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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群众观点大讨论演讲稿:以为民的情怀做人民的法官

时间:2022-06-02 12:14:01 浏览次数:

法院群众观点大讨论演讲稿:以为民的情怀做人民的法官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群众,是人民司法事业的根基所在、血脉所系、力量之源。“人民法院”,人民二字,重比千钧。“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对我党群众观点所作的生动诠释。当前如何践行群众观点,如何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成为摆在每一位法官面前的重大课题,成为检验每一位法官形象的一面镜子。通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使我们法官更加坚信一个道理:人民法院工作想要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信赖和信服,必须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这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才能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才能立威于众,取信于民。

有这样一位法官,任秋华,用人民的情怀赢得了群众的尊重和热爱。2008年的一个寒冷的冬日,任秋华第一次见到了艳青。这个瘦弱、憔悴的女人裹在一件不合体的男士羽绒服里,满脸的泪痕和绝望,在寒风中无助地浑身发抖。接待室里,任秋华捧上的一杯热茶让艳青的情绪平复下来,她开始讲述自己的不幸。他是任秋华刚刚接手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被上诉人,十年前从黑龙江嫁到河北,后来和丈夫一起在天津郊区打工,并有了两个可爱的儿子,一家人生活平静而幸福。后来,夫妇俩贷款买了大货车搞运输,不料丈夫突遇车祸去世,撇下他和两个年幼的儿子,在异乡举目无亲,举步维艰。在别人的指点下,艳青和公婆、两个不满十岁的儿子把对方车主、司机、车辆挂靠单位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一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他们20多万元。本以为可以尽快拿到钱摆脱困境,但被告方却以赔偿数额有误提出上诉。一审请律师、取证已经花了不少钱,现在还是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孤儿寡母还要继续忍受生活的艰辛,这让尚未从丧夫之痛中解脱出来的艳青又再次陷入绝望。满腔痛苦和委屈不知向谁倾诉,她只有来找任秋华。因为,她不懂法律,她把法官放在和法律一样高的位置,去信任,去尊崇,去期许。

艳青的眼泪和一张被她攥得皱巴巴的全家福深深的刺痛了任秋华的心。任秋华从母亲的角度鼓励艳青为了孩子坚强起来,并答应尽快为她解决问题。

任秋华希望艳青得到更多的赔偿,但通过计算她发现,一审确实判多了。作为一名法官,她知道,法律是公正的,对弱者的体恤和同情也不能跨越法律的边界。但她同样认为,法律的天平,一端是公正,另一端应该是温暖,法官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去传递法律的温暖,可以用行动为法律赢得尊重,赢得信任。

由于经济的原因,二审开庭艳青没有请律师。开庭的时候,任秋华按照法律规定和统计局公布的赔偿依据,给艳青一笔一笔的算,一项一项的讲,直到艳青完全听清楚,听明白。同时,她积极地给保险公司做工作,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在最短时间里对艳青进行赔付。案件依法调解了,赔偿数额比一审判决少了3万多元。任秋华以为艳青会不满,会埋怨,但是艳青没有。签收调解书的时候,艳青默默走出审判庭。突然她又快步返回,趴在任秋华的肩头上失声痛哭:“大姐,谢谢你!我真想给你跪下。”

任秋华认为,艳青的“跪下”,其实是折服于法律的公正,折服于法律的温暖,而不是自己。让老百姓信服不是靠法官的权力,而是靠法律耐心细致、能动高效的工作。细心一些,把握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耐心一些,让当事人把话在法庭上说完;诚心一点,把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开展调解;用心一点,依法在最短时间内判决。

法官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司法良知秉公办案是为民的最好体现,只要你是真心为民司法,人民群众是能够感受出来的。善良的百姓尽管不会以华美之词奉承你,不会以山珍海味慰劳你,但是他们会记住你,认同你,并发自内心地感谢你。对案件认真、仔细、慎重的态度,对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诉讼服务,对弱势群体给予无私的关怀,对当事人表示尊重和关切的举止,甚至是一个微笑,一杯热茶,一个“请”字,都能够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增加一份对人民法官的认可。

人民法官唯有公正,才能赢得社会的承认;唯有为民,才能赢得社会的赞同;唯有廉洁,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法官应当经常想一想,每一次作出裁判是否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良心的拷问,每一次对待当事人是不是做到了耐心和诚心,每一次在行使审判权时有没有私心或偏心。一个有司法良知、一个有群众观点、一个有公正司法理念、一个有专业水准的法官,一定能够做出最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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