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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灾救济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08 19:00:03 浏览次数:

    为了保证我县在遭受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迅速、高效地完成救灾救济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集中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全方位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㈠组织机构
成立**县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担任。
成员由各乡(镇)乡(镇)长,政府办、水务局、防汛办、民政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县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
㈡主要职责
1、县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救灾救济工作;负责上报我县灾情和救灾救济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研究解决有关救灾救济工作的重大问题,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协调**林业局等客属单位,参与行动;决定请示省、市支援。
2、县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抗灾救援工作;收集、综合灾情进展情况,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各乡镇:负责制定本区域的灾害应急预案和救灾救济工作,组成专职巡查队,进行灾情监测和预报,组织人力、物力、财力参与救灾和转移灾民,进行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
县武装部:制定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灾区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救济工作;视情况发展,根据县政府需要,协调驻军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县防汛办、县水务局: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抗洪抢险救援。参与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和上报;负责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县民政局:制定灾害救助、灾民安置、灾民生活保障应急预案,负责储备救灾物资,申请、管理救济药品;安置、转移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和物资供应点,做好死伤人员的善后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救济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下拨工作;协调灾区搞好重建家园工作;负责组织核查报告灾情。
县卫生局:制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紧急救援队伍,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疾病情况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保证灾区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县国土资源局: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县安监局:制定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负责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上报。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县武警中队:制定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抢险救援、转移灾民、疏散群众,协助县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灾区火灾处理及事故调查。
县气象局:负责对天气、雨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雨量测报。
县地震局: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地震监测预报,承担抗震救灾的具体工作,组织地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分析会商,及时提供震情发展趋势,组织地震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工作。
县环保总站:负责对受灾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对污染进行治理。
哈铁分局绥棱段、县交通局:负责交通设施的修复;负责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县教育局:负责灾区损毁校舍的修复工作,补充教学设施,恢复正常教学;组织18岁以上师生参与应急救援。
县文体局:负责组织宣传队,深入灾区鼓舞士气;组织义演,筹措抗灾资金。
县信访办: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思想工作,理顺群众情绪,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矛盾,避免出现越级访和集体访。
县粮食局:负责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盐等生活必需品,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
县经济局、发改局、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争取救灾项目,增加救灾投入,做好救灾款的及时下拨,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负责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监督。
县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对救灾款物的审计和监督。对上级下拨的救灾款物的接收、使用和发放进行检查和监督。
县建设局:负责灾后重建规划的实施和工程设计施工等指导工作;负责群众所需的煤气供应及保障煤气安全;负责现场破拆、输通道路和障碍,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县农委:及时掌握农业受灾情况,负责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
县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局: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所需木材等物资,并做好林区病虫防疫和森林防火工作。
县畜牧局:制定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和上报工作;参与疫情调查评估,协调重大动物疫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急需用品和急需救灾物资的组织储备供应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紧急救助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县内外捐助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检验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协调和组织救灾救济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石油公司:负责救灾抢险车辆的油料供应。
县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负责打击不法商贩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县财险和人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的规定,履行保险职责,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县电业局:负责组织抢修因灾害损坏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期间的电力供应。
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负责提供灾区建设和灾民生产生活所需信贷资金。
县网通、移动等通讯部门:负责抢险救灾的通讯保障和灾后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各乡镇、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建立监测、防治结合一体的灾害预警机制。当前重点要做好汛期沿河乡镇、村屯和水库、塘坝险工弱段的水位、水情监测工作,以及医院、学校等特殊单位与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的灾害预警工作。防汛办、水务局、气象局、地震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做好气候状况、地理特点、河流分布等方面的监测分析工作,在灾害发生前,将搜集与预测的情况准确及时报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尤其是各乡镇要组织镇村干部、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防汛人员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灾害监测,形成监测体系,严密监视辖区内汛情等灾害,及时掌握灾情发生情况。各乡镇、村屯要建立灾害信息通报制度,村村必须有广播喇叭、铜锣、手提话筒等预警设备,遇紧急情况迅速反应,组织群众转移避险。
(二)制定灾害应急预案
按照灾害分级响应、分级处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县、乡、村三级应急管理体制。各乡镇、村和有关部门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灾害即可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响应
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紧急救灾救济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转移受灾群众,安排灾民生活,并及时向省、市汇报情况。
1、分级响应程序。在接到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组织责任部门或技术鉴定机构对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等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估预测,准确掌握灾害的实际级别与预警级别,并按照灾害评估确定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预警级别,并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预警级别,及时向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建议。对一般性的灾害,由所在乡镇进行应急处理,并在灾情发生2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对乡镇难以控制的较大或重大灾害,可在半小时内报请县救灾救济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组织联动救助和处理;对特别重大的灾害,要在半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要在1小时内及时向省市政府报告,并在6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情况。
2、救灾救济物资储备。县防汛办、水务局、林业局、国有林场管理局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县经济局、发改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民政局、商务局、哈铁分局绥棱段、交通局、粮食局等部门要做好救灾救济必需的资金、物品、车辆及现场处理防护用品的储备工作,做到及时采购,及时下发,保证质量,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运抵灾区,保证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帮助灾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同时,民政局要做好社会捐赠工作,保证专款专用。
3、应急救灾救济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指挥有力、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由驻绥部队、武警官兵、预备役民兵、驻**各有关单位广泛参与的县、乡两级联动机制,努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左右相连,合力推进、共同应对的救灾工作体系。各乡镇、村屯,各类灾害业务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社区(街道)、居民委都要组成有一定数量人员参加的救灾队伍,并把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作为补充。
4、灾民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各乡镇、村屯,社区(街道)、居民委要提前做好居民住房普查工作,对所有危房一律挂牌警示,汛期一律不许居住。县民政局严格按照预案要求,负责做好灾民转移安置,设置避难场所和物资供应,储备、调拨简易帐蓬等物资,并就近转移安置。尤其是对老、幼、病、残、孕、五保户等弱势人群要有具体人员负责。要保证救灾队伍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到达灾区进行抢险救灾,24小时内将受灾群众基本安置就绪,并及时做好灾民急需的食品、饮用水、日用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卫生局和药监局要迅速调集医疗救护力量组成工作组,灾害发生后的24小时内初步建立伤员救治网络,紧急救治伤病人员。抗灾救灾工作结束后,县紧急救灾救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卫生、防疫等部门对灾区进行消毒处理,预防疾病传染和蔓延。县民政部门要切实安排灾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乡镇和农委、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要组织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四、几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救灾救济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精心安排,科学部署,把各项措施落实、落靠、落到位,做到超前预防,严防各类灾害的发生。主要领导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深入一线,突出重点,靠前指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有力有序开展救灾救济工作。
(二)加强值班值宿。尤其是在汛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不许漏岗,手机等通讯工具全天畅通,保证随时了解灾情动态,及时做好灾情的上传下达。因迟报、瞒报、漏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完成各项救灾救济工作任务。要加强对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的管理,做到专款(物)专用,确保灾民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四)抓好新闻报道。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要大力营造宣传声势,鼓舞士气,并实事求是地对灾情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涉及汛情发展趋势、汛情等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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