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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时间:2022-04-28 12:28:18 浏览次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是党中央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做出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
  新农村建设:“三农”工作的总思路和总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并不是最近才提出来的。有关文献资料表明,上世纪50年代,我国制定国民经济发展“二五”和“三五”计划时,就曾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至少在1982年、1983年和1984年的三个中央1号文件、1987年中央5号文件和1991年中央21号文件中都出现过这一提法或基本相同的提法。但必须看到,这次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背景和内涵与以前相比有很大不同,可以说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非同寻常的重大意义。

  中央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时机,应该说政府把握得很好,是在财政相对增收,达到20%的比例,有一定的财政能力的情况之下,我们开始推进新农村建设,来化解农村公共品开支不足的问题。现阶段提出建设新农村,首先应该看到这是国家战略的一个具体体现。不光是我们提出,欧洲国家,只要是有小农场的,比如像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德国等等,这些欧洲国家的农场,相对来讲规模较小,而且原来传统的村庄还存在,都有一个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从粮食安全角度来说,我们也需要在农村开展新农村建设,以新农村建设来为国家的经济安全提供一个起码的基础。因此我们说,现在提出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党与时俱进的表现,是我们政策上实事求是的表现。

  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绝不仅仅是一般性的村容村貌整治(当然包括这方面的内容),而是既要求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求切实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既要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既要求加强农村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内容非常丰富。可以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涵盖了当前“三农”工作的主要方面,包括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现代化的核心内容,能够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各个方面有机地联系起来,成为农村全面工作的“龙头”和“主线”。抓住了这个“龙头”,就抓住了农村改革发展的关键;把握了这个“主线”,就把握了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因此,我们应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新阶段统领“三农”工作的总思路和总要求。

  新农村建设,“新”在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议》中的亮点之一,被认为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那么,新农村究竟“新”在哪?我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新”在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通过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农村为城市提供安全健康的农产品,而各级政府通过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农业稳定、农民增收、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其次“新”在城市中相对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中逐步建立起来,农民可以享受到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事业发展的成果,不必因此背井离乡;三是“新”在农村秀美的田园风光。新农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农民生活和缓,有较强的幸福感,甚至于出现城市人由于渴望返璞归真,开始向农村回流的“逆城市化”现象。

  “新农村建设”不仅是当前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统筹城乡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建议》中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描述一共20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有发展农村经济的内容,又有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的内容;既有农村综合改革的内容,又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新农村建设紧扣科学发展时代命题

  从党的十六大后,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矛盾条件下如何实现城乡统筹,如何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经变成国家战略。从2003年中央明确强调“三农”问题重中之重以来,连续强调了四次。现在又进一步提出一个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综合的,具有统管全局的指导思想,它恰恰符合最近所强调的科学发展观。

  2002年前党中央就明确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现在看来,要从根本上遏制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就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各方面对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这样才能较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这也是一些欧洲有小农场的发达国家以及东亚小农经济国家实现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

  另一方面,建设新农村不是无源之水。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具备了这样的条件。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直到1997年之前,农村财政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到只有10%左右,在这种比较低的财政比例情况下,完全由财政来承担农村的公共品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而到2004年,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加总,已经占到GDP的近20%,加上预算外财政,整个财政规模占GDP的比重近30%。一般来说,这一水平已经具备了由国家财政主导来提供农村公共品开支的条件。

  新农村建设的蓝图已经绘好,关键在于如何在实际行动中为它增墨添彩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全面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综合改革。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文化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四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有序转移;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

  尤其应该重视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和长期的任务,也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困难与阻碍。关键是要突出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抓好地县两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贯彻执政党新的执政理念的认识;改变单纯追求GDP、盲目招商引资的行为惯性。只有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做到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规划,注重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形式主义,才能确保全国新农村建设能够准确落实党中央的指示,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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