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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04 08:49:0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省委政法委和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全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自6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以打牢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深化教育培训,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广大民警头脑,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检查整改,使广大民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教育活动的目标任务是:人人通读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人人收看收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报告,人人联系自己的执法工作实际清理执法思想,人人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知识考试。通过教育,使广大民警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的认识,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目标任务的认识,切实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加强公安机关“四个能力”建设、真正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殊重要性的认识,真正达到端正执法思想、摆查突出问题、切实整改、解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目的,确保实现“三个明显提高”和“两个明显下降”,即执法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行风评议名次明显提高;群众涉法上访数量明显下降,民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明显下降。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培训阶段(6月中旬至9月底)
  1、学习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公安部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辅导材料》;《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百问》;《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
  2、学习方式。各分局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依法治国、执法公正、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组织学习。每个专题学习时间1个月左右。每人每个专题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读书笔记不少于2000字、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每个专题学习结束时,各单位组织一次学习体会交流会,以促进学习的不断深入。要注重创新活动载体,坚持辅导与座谈讨论、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同时,要搞好重点培训工作,各级都要举办专题报告会和专题研讨班,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作报告,业务部门主要分管同志要亲自讲课。省局将组织科、所、队等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轮训。各分局要针对查找出来的执法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重点执法岗位民警进行专门培训。每期培训班都要进行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要组织补课和补考。
  3、组织开展教育活动。一是认真组织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中央电视台专门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片以及中央政法委等单位组织的宣讲团的宣讲。二是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省局于6月下旬举办全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中心”演讲比赛,每个分局都要派2名同志参加,以选出优秀选手参加省厅于7月上旬举办的演讲比赛。三是积极组织参加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联合举办的“理念、规范、公正”讲坛活动。8月10日前,各分局要分别上报一名候选人及其论文,省局将从中选出2名候选人,与其论文一起,代表全局参加省厅组织的选拔。四是抓好法治理念教育的拓展延伸。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内容列入大练兵活动教学、培训计划之中。
  (二)查摆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上旬)。
  1、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宏观上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查摆:一是依法治国理念树立的强不强,有没有“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树立的准不准,有没有对“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理解得不准的问题;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树立的牢不牢,有没有执法不公的问题;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树立的实不实,有没有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五是坚持党的领导的理念树立的坚定不坚定,有没有党性观念不强的问题。各分局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期间查摆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中,从企业职工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认真查找执法思想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体要做好以下“三项排查”:一是排查常见多发问题,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特权思想、特权作风,“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二是排查顽症痼疾,解决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问题,违反规定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和违反规定责令停业、吊扣证照问题,乱收滥罚、插手经济纠纷、公路“三乱”问题;三是排查职务犯罪,解决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执法不作为等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或调查问卷、设立征求意见箱、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梳理、分析、归纳。
  2、形成思想分析材料。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到普通民警,都要围绕执法理念这个核心,结合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形成执法思想分析材料。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做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凡查找问题不认真、思想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扎实的,要推倒重来。
  3、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针对查摆出的法治理念、执法思想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逐一列出台帐,明确整改的时限和责任人。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整改方案,要在本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进度情况台帐,报省局教育活动办公室备案,整改情况要定期向本单位干部职工通报。在整改期间,要对照2005年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中查摆的问题查看有没有未整改,或尚未完全整改的,要结合这次教育活动一并彻底整改。
  4、通报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要选择在公安机关发生的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内部通报,组织民警开展讨论,搞好警示教育。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底)
  1、考试考核。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组织考试考核工作。基础知识的考试,着重考察民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的掌握程度,同时还要结合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核和信访案件考核等“三考”内容进行。工作考核主要针对组织工作是否得力、教育措施是否扎实、思想认识是否深刻、重点培训是否有效、解决问题是否彻底、制度规范是否健全、教育成效是否明显。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各单位教育活动情况纳入2006年正规化建设综合考评范围。
  2、全员考试。年底,要认真参加中央政法委统一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3、检查验收。11月20日之前,各分局要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检查,并向省局写出自查报告。省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分局的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地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过程中,中央、省、市委政法委和上级公安机关都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做好公安工作的重要保障,全局各单位要在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一种经常性的教育来抓。在教育活动的后期,要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针对查摆整改问题台帐,看有没有未彻底整改的问题;要进一步查摆问题,看近期有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做到查漏补缺。要继续学习有关领导的讲话、有关会议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省局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于新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赵元恒、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李全绪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李全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各分局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加强工作力量。省局、分局的每位领导同志都要确定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解决问题,使联系点成为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同时,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摆、带头整改,做学习、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表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教育工作的及时全面展开。
  (二)加强工作调度和情况交流。各单位要积极抓好情况调度、指导协调、督导检查、总结验收、上报信息的日常工作,并于每月13日、28日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省局将编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简报》,及时刊发工作信息和经验做法。对各地上报信息及采用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并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强化督导,认真培养典型。各单位都要成立巡视指导组,分工包片,加强经常性的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为调动和激发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积极性,年底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本着逐级推荐的原则评选一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执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思想迅速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核心任务来抓,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突出“五个结合”。
  一是要与广大民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七个意识”,即清廉从警的意识、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公安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识和党性意识。
  二是要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要与为期三年的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之中,重点抓好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工作信息化和长效机制五项建设。
  三是要与正在开展的“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内容之一,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和考试与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结合进行,与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基本法律知识考试结合进行。
  四是要与正在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正确处理教育活动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系,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努力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动“打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五是要与做好每个部门、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每一项工作都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平正义的要求,每一个执法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每一个民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开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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