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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关于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23 15:49:01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村“两委”换届准备工作的通知》(丹组通字〔2018〕54号)关于“先审计后换届”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明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础,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是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和政权基础。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体现在村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一项有效措施,是加强新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利于选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村干部;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区农经局、财政局和各镇(街)要充分认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切实把审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明年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任务目标

成立振安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计工作由区农经局牵头,以各镇(街)为主体,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区农经局、财政局要会同各镇(街)分别成立审核工作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村财务清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要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等情况进行审计,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因账目不清引起矛盾纠纷的村要重点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在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好审计监督关口,客观公正体现村干部的履职情况,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三、审计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审计对象

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审计范围

2016年至2018年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审计内容

1.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农民人均收入等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建设情况等。

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村干部任期内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

3.集体资产处置和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集体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平调集体资产的现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有新债产生;是否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虚增债权债务;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等。

4.集体土地和工程项目发包情况。采取专业发包的集体资源,是否采取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采取平均承包的集体资源是否签订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否存在擅自转让土地经营权;村级工程建设等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标等。

5.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上级划拨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惠农资金的发放、管理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土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等。

6.财务公开情况。主要包括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以“一事一议”名义强行要求农民捐款、集资等现象。

同时,各镇(街)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地基层党员和农民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热点问题进行审计。

(四)时间安排

全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在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81031日前)。各镇(街)要完成工作启动,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等基础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20181125日前)。以镇(街)为单位,开展审计工作。采取以审查账目为主的方式,必要时听取群众意见和查看实施项目,做到及时、高效。审计结果经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及时将审计结果公示。审计工作组要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3.上报阶段(20181130日前)。各镇(街)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建议)上报区农经局,汇总后报送区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在各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各镇(街)党委书记作为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好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

(二)严格依法审计

各镇(街)要从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角度,严格按照《辽宁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规程和审计文书》的要求开展工作,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操作规程,使用标准审计文书,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在法定权限内依法给予处罚。

(三)强化工作督导

区调研督导组将定期对审计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缓慢的镇(街)进行通报并反馈整改意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谈话,追究责任。

附件:《振安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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