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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6-26 10:21:01 浏览次数:

为全面了解近年来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分析土地流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促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4月中旬,根据政协**市委员会**年工作计划,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农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深入到**等5个乡镇,以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我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截止**年3月,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8.7万亩,占承包耕地合同总面积66.7万亩的13%。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创意农业。从土地流转的期限看:10年以下的29985.1亩,占34.5%;10年以上的57014.9亩,占65.5%。从土地流转的形式看:转包8574亩,出租60568亩,互换6606亩,转让3952亩,股份合作6691亩,其他形式609亩。从土地流转方向看:流入企业41209亩,占47.3%;流入合作社2487.5亩,占2.9%;流入大户22416亩,占25.8%;流入家庭农场10261亩,占11.8%;农户间流转10626.5亩,占12.2%。从土地流转规模看: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下的经营户1677户21150亩;100亩以上的87户65850亩。其中:100—499亩66户,500—999亩8户,1000—9999亩10户,10000亩以上3户38475亩。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各自特色的流转示范典型。主要模式有:

“公平模式”:**镇公平社区以党总支为引领,将一家一户零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农户以土地入社,合作社再以水田每年每亩500市斤、旱地每年每亩436市斤的稻谷将11300亩土地流转给**禾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以发展银杏采叶林、南方红豆杉采叶林种植,同时发展林下生态鸡、生态肉牛养殖、林下中药材种植,打造现代高标准农林业旅游观光示范园。当地剩余劳动力到种植基地务工每天收入60—100元,部分群众还被聘用到公司,月工资2000元左右,公司创立以来已累计支付农民地租、务工等收入4000多万元,带动2000多农民增收。“公平模式”解决了产业用地集中难、弱势群体增收难、集体经济壮大难等实际难题,对开展规模化土地流转具有较强的示范引导作用。

“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模式”: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托“高黎贡山”中国驰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茶叶产业,以每年每亩300—500元不等的价格在新华、中和、清水等乡镇流转茶园面积12150亩,采用“公司+院士工作站+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的新型社会化经营模式,以三产融合、茶旅养生发展的思路经营。目前,已累计支付土地流转费3200多万元,辐射带动周边茶园10万多亩,实现了公司盈利、群众增收双赢局面。

“鸦乌山模式”:**高田公司和**种植大户在鸦乌山、大黑山累计流转土地15026亩(目前还有6376亩)种植三七,采取“政府引导、村委会组织、统一租赁”的方式将农民的土地流转给公司,以每年每亩900—1000元的租金兑现给农户、600元的基础设施维护费兑现到镇村,用于三个镇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目前,农户收取土地租金1361.51万元,农民到基地打工收入近亿元。另外,恒益集团规划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投资xx亿元,在大黑山发展自营大马士革玫瑰产业基地1万亩以上,配套建设200亩玫瑰产业园,用于高档化妆品原料提炼加工,每年每亩协议租金600元,前15年每5年递增5%,后15年每5年递增10%的比例提高,公司按每亩20元支付给社区作为工作经费。目前,项目完成投资600万元,流转试验种植的630亩大马士革玫瑰已收获,该项目如试验成功,将有望成为万亩以上的土地流转示范项目。

“十里荷花模式”:**年2月,**牟定兴华食品有限公司在盈水、油灯两个社区流转土地700余亩用以种植莲藕,实施“十里荷花”三产融合项目。该项目由村民小组牵头将各农户田块进行丈量确认后,委托社区代为流转并签定委托书,社区将各户田块汇总打包与公司签定合同。每年每亩保底租金900元,公司每年再拿出纯利润的9%进行分红,其中农户占5%,社区、小组各占2%。该流转模式兼顾了各方利益,破解了城市周边土地流转难、用地成本高的难题,实现了“一份土地5份收入”,减轻了企业阶段性投入成本,保障了农民的长期利益,激发了农民自愿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这些土地流转典型模式,主要经验是:群众依托村社区或专业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村社区或专业合作社代表群众与经营主体合作,确定土地租金、分红等利益关系,签订协议,由经营主体带动发展,使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了土地效益,促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农民增收、集体经济壮大、经营主体获益,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干部群众思想禁锢,对土地流转工作认识不足。

一是部分群众恋土情结深,小农意识较强,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撂荒闲置,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或是愿意流转也对企业提出不切实际的条件。二是部分乡村干部认为承包到户后土地由农民自己管理使用,农民做什么、怎么做是农民自己的事,对如何发挥土地潜力,让土地增值增效、群众增产增收宣传、引导、研究不多,主动作为不够

(二)流转数量少,带动作用有限。

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为8.7万亩,仅占承包耕地合同总面积的13%,流入企业21户,流入大户54户,辐射带动群众仅为1万多户6万多人。主要是土地集中难,农民的流转意识不强;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资本进入少,科技含量低;农副产品深加工滞后,产业链不长,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缓慢。

(三)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

政策方面:一是现在距离二轮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只有13年时间,而农业产业周期较长,土地流入方担心租期结束后没有持续保障,对扩大再生产存在后顾之忧,在配套设施投入上存在短期行为。金融支持方面:目前国家对土地流转、设施农业、贷款抵押的政策还处于试点阶段,相关政策未正式出台,我市仅有农村信用社、农行等4家银行3家小额信贷公司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其余贷款融资工作尚未开展,导致土地流入方普遍贷款困难,给土地流转带来了一定影响。管理服务方面:我市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尚未建立,流转信息不畅,土地流转更多是农民自发流转,加之乡镇农经工作人员较少,监管工作不到位。一部分流入方与流出方签订的协议不够规范,备案率较低,存在纠纷隐患;还有部分邻里和亲友之间以“口头协议”私下进行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难于保障。

三、意见建议

要把土地流转作为规模农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深化农村土地全面改革,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以稳定承包经营权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发展农业,按照我市提出的到2021年全市农村耕地规模流转面积达20万亩,占家庭承包66.7万亩的30%,林地规模流转49.5万亩,占集体林地11%的目标,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建议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土地流转。

一是充分认识土地流转在提高农民收入、提高生产效益、促进城市建设等方面中的重要性,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市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实施意见》,严格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坚持产业优先、注重效益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坚持规范管理、有序推进原则,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工作。二是将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市委督查工作内容,对各乡镇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三是建议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土地流转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观摩典型、明确任务、吃透政策、转变观念、启发思路、结合实际,以土地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二)明确流转布局,培植优势产业。

我市各乡镇土地资源、产业状况、区位优势不同,北部乡镇土地面积较大、田块规整且相应平缓,具备规模发展的条件,适合规模发展,重点以规模化进行流转;中部乡镇靠近城区,适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以精品化进行流转;南部乡镇土地面积狭小、田块零碎且坡度较大,适合精细化发展,重点以多样化进行流转。在产业培植上,突出高原特色产业及生物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和观光休闲创意农业,通过产业培植带动土地流转,通过土地流转推动农业产业适度规模化发展。

(三)强化农业招商,培育龙头企业。

一是强化农业招商。建立具备一定连片规模可流转的土地资源库,以地招商,筛选一批农业产业化发展招商项目,以产业项目招商。二是培育引进实力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涉农龙头企业,参与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三是加大对现有龙头企业的奖扶力度,鼓励上规模、上档次,发挥更大带动作用,同时也要注重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大力发展种养型、加工型、流通型和综合型农业小巨人,实现企业增效、群众增收。

(四)规范流转行为,优化流转服务。

一是尽快研究在市级建立服务中心、乡镇建立服务站、村级建立服务点的市乡村三级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服务中心,设立土地流转信息员,负责收集、反映流转信息,采用网络、报刊、微信等平台为农民及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流转信息。二是尽快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6个机制,为土地流转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根据现有法律法规,主动探索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存在的矛盾问题,协调金融部门尽早开展“三权三证”抵押融资试点工作,更好服务我市土地流转。四是教育引导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进一步树立协议意识,遵守协议,履行协议,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合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处理好群众、村社区或专业合作社和经营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村社区或专业合作社不能以壮大集体经济为由,损害群众利益,不能借流转之名,向经营主体乱伸手、乱摊派,增加经营主体负担。经营主体要诚信合作,在经营较好的时候,主动为群众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回馈群众,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五)巩固提升现有成果,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新方式。

一是继续巩固、完善、提升专业大户流转土地、家庭农场生产、专业合作社经营、龙头企业带动流转土地等模式,扩大流转数量,提高流转质量,带动农村土地流转,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效益。二是积极开展试点,学习借鉴先进流转典型经验,积极探索新的流转模式和新的办法,重点探索宅基地“集约开发”、农村“土地银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田保姆”种田等四种模式,取得经验后进行推广,提高我市土地流转水平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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