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作文大全 > 关于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的思考

关于惩防体系制度建设的思考

时间:2022-05-11 16:42:01 浏览次数:

    大禹治水,疏堵兼用;治理腐败,惩防并举。2005年,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结合企业实际,2006年,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集团《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集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措施。建立具有安徽路桥集团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于集团保持改革发展的稳定势头,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构建和谐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惩防体系,除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落实外,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惩防体系长效机制尤为重要。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通过完善制度,创新体制机制,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一、建立惩防体系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也应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有些地方和部门违反纪律的问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等。从实践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是这些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必须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继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制度,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强化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客观需要。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利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法制化水平;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强化监督,保证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这个党的治国理论 基本要求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把党建设成为始终带领人民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选择,是提高预防腐败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我们必须认真探索思考的一大课题。集团和公司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方面的制度,在今后,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以完善,加强科学运行机制建设。在企业管理和重大决策上,按照《公司法》、《工会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的制衡分离,推进民主集中制和企务公开工作,构建科学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干部人事管理上,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考察考核评价体系、领导干部任期、交流、回避制度,组织部、纪委联席会议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在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采购供应、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工作领域和重要权力部门,建立完善相关的制度体系,确保资金、财物的合理有效运转,建立树立制衡、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加强过程控制和信息反馈,从制度上实现操作程序的规范化、标准化,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此外,还应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教育防范机制、惩戒机制、预警机制和组织保障机制。

三、抓好落实是关键

抓不好制度的落实,就会让制度形同虚设,反而使制度成为腐败分子的遮丑牌,进而会导致有规不守,有法不依,失去威信,失去民心,也必将会严重损害党和领导干部的形象,最终导致人心涣散,纪律严不起来,制度落实不下去,阻碍集体企业的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在具体落实中,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做执行制度的表率。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分工和责任。同时,要把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和分管范围内的人员清正廉洁工作情况,与工资收入挂钩考核,并作为单位和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干部考察选拔任用和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监督,惩防并重

中央《实施纲要》和集团公司《实施意见》的出台,最主要的特点就是把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提升到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过程控制。在监督中,要坚持党内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监督着重在于党委和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为此,要注重提高纪检部门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加强培养选拔,提高他们对自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维护企业的发展和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对违法违纪案件秉公执法,严肃查处。要提高各级纪检部门人员的地位和权力,建立以纵向管理为主、横向管理为辅的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对各单位党政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防止出现权力监督失控,同时,这样做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保护和爱护。

要注重依靠广大职工群众进行监督,建立和规范信访、举报制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使各级领导和部门的权力始终处于严密的监督约束之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惩防体系建设的作用。

 

推荐访问:制度建设 体系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