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安宜直属商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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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安宜直属商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办法 |
作者:洪春 范文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0 更新时间:2006-11-30 |
宝应县安宜直属商会第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 (2006年11月 日宝应县安宜直属商会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宝应县安宜直属商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 二、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会长1名,副会长11名,秘书长1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由镇党委和县商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委员进行选举。 四、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采取等额选举,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五、对候选人、委员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 六、候选人以到会委员的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 七、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选举工作人员交委员会通过。候选人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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