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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活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06-13 09:42:01 浏览次数:

中共xx镇委员会  

《关于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  

“手拉手”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3年9月19日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长效机制的落实,加强镇直部门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之间、机关党员与农民党员之间的联系,通过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进一步转变机关党员的工作作风,提高农民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双带”能力,有效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新超化的目标,县委决定在全镇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河南省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又一新的具体形式;是建设新型城镇化,实现镇域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新xx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实现各族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迫切需要,也是改进党员作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体现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全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好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活动为载体,互帮互助,密切协作,共同提高,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新超化的步伐。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按照优势互补、相互促进、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原则,通过动员城乡党组织及其党员结对帮扶和开展“手拉手”活动,进一步加强城乡党组织及其党员之间的互助协作,着力转变县直单位党组织及其在职党员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着力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新超化的具体实践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永葆先进性。  

三、活动的范围和方式  

活动开展范围:镇直各系统党委(总支)、支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及其在职党员;全镇村级党组织及其农民党员,重点是村级党组织中的贫困党员。  

活动开展方式:镇直单位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要按照镇党委确定的结对帮扶名单进行结对帮扶;城乡党员要在镇直单位党组织走访调查的基础上,采取一对一、几对一或一对几的方式进行“手拉手”结对帮扶。  

四、总体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的目标:通过3年的结对帮扶,力争把帮扶村建设成为“五个好”村党支部,基本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  

2、城乡党员“手拉手”活动的目标:通过3年的“手拉手”活动,使农民党员政治思想更加坚定,熟练掌握1-2门以上致富技能;使农民党员能够具备脱贫致富的能力、党员的模范带动作用更加突出。  

(二)主要任务  

1、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的任务。一是指导并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帮助村“两委”班子培养村级后备干部,规范村级党组织生活,指导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开展“学习宣讲日”活动及各类主题实践活动。同时重点加强对边远村和软弱涣散村班子整顿建设工作的指导。二是指导并加强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协助镇党委和村级组织搞好村级阵地建设,对无办公阵地、无群众活动场所和未达到抗震安居标准的村,想法设法在财力和物力等方面给予大力地支持和帮助,力争使被帮扶的村都能有达到抗震安居标准的村级组织办公阵地和开展群众活动的场所及其配套设施。三是指导并规范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大村务、党务和政务的公开力度,全面推行村级党组织活动、村务公开和村民议事三位一体的“民主议政日”活动。同时指导帮助村级组织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切实提高村级组织依法治村、民主管村的能力,不断推进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步伐。四是指导并规范村级便民服务体系。指导村级党组织积极推行以“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限期办事、定期评事”为主要内容的“五事制”、村干部坐班制、群众事务全程代办制和公开承诺制,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五是指导并完善农村维稳运行机制。指导村级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维稳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维稳措施,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切实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六是指导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结合被帮扶村的自身优势和特点,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采取“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的发展思路,推动集体经济快速增长,力争被帮扶村的集体经济年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基本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问题。  

2、城乡党员“手拉手”的任务。一是主动与农民党员“联户攀亲”。机关在职党员要真实摸清被“拉手”党员及其家庭存在的困难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二是发放机关在职党员“联心卡”。机关在职党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计划,并对帮扶内容、帮扶措施,通过发放机关在职党员“联心卡”的形式与农民党员开展“手拉手”活动。三是做到“五必访”。即:农民党员生病住院或亡故时必访;农民党员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时必访;农民党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时必访;农民党员有较大思想情绪或有意见建议时必访;农民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时必访。四是开展“五四三”活动。即“五送”,向被拉手的农民党员送观念入脑,送政策上门,送科技下田,送法律进家,送信息到户;“四个一”,向被拉手的农民党员每月传递一条好信息,每季度承诺办一件实事好事,每半年进行一次慰问和献爱心活动,每年与农民党员集体过一次组织生活;“三帮”,向被拉手的农民党员帮助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促进农民党员增收致富;帮助寻找技术培训途径,促其掌握1-2门以上的实用技术,提高科技致富技能;帮助解决和统筹一笔启动资金,上一个好的项目,促进农民党员脱贫致富。  

五、组织领导  

1、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对照《党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如何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进行教育和讨论。同时要大力宣传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广泛调动城乡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走访调查,合理规划。镇直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活动工作,切实把此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同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力量进行走访调研,按照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活动要求,合理制定帮扶计划、措施和承诺事项。帮扶计划、措施和承诺事项要具体细化到人、到户、到事、到年度,并以书面的形式于11月15日前报送镇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镇直单位所属党委和对口帮扶村所在乡镇党委备案。同时,要在帮扶村向党员群众进行公示。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基层党组织的主要领导是开展此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责任制,协调和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两个单位或多个单位结对帮扶一个村的,单位的主要领导同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共同责任,要加强协调与合作,认真把此项活动工作做好做扎实。对于镇直单位党组织及其在职党员没有结对帮扶到的部分村级党组织及其农民党员,各乡镇党委要按照此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机关、站所和学校党员干部同步开展“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  

4、争取政策,多方扶持。各村、各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党组织,要抓住机遇,以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地与镇直单位党组织及其在职党员加强密切合作及联系。同时,镇直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人才、智力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从多方面对村级党组织及其党员进行帮扶。镇直单位党组织对于确定的科技示范、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项目,要优先考虑所帮扶的村级党组织及其党员户。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有合适的项目应及时为其提供必要的信贷资金,确保农民党员户有好的项目就能有必要的资金支持。  

5、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活动期间,镇党建办、督查办要定时或不定时的对各单位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活动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同时,镇直单位党组织每半年要开展一次自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并以书面的形式将自查报告和年度总结报送镇党委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和党员“手拉手”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党委届时将把开展此项活动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的范畴,对开展此项活动工作进度较慢和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对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个人将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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