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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定

时间:2022-06-12 16:35:02 浏览次数:

各分公司、各部门: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肃会议、学习纪律,培养领导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现就我公司领导干部参加会议、中心组学习作出如下规定:

一、会议、学习的通知

凡公司党委、行政组织召开的会议、中心组学习,须在会前两小时通知参加会议、学习的领导干部,以便提前安排好部门的工作,紧急或临时召开的会议除外。原则上,公司党委召开的会议、组织的学习,由党办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参会的领导干部;公司行政召开的会议,由公司办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参会的领导干部。同时做好会议通知记载。

二、会议、学习的纪律

1、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会议、学习纪律,自觉按照通知的时间到会,保证会议、学习准时开始。参会时自带笔记本,做好会议、学习记录。凡迟到的,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2、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或按时到会者,须向会议、学习通知部门的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缺席或晚时到会。

3、在会议、学习开始前,参会者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自觉关闭或调至振动,严禁在会场内打手机,以免干扰会议、学习的正常进行。违者每次处罚80元。

4、参加会议、学习人员要态度认真,精力集中,做好笔记。如有不带笔记本、开小会或睡觉行为的,每人每次处罚50元。

5、因有工作必须提前离会的,须向会议主持领导请假,讲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没有请假而擅自离会的,每人处罚100元。

6、为严肃会场纪律,严禁行文部门在会议期间下发文件、资料。

三、会议、学习纪律的执行和监督

1、会议、学习通知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对违反上述会议、学习纪律人员的处罚,要一会一结,不得徇私拖延,直接开具公司内罚款单交公司计财科,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2、会议、学习通知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凡因通知或车辆安排等原因造成参会领导不能按时到会的,相关责任人按每人次处罚50元。

3、公司监察室负责监督会议、学习通知部门执行本规定情况。对执行不力的,公司监察室有权对通知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处罚,每次80元。

4、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及学习笔记、出勤情况将作为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所属党支部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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