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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上的讲话

时间:2022-05-30 10:42:02 浏览次数:

   

在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上的讲话   

              

                  ( 2011年10月9日 )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顺利启动实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  

    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社会的显著特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老有所养”的目标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国继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实现“养老不犯愁”的又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为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不断加大民生投入,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保障水平。2009年8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国有838个县市纳入试点范围,其中有9个省区市实现了制度全覆盖,有1.9亿人参保;今年国家又决定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温家宝总理要求同步推进两项工作,提出年内两项社会保险覆盖面达到60%;我省决定将全省城乡居民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范围,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提出了到2012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中、省、市部署后,我县积极抢抓机遇,及时汇报争取,得到了省、市的高度重视和省、市人社部门的大力支持,将我县列入了第三批国家试点县。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也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步骤。这一重大举措对于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县虽已建立了企业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农村合疗、职工失业、职工生育、工伤五大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了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等制度,特别是保障水平的逐步提高,大大提升了职工、居民的生活质量,但这些保障制度,从覆盖面上都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尤其是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由于各级政府的财力有限,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还存在一大片盲区。今天我们按照省市要求,着手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就是为了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全覆盖,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最大程度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实现“老有所养”的梦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根本目的就是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保障人民权益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致性,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因此,我们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兴办人民群众希望办的实事好事,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过程。而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就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不仅可以为人民生活提供基本保障,提高生活质量,还可以把更多地公共资源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要建设和谐社会、保持社会安定,最根本的就是使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批农村青壮年向城镇转移,导致农村人口出现迁移性的结构失衡,传统家庭养老保障功能逐渐弱化,老年人的生活压力和年轻人的赡养压力都在不断加大,由此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增强老年人经济自立能力,减轻子女赡养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在整个社会形成尊老爱幼的风气和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同时,也可以有效解决当前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兼顾不同群体利益、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兼顾城市与农村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因此,各镇、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这件惠民、利民、为民的大事做深、做细、做实,让社会各界满意、让全县广大群众受益。  

    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件惠及全县城乡居民的实事、好事、喜事,更是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件新事、要事、难事。我们要准确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优惠的政策吸引群众参保,以广泛的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参保,以优质的经办服务便利群众参保,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办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赞誉的德政工程、惠民工程。  

    (一)抓制度、广覆盖,切实惠民富民。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能转移的原则。这既是建立这项制度的基本思路,也是工作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把握好这五项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抓好落实。一要明确政府和个人的责任。政府、个人及家庭是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共同的责任主体。政府的责任是建制度、保基本、增投入、强监管,搞好相关制度政策的衔接,妥善处理好与老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制度衔接,处理好与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八大员”新农保加工龄补贴等制度的衔接,努力提高社会养老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顺利运行。同时,个人享受基础养老金之外的养老待遇,本人及家庭必须承担应负的责任,早缴费、多缴费、多积累,要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家庭多缴费和集体经济组织多补贴。二要落实参保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中省市确定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县上也挤出财力,将每人每月的基础养老金按年龄段分别提高到60、70、80、90元,以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再逐步提高,另外让广大群众尝到甜头、得到实惠、踊跃参保。三要加强账户管理。要将不同来源的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个人账户从建立之初就一清二楚,真金白银,毫厘不差,切实维护城乡居民的权益。  

   (二)抓宣传、讲实效,重在简明实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只有宣传到位了,把政策讲明了,道理讲透了,好处讲清了,后面的工作才能顺利开展。一要多形式灵活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横幅标语、橱窗专栏、现身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资料、标语、口号,把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实惠宣传到户,让老百姓一看就懂、一听就清,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二要突出重点。要重点宣传参保的优惠政策、多交多领的原则和个人的义务,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预期养老待遇,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三要把握宣传导向。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县人社局要统一宣传口径,编印《宣传手册》和《致全县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公开信》,为干部和媒体提供权威信息和依据,发挥舆论宣传的积极作用。  

   (三)抓缴费、足补贴,确保参保率。资金筹集是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键。一要摸清参保底数。各镇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居民户籍、家庭情况及个人信息的登记工作,力争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动员居民积极参保、应保尽保。二要做好个人保费收缴工作。要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以60周岁和45周岁以上人口的城乡居民家庭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党员的作用,带动群众参保,绝不能强迫命令,包办代替,片面追求参保率,经过“三步走”确保实现全覆盖。要严把审核汇总关,确保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户清、人清、账清。三要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财政补贴是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保证,也是政府对居民承担“老有所养”责任的重要体现。要在管好用好中省相关补贴资金的同时,县财政要足额落实补贴资金,挤出钱来把这件实事办好。  

    (四)抓服务、提效能,努力便民利民。县人社局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各镇和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即时受理、迅速办理群众的参保手续,以热忱的服务、高效的工作赢得参保群众的信任和理解;要制定科学合理、简单明了的办事流程,在业务经办地点悬挂图文并茂的业务流程示意图,让群众一看就会,一办就成,为群众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杜绝让参保居民“来回跑”的现象。要尽快健全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群众持卡缴费,提高信息化水平。  

   (五)抓管理、严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参保群众养老的“生命线”,是碰不得的“高压线”。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大力开展基金安全教育,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要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监督检查。要按照“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的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多头参保、套取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基金用在参保群众身上。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基金审计监察,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不出任何问题。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社会系统工程,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通力协作,紧密配合,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上已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工作。各镇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抓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抽调精干力量,配强经办人员,组建高效的工作队伍,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办公场所”及时落实到位,保证组织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同时,县上已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制范围,进行考核奖惩。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抓早动快,积极主动工作,做到责任细化,目标明确,落实到位,确保在较短的时期内取得成效。  

    二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协同作战。人社部门要牵头抓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政策制订、监督管理、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养老补贴资金的预算、筹集和拨付工作,保障经办机构工作经费;民政、残联、计生等部门要配合做好贫困家庭、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参保工作,落实好扶助政策;公安部门要及时提供人口数据信息,尤其对集中补办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情况,要提前做好准备;宣传部门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部门都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督察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各镇工作进展情况,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交流。要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对行动迟、效果差、推进力度小的镇,要及时进行通报;对不按政策规定办事,引发新的矛盾和不稳定的因素的相关人员,实行责任倒查。  

    同志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实现全县城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带着爱心、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切实把这项重大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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