距用钢尺量连续三档,每个钢筋笼抽检笼顶、底 1m 范围和笼中部三处,

 取最大值。

 ④ 钢筋笼直径量测笼顶、笼中、笼底三个断面,每个断面用钢尺量两个垂直相交

 直径。

 钢筋笼吊装完毕,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立即浇注水下混凝土。

 5.2.6.6.浇注桩身混凝土

  本工程使用现浇砼,混凝土浇筑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砼试配单,以便监理人员

 对混凝土质量适时监控。

 (对预拌商品砼生产厂,还要求提供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

 印件,必要时查对原件;商品混凝土开始浇注前,应提供使用的商品混凝土的配

 合比通知单,符合要求后方允许浇注。)

 混凝土每工作班不得少于一组试块,每浇注 50m³必须有一组试块,不足 50m³的桩

 ,每根桩不得少于一组试块。

 (1)人工挖孔灌注桩由于桩长大于 3m,浇注混凝土应用串筒,串筒末端离孔底高

 度不宜大于 2m,混凝土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

 (2)当孔底或孔壁有渗水影响混凝土浇注质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混凝土的

 浇注质量。

 (3)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 0.5m。

 5.2.6.7.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原因分析如下:

 (1)孔底虚土多

 现象:成孔后孔底虚土超过 10cm。

 原因分析:①松散填土或含有大量炉灰、砖头、垃圾等杂填土层或在流塑淤泥、

 松散砂、卵石等土,成孔过程中或成孔后土体容易坍落;②孔口的土未及时清理

 干净,甚至在孔口周围堆积大量挖出的土,人工踩踏回落孔底;③放混凝土漏斗

 或钢筋笼时,孔口土掉入孔内。

 (2)塌孔

 现象:成孔后孔壁局部坍落。

 原因分析:在砂卵石、卵石或流塑淤泥质土夹层中成孔,孔壁不能直立而坍落;

  局部有上层滞水渗漏作用,使该层土坍塌。

 针对上述问题的产生原因,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有关预防措施,防

 止该类问题的发生,确保施工质量。

 5.2.6.8 桩基子分部验收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

 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

 于总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总桩数少于 50 根时,不应少于 2 根。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抽检质量可靠性低

 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 30%,且不应少于 20 根;对地下水位以上且

 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10%,且不得少于 10 根。

 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 1 根。

 桩基子分部——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隐

 蔽工程验收在被验收工序施工完毕后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在基坑

 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组织验收。这两项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验收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

 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

 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

 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 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

 格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

 验收。

 一、 安全生产 监理 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生产管理规定》、xxx 政府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xxx 工程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监理 职责 及监理目标

 1 1 、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Xxx 监理部负责克孜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包人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当承包人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发包人下令进行停工整改;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下发监理通知责令其整改。

 2 2 、安全生产监理目标

 Xxx 的安全生产监理目标是:“四无一杜绝一创建”。“四无” 即无工伤死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涝灾害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工程,在施工中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目标。

 三、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 控制 体系

 Xxx 工程成立了以发包人为组长,总监为副组长、发包人各职能

 部门和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督协调和现场部长分管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监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理组织控制体系见下图。

 四 、 工程 施工 过程 安全监理

 Xxx 工程监理部组织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编写了《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为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安全施工管理提供了指导意义。

 在工程开工前,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及主体工程监理合同文件对承包人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向发包人、监理机构上报相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新增加了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针对施工项目不同,侧重点不同,并做好记录,最后与会人员签名,否则不予受理,真正使

 承包人的操作人员明确安全要点,把安全措施落实在生产第一线;根据承包人上报的分部开工程开工申请,经检查并具备开工条件后,监理机构依据合同及时进行审批,最后由总监签发分部工程开工令并报发包人备查,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提供可靠保障。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要求承包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特别是对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起重指挥和各种车辆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报审后,现场监理依据合同逐一核查落实,经复核无误后方可上岗。

 在每周二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工程例会上,针对本周的施工项目不同,依据合同要求各承包人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每周五的监理例会上,我部将安全控制作为专题进行讨论,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的安全控制要点,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在监督实施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和验收;同时监理人员之间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安全控制能力。

 按照 xxx 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处的统一部署,每月 20 日由 xxx 管理项目处组织,监理部主持,项目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以及各标段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成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小组,对各承包人的施工作业区进行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期限,且要求各承包人检查评比后将安全生产情况报送监理机构和发包人。根据季节的变化、施工项目的不同,在每次检查评比时侧重点亦不相同,杜绝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把安全生产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截止目前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x 次,评比 x 次(见附件);监理机构已向发包人提交安全生产月报 x 份,安全季报 x 份;向各承包人下发安全生产监理通知 x 份。

 五、监理效果

 Xxx 工程自 20xx 年 x 月 x 日开工至今已一年有余。监理机构履行了合同职责,监理安全控制做到了三个到位,即“人员到位、要求到位、措施到位”。在发包人的大力支持及参建各方的积极配合下,工程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得到了发包人及政府部门的认可。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安全生产 监理 工作重点

 1 1 、存在的问题

 总结近一年来我部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仍有不尽人意之处,距发包人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与合同约定存在差距,个别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里,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扣帽带,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系安全带又不扣安全绳就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施工措施监督不力,施工用电线路私拉乱扯、专职安全员不到位或到位责任心不强等不良行为时有发生,施工现场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现场监理在监督上说的多,下的通知多,在落实上监理指出的问题尽管得到了整改,但相同问题又多次重复出现,承包人主动完善、改进措施不力。

 为此我部将针对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原因,查措施,抓落实,要成效,全面提高监理机构为发包人服务的意识。

 2 2 、下一步安 全生产监理工作重点

 监理机构以合同管理为中心,以安全操作规程为准绳,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力争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根据 20xx 年施工项目施工的重点和难点,监理部主要抓好副坝三个水工建筑物加高施工、防浪墙混凝土工程的高处作业、右坝肩高边坡、主坝坝后坡网格梁混凝土浇筑及六棱预制块铺设高边坡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1)在溢洪道、泄洪洞、发电洞三个水工建筑物加高施工及金结安装中,施工脚手架搭设及吊装高度最高在 20m 以上,施工人员高处作业安全控制,是我们监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现场监理人员首要任务是检查、督促承包人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搭设施工脚手架,作好内外安全网防护,走道板的铺设,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绳和安全网等)的配戴,施工安全用电,现场各种安全标识,安全警示牌等的设置;督促承包人现场配备专职安全员。其次任务是检查承包人落实情况,检查是否落实到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利用发监理通知、整改通知,奖罚等手段结合将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2)右坝肩加固工程施工现场:监理机构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承包人设置专门的安全警戒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进行处理;同时要求承包人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做好各项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身、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事故。

 (3)主坝坝后坡网格梁混凝土浇筑及六棱预制块铺设高边坡施工作业,分部工程开工前首先要敦促承包人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其次对 1138.6m 马道(宽 2m)行驶的车辆上、下坝路线进行安全控制,防止发生翻车事故,最后对人工搬运混凝土六棱预制块时,应从上至下并与下部施工人员交叉作业,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4)重点抓好各承包人的施工用电,如混凝土拌和站、闸门和启

 闭机安装调试、发电洞闸门和启闭机以及泄洪洞洞闸门和启闭机临时电源、各类配电柜接地等,均作为监理重点控制内容之一。

 安全生产是是永恒的主题,时时刻刻不能放松警惕。我部要认真履行合同职责,控制重点兼顾一般,安全无小事,重在优化人机环境匹配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达到安全控制目标的实现。

 Xxx 监理部 XXXX 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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