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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5-13 13:00:04 浏览次数:

近年来,随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出现大量剩余,并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为了解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业生产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影响,我们在全国首批劳务输出示范县——桃源县,走访了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农委等职能部门,并选择了100户有劳动力转移的农户进行了座谈和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对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明显,但对农业生产也造成一些负面影响,且社会问题较为突出,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及特点

    桃源县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和人口大县。2007年,全县完成农业增加值38.5亿元,占全县GDP总量的41.1%;截至2007年末,全县耕地面积129.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9.4%;农业人口82.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4.9%。全县转移劳动力22.3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6.8%。从调查的结果来看,该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呈现如下六大特点:

    一是从转移人数看,总数较为稳定。2005年、2006年和2007年,桃源县分别转移农村劳动力22.2万人、22.1万人和22.3万人,分别占当年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6.3%、46.1%和46.8%,从总量和占比来看,变化都不大。临时性外出务工人员减少,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劳动力转移队伍相对较为稳定。从100户问卷调查结果看,2007年转移的201名劳动力中,常年在外务工(一年以上)的占99%,临时性在外务工的仅2人。

    二是从转移渠道看,无序外出偏多。近几年来,政府实施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旨在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但受各方面条件制约,不能充分满足庞大的劳动力输出需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仍以亲友帮带和自闯为主,有组织的外出务工比例不高。据统计,2005年、2006年、2007年,桃源县通过劳动部门进行培训的农民工分别为3370人、3710人和4327人,占当年转移劳动力总数的比例均不到2%。2007年,全县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通过劳务机构介绍的仅占14.6%,亲友帮带的占39.2%,自闯的占41.8%,其他形式的占4.4%。

    三是从产业分布看,以二、三产业为主。据农委和劳动部门统计,2007年,桃源县22.3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进入一、二、三产业的人数分别为0.2万人、12.5万人和9.6万人,分别占0.9%、56.1%和43.0%。

    四是从转移流向看,以东部沿海为主。据农委和劳动部门统计,2007年,桃源县转移的22.3万农村劳动力中,省内、省外和境外的比例分别为21.3%、78.6和0.1%,到广东、江苏、浙江、上海等东部沿海城市占76.9%,到西部和其他地区仅占1.7%。东部沿海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对劳动力的强大需求,西部开发大战略的实施也对内陆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机会,从发展趋势看,东部沿海和西部地区仍将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集中地。

    五是从年龄结构看,以青壮年为主。2007年,桃源县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中18岁以下、18—35岁、35岁以上的比例分别为7.5%、67.8%和24.7%。而从问卷调查结果看,201名转移劳动力中,没有18岁以下的外出务工人员,94%的为青壮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以青壮年劳动力居多。

    六是从文化程度看,以初高中为主。2007年,桃源县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中,小学以下文化、初中、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分别占13.1%、70.5%、15.6%和0.8%。问卷调查的201名农村转移劳动力中,没有小学以下文化的外出务工人员,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的比例分别为52.7%、38.8%。

    二、劳动力转移对当地经济社会的主要影响

    (一)正面影响:

    1、转移就业,带动了农民收入增加。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的转移,不仅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问题,也带动了农民收入的快速增加。一方面,劳务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据统计,近三年来,桃源县每年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劳务收入总额均在15亿元以上。据对100户样本家庭的调查,2007年外出务工人员人均年收入13234元,是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倍以上。另一方面,增加了留守农民的生产收入。由于农村人多地少,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进步,国家惠农政策出台后农业生产效益的提高,外出务工人员闲置的土地一般都会被留守农民耕种。调查的100户样本家庭中有33户对耕地采取“转包给他人”的方式进行耕种。

    2、返乡创业,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既是一种谋生手段,也是一个财富积累和技术学习的过程,部分外出务工者在打下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拥有一定管理或技术水平后,尝试回乡自主创业。据桃源县劳动保障部门统计,截至2007年末,全县返乡创业成功的有240人,兴办企业128家,解决了3293人的就业问题,也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如桃源县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九十年代初到深圳打工,2004年6月返乡创业,利用自己在打工期间学习的技术和管理知识,投资100万元成立金固力油墨涂料有限公司,2007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400万元,上缴税金153万元。由于产品科技含量高、污染少、效益好,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007年公司再投资88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计划在5年内实现产值过亿,上缴税金上千万元的目标。

    3、开阔视野,促进了农民观念转变。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一般都流向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农民工在打工创业的同时,也开阔了自己的视野,增长了见识,思想观念也得到一定的转变。据调查中一位村支书反映,以前基层选举很多村民都不愿参加,即使参加也是随便投票,现在换届选举时有很多外出打工的村民都特意赶回来参与投票,农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大为提高。此外,在维权意识、经济效益观念、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等方面,现在的农民相比过去都明显增强。思想观念的积极转变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负面影响:

    1、造成土地实际利用率下降。从总体上看,农村劳动力转移后耕地面积并未明显减少,但农村土地的实际利用率有所下降。一方面,部分面积小、位置偏、灌溉不便的劣质田被荒芜。从桃源县深水港、八字路、青林和车湖垸4个乡镇的调查情况来看,荒芜比例低的有1%,高的达10%,被抛荒的主要是不便耕种的劣质田。如八字路乡海家溶村何某,家有5.3亩水田,夫妻俩长期在外务工,4亩田无偿转让给他人耕作,余下的1.3亩田由于面积小、位置偏不好耕种而荒芜。另一方面,粗放式经营使部分耕地实际上处于半荒芜状态。由于外出务工家庭的耕地大部分由家中留守的老人耕种,而家中留守老人体力不足、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农业生产先进技术应用不广,粮食单产水平得不到提高,并且多为单季播种,耕地处于一种实际上的半荒芜状态。据对100户样本家庭调查显示,57%的耕地由家中留守人员耕种,双季稻的播种比例在50%以下。

    2、延缓农业产业结构升级。由于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和文化水平稍高者大部分外出务工,懂经营会生产的农业高素质人才相对缺乏,大部分留守农民只从事简单的农业生产,特色农业和优势产业不能形成,农产品科技含量得不到提高,产业结构升级不快。据统计,近两年来桃源县农民粮食收入占农产品收入的比例均在65%左右,远高于全市40%左右的平均水平,是全市9个区县市中占比最高的,与该县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不无关系。

    3、制约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老化是一个影响农业生产的关键性因素,特别是水库和灌溉沟渠损毁严重,灌溉功能受到很大影响。近几年来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道路和饮水工程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人们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度不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投工、集资的难度较大。

    4、衍生众多社会问题。目前大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家庭的现状是,夫妻二人外出务工,老人在家耕地种田,带着孙子(女)上学。由此导致的两个社会问题:老人精神空虚、倍感寂寞、生老病死缺乏关怀;儿童缺少父母的教育、缺乏亲情的关爱,受到爷爷奶奶的过度骄纵,不良习惯容易形成,不利于他们的正常成长成材。在调查中了解到,车湖垸乡有一老人,老伴早逝,儿媳和孙子均在外务工,去年冰雪灾害期间冻死在家中, 3天后才被邻居发现。据桃源县公安部门一次网吧清理结果显示,长期出入网吧的农村少年占60%以上,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少年。

    三、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对策思考

    1、提高认识,重视劳务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农民持续增收困难,农业生产效率难以进一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乏力,农村消费市场启动缓慢等问题已十分突出,并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提出了挑战。实践证明,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提高劳动力就业水平,是农民增收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各级政府部门应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了解劳动力市场需求,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通过加强职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规范完善劳务输出中介组织、大力支持发展民营经济吸纳转移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多种方式,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

    2、加强立法,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土地是农民宝贵的资源,是农民的生存之本。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变单一的土地经营权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统一的农户承包权,引导农民将自己的土地进行出租、入股或抵押。国家可考虑加强土地流转立法,按照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标准,对土地使用权作为生产要素实行有偿转让,推动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加快土地向农业生产能手集中,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

    3、创造条件,鼓励农民返乡创业。当前,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创造各种优惠条件吸引外商前来投资,而忽视了对本地民营企业的扶持。在调查中了解到,有很多在外发财致富的务工者都有回乡创业的强烈欲望,但因内地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不佳而不能如愿。建议政府部门转变观念,把招商引资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条件同等给予返乡创业者,让他们把在外学到的本领带回家乡,在本地创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返乡创业者的金融服务需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项目给予必要的金融支持,扶持他们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返乡创业农民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4、完善社会保障,关注农村留守人群。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创造条件让他们在父母务工地就近上学,但由于费用过高等多方面原因,落实得并不理想,国家应进一步采取优惠措施,让农民工子女都能上得起学。同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中,国家应加强农村养老院、老年人活动室等公益设施建设,给老年人创造一个美好的晚年生活环境,让他们生活上得到照顾、精神上有所寄托,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5、搞好就地转移,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的外出务工不是实质上的劳动力转移,而是一种简单的务工方式转变。要想实现本质上的、更为经济的、更为人性化的劳动力转移就必须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实现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从社会成本方面来讲,就地转移劳动力能缓解当下由于大量劳务输出带来的儿童教育、老人赡养、社会治安等多种社会问题,降低了劳动力转移的社会成本。从经济和社会效益来讲,就地转移劳动力既能有效促进当地二、三产业的发展,增加地方财税收入,又大量节约劳动力转移成本,减缓转移中的交通运输和转移前后的社会管理等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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