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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22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时间:2022-07-18 12:00:03 浏览次数: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去年木里县特大森林火灾的沉痛教训,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青花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镇各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干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青花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镇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镇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联系电话:(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短号661),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第一时间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青花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张永同志为组长,镇人大主席苏鹏同志、党委副书记张志华同志为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和各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由李百旺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村(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本村(社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镇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有重点、全覆盖、见成效,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镇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确保值班电话二十四小时有人接听,要在学校、医院、工厂、社区等公共场所经常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各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周至少三次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力度,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及时把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镇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全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单位要立即向镇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火情动态并及时组织扑救,镇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2.出现火情时,镇防火办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镇外火烧入或镇内火烧出的情况时,镇防火办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物资储备及灭火人员和车辆调配

(一)镇人民政府要充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力量,将民兵预备役纳入消防体系后备力量建设,并从政府办公经费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配备足够的消防服、灭火器、消防斧、切割器等消防器材。

(二)各村必须在进山主要路口、坟场集中地、林区道路两旁、厂矿周边等火灾易发地点安放森林火灾警示牌,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斧、切割器等必要的常用灭火设备,所需资金由村上办公经费统筹解决。

(三)各村立即成立本村扑火小分队,将名单报镇政府备案,要求村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灭火演练。

(四)发生火灾时,由镇防火办协调联系专业消防力量,镇级灭火力量行动由镇防火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由镇党政办协调灭火车辆,村级灭火行动由镇防火办统一指挥并协调各村自行调派车辆。

五、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由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扑火队分为扑救组、支援组、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交通保障组、通讯保障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张永

副组长:苏鹏、张志华

成员:全体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各站所人员。

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发生山林火灾时,由李百旺同志协调发动镇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专业扑火力量。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居)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居民安全撤离。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六、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则上由市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由镇林业站上报万源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七、灾后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镇防火办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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