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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

时间:2022-04-29 12:07:03 浏览次数:

动物防疫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春季是各种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为了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3月2日下午国务院和省政府召开的关于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乡镇要紧急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强化措施,坚决打好春季动物免疫注射关键战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现就我县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正确分析形式,充分认识做好春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动物防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全球禽流感疫情扩散速度加快,人感染病例增加;二是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不断;三是春季候鸟回迁;四是去年秋季集中免疫的家禽目前以逐步超过免疫保护期,感染发生疫情的危险增加;五是农民散养存在漏免情况,春季种禽调运频繁,家禽补栏量大,疫情发生和传播的潜在危险增大。因此,我们要认真分析和判断当前我县重大动物疫情形势,高度警惕,严阵以待。要统筹考虑、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统一行动,有力有序地做好春季防疫工作。

二、强化免疫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到位。根据动物疫病的发生规律,各乡镇对免疫工作要突出一个“早”字,就是要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力争在4月10日前全面完成春防普注工作。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牲畜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羊痘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要健全和规范免疫档案,免疫动物的标识率要达到100%。

三、强化管理措施,确保物资供应到位。要认真做好春季疫苗供应衔接工作,保障疫苗及时供应到位,确保春防工作适时开展。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转移支付疫苗经费汇至指定的疫苗生产厂家,确保疫苗的及时供应。二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解决好强制免疫疫苗经费不足的问题,确保免疫计划执行到位,并切实承担起计划免疫疫苗、免疫标识、消毒药品等其它防疫物资费用。三要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四要认真做好厂家送达疫苗的验收确认和冷藏保存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四、强化监督措施,确保防疫质量到位。一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对于出栏的畜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严格凭免疫证明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于屠宰的动物,必须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进场,做到有宰必检,检疫率须达到100%。二要加强市场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染疫动物及病害畜禽产品流动。对逃避或抗拒检疫的、贩买贩卖病死动物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非法生产、销售假劣疫苗和免疫标识的要严厉打击。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值班检查,发现可疑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确认和处理工作。三要加强病原和免疫抗体监测,适时开展疫情预测、预报、预警工作。对抗体监测不达标的,要及时进行补免,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四要加强疫苗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对转移支付疫苗资金落实不到位、截留、挪用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五、强化报告措施,确保疫情处置到位。一要规范动物疫情报告制度。疫情监测网络要建立到乡到村,一旦发生动物疫情,必须遵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要求,按规定程序上报和处置,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严禁滥报、慌报、瞒报动物疫情,严禁在网络和其它媒体上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对举报的疫情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严防事态扩大。二是实行疫苗到位和免疫进展上报制度。春防期间全县统一实行强制免疫疫苗到位情况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各乡镇务必于每周三以前,将辖区内上周疫苗到位和免疫注射进展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六、强化组织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国务院已经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地方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政府在动物防疫工作必须切实承担起责任。一要认真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春防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到位。二要加强组织协调,促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搞好春防工作。三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发〔2005〕15号和鄂政办发〔2004〕144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动物防疫机构改革,妥善解决基层站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尽快建立起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七、统筹兼顾,做好其它重点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各乡镇在做好口蹄疫、猪瘟、禽流感、鸡新城疫、羊痘免疫工作的同时,要根据本地其它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的基本特点,搞好其它重点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计划免疫工作,切实做好猪链球菌病、猪肺疫、猪丹毒、猪水肿病、牛出败、牛炭疽、禽霍乱、狂犬病、耕牛血吸虫病等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努力实现稳定控制动物疫情的目标。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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