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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控制建筑工程质量措施分析

时间:2021-10-22 13:27:05 浏览次数:

 监理工程师控制建筑工程质量措施分析 摘要:监理工程师要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控,在项目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而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专题会议等方式与承包商进行有效沟通。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沟通方式 监理工程师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者,监理工作和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着密切的联系。监理工程师必须明确自身的职责所在,落实各项监理工作,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在建筑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应采取下列具体措施。

 1 工程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实施细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分工、分不同阶段进行编制,其依据是设计文件、规范、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在实施之前需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要将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单位审核。发现其中的问题则由承包单位整改,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1.1 确定工程项目质量总目标。

 依据工程合同,确定好工程项目质量总目标之后,将总目标分解成多个质量分目标,再将各个分目标落实到相应部门、团队、供货方和分包方,最终达到施工作业班组及负责人。如果情况需要,可签订责任协议或合同。工程项目开工前,对于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技术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监理机构应进行审查,在能够保证施工质量时方可签认。施工机械、设备对工程质量影响很大,承包单位要提供其技术性能报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监理机构认定不能使用。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机器等,监理机构要审核有关检测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并注意其有效期。

 1.2 严格审阅设计图纸。

 在设计交底前,监理人员要全面熟悉、细致审阅设计文件。发现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再通过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项目监理人员必须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并在会议纪要(记录)上签字。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设计问题或出现材料、设备等改变时,首先要与业主沟通,然后通过业主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在没有获得设计修改的情况下,监理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1.3 确保工程所需建筑材料的质量。

 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对于施工的构配件、原材料以及半成品要重视质量检测。拟进场设备、构配件、工程材料的报审表、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记录,承包单位应报送给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进场实物的抽检方式采用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抽检比例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进行。对质量不合格的构配件、设备、工程材料,项目监理人员不能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将其撤出现场。同时,对于半成品材料,如钢筋焊接半成品,若检查不符合要求也不得使用。严格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1] 2 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质量问题,这一阶段是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2.1 作业技术交底的质量控制。

 在每一分项工程施工之前,一定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技术难度大和施工复杂的关键部位,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技术交底书。项目监理部应当对施工技术方案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方案合理可行、质量能达到预期效果后再予以签认,防患于未然。

 2.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对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使工程质量的形成处于受控状态。对于检查出的不合格环节,要在第一时间返工,或者将修建好的部分直接推倒,在源头上将存在的问题解除,那么隐患的发生次数就会减少。监理工程师对现场的施工步骤以及质量控制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能在问题产生的时刻,迅速地推断出正确的解决方案。设置工序的质量控制点。确定质量控制点的标准是:对质量影响大、保证质量难度大、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实施质量控制点的关键在于: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进行控制措施的交底;重点指导检查和验收;认真记录检查结果;实施 PDCA 循环,持续分析与改进施工质量问题,确保质量控制点验收合格。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旁站是“点”上的监管,针对于某一工序或某一部位。旁站监理就是在定点随施工人员一起投入到施工进程中,观察施工的具体流程。在施工阶段,操作中可能存在许多缺陷,监理人员只有通过现场旁站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令承包单位纠正,才能消除质量隐患。巡视是“面”上的监管,它不限定于某一过程或某一部位。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通过不间断地现场巡视检查尽早发现违章情况,果断纠正违章行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平行检验在技术复合及复验工作中采用,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做出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2] 2.3 监理资料要详细真实准确。

 监理资料具备一定的技术性,包含着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等,是建筑工程中的主要文件之一。监理资料必须与实际的施工现场相符合,是建筑工程进程的最贴切资料。在监理检查的过程中,一定要有详细、真实、准确的文字记录。对于监理日志的编制,必须针对施工的节奏来对应记录,并妥善加以保存。这些文字记录能够表明工程在进行中发生的所有重要问题,既包括优质的部分也包括应该改进的成分,可以在工程验收时让程序更顺畅地进行。监理资料作为日后的经验,通过在监理会上的深入探讨,能够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发生类似的问题。监理资料的整理以及归档的流程,必须落实到专门人员来负责,同时总监理工程师也要负起责任。

 3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当工程项目完工后,承包单位首先要自审、自评,将工程竣工报验单和全部竣工资料报送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则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承包单位进行重要工程项目的功能测试时,监理单位应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严格审查测试报告单。项目监理机构全面检查竣工资料及现场实物,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上报建设单位。最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并提供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参加验收的各方代表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4 监理工程师的沟通方式 只有监理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有效化,才能实现工程项目各方主体所追求的目标。为控制建筑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所采取的措施有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合同措施和经济措施,但在采取上述措施的过程中要注意恰当的沟通方式。

 4.1 口头通知。

 监理工程师巡视、旁站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质量、安全和进度方面的问题。口头通知特别适用于日常工作中的一般提示和预见性控制。对承包商一方面要“监”,另一方面也要“帮”,要做到事前常提示,避免出现问题后再通知改正。如果只“监”不“帮”,给承包商造成人工、材料、工期的损失,会造成承包商的抵触情绪,也不能体现监理人员的水平。

 4.2 书面通知。

 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多次口头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就要签发书面通知。监理通知单作为对承包商的一种正规指令性文件,是对承包商建设行为的一种评价和要求。书面通知提高了监理指令的严肃性,送达签收时开始生效,对责任方是

 一种压力,承包商有义务接受并实施,从而起到了控制作用。但如果所有问题不分轻重缓急一律签发书面通知,势必造成监理书面通知过多,难以引起承包商的重视。

 4.3 专题会议。

 多次发出监理书面通知后,如果承包商仍不改正,监理、业主、承包商三方应召开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项目经理、副经理及相关人员共同参加。监理人员在会议上要以操作规程、建筑规范等为准则,以合同为依据,对承包商出现的问题给出一个准确的结论。要据理力争,促使承包商改正问题。所有参会人员都要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并要求承包商给予整改承诺。[3] 5 结论 监理工程师要采取以事前、事中控制为主,事后控制为辅的方法,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监控,增强监理工作的计划性、指导性和预见性。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抓住事先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三个环节,采取适当的沟通方式,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面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1]侯亚飞.论监理手段在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的方法[J].民营科技,2010(10):20. [2]杜秀娟.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9):230. [3]刘福刚.浅论建筑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筑,2013(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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