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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感想5篇

时间:2022-07-17 17:49:02 浏览次数:

【篇一】

近日,通过学习,我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内容有了深入的了解,对我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如何规范自身的行为,如何行使公权力有了更深的认识。

一要树立责任意识。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都肩负着国家的重托,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保持一种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工作不推诿,知难而进,变压力为动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做到尽职履责,勇于担当。审计要敢于揭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讲真话、报实情,强化追责问责。

二要强化纪律意识。要增强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在工作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安排部署工作、实施重大审计项目、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三要增强廉政意识。审计人员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约束自己,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树立文明审计理念,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要坚守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既要依法审计、严格监督,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自戴“紧箍咒”,自设“高压线”,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都践行审计职业道德操守,做一个思想坚定、道德高尚、作风正派、工作扎实、纪律严明的审计人员。

四要加强学习意识。审计范围广,对于审计人员的知识性、专业性和综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对审计职能转变的新形势,审计人员必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勇于接受挑战,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掌握审计发展的动态,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执行能力。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完善知识结构,掌握现代化审计手段,踏踏实实地向书本学习,认认真真地向实践学习,做到干一行爱一行。

【篇二】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一部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活动、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是继监察法之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

此前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应有之义。尽管如此,虽然其本身也规定了部分重要制度,但并未也无法详尽规定所有制度内容,而需要制定配套法律法规。

细数从草案初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到最后审议通过,正好一年时间,进入审议程序不到8个月,作为一部新制定的法律,立法进程可以称得上快。

众所周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这部法律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对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两部法律的相继实施代表着国家监察的法治化、规范化进入了全新阶段。“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要努力保证法律的执行力,依此推进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追责处理,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目标指日可待。

【篇三】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政务处分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

修身养性,坚守道德底线。修身养性,提高个人素质是一个人能否受到别人的尊重,能否干成一番事业的前提和基础。地方领导干部作为关键中的“少数”,想要带领好自的“属下”,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如期的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毫无疑问的是要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端正自己的思想,修身养性,在干事创业上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坚守自己为民服务的初心,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

抵制“诱惑”,坚守道德底线。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全面进步,形形色色的诱惑浮现在人们的眼前,一些公职人员漠视法律法规走在社会的边缘,受社会上的各种诱惑驱使。但是作为人民的“公仆”我们不能受利益驱动,要时刻保持平衡的心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受住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特别是权、钱、色的诱惑,牢牢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底线是临界点,是最低要求,不能逾越。一旦突破道德底线的防线,那么离触犯法律也就不远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政务处分程序和要求,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做一个有“底线”的人。

坚守自己的初心,守住道德底线。人生中,总是有许多的诱惑让你的判断出现误差,时常在道德和欲望之间做选择,一些人选择遵从自己的欲望走在法律的边缘,一些人选择遵循自己的初心,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干部。在物欲横流的社会,最难守住的是自己的初心,在人生中遇到选择的时候,请你遵循自己的初心,坚守住自己做人的底线,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要让哪些物欲横流的东西超越它,始终做一个对得起人民、对得起党的好干部。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处分的目的在于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政务处分法,遵循政务处分的标准尺度,规范政务处分的操作流程,尽职履职,牢牢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让世界因我们而坦荡。

【篇四】

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简称《政务处分法》,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

一、《政务处分法》的颁布意义

《政务处分法》将党的纪律要求中与公职人员相关的内容转化为公职人员的法律义务,实现党纪与法律的衔接,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有利于推进政务处分的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治吏;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面依法治国。

二、《政务处分法》的适用人群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三、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

《政务处分法》对现有关于处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违法情形中,概括出适用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既包括贪污贿赂、收送礼品礼金、滥用职权等较为常见的一些公职人员违法行为,也对一些应该予以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四、保障公职人员的权利

《政务处分法》进一步明确“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政务处分法》将“规范政务处分”作为重要立法目的,在促进政务处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权利保障方面进行具体化,有效保障了公职人员的权利。

【篇五】

10月8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分为7章,包括总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复核、申诉,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6条。主要内容可分为六部分:明确政务处分主体和基本原则、明确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明确公职人员违法行为

及其适用的处分、严格规范政务处分的程序、明确被处分人员的救济途径和配套规定。

完善国家监察法治体系是符合历史潮流的大趋势。国家监察法出台后,对公职人员立法理应提档加速。当然,公务员法等既有法律规定也应随之调整。所有的努力,将推动着国家监察法治化,建设一个权力入笼的现代法治政府。

政务处分法草案亮点不少。

一是“集大成”。以国家专门法律的形式,将监察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政务处分的内容“统合”起来,实现了“零散”到“系统”的跃进,有利于职能部门按图索骥,更好地进行操作。

二是“搭桥梁”。尽管国家监察法等法律也有相关规定,但毕竟“政务处分”并非主题,抽象有余而针对性不够突出。政务处分法草案既遵循前法精神,又独立“开府建衙”,将国家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明确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主体及权限、程序和救济途径等要素,实现了处分与党纪、国法的有效衔接。

三是“补漏洞”。就是将“违法的公职人员”全面纳入处分,包括:公务员,国企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作为一名基层的工作人员,该草案的出台,是对自身的一种督促、一种警示、一种约束。必须深刻学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熟悉掌握内容,充分认识到草案的重要性,做好学习笔记,将草案学深学透,入脑入心,真正明白什么事情不该做,做到令行禁止。同时,要有敬畏之心,要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敬畏自由,时刻明白法律之规定,守住底线,绝不触碰红色,防止“四风”,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违纪、不犯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要正确看待,积极宣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新时代的新需求,是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迫切需要,促使干部队伍不断规范化、法治化,所以必须积极参加,正确认识,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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