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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年度工作总结五篇

时间:2022-07-27 16:42:02 浏览次数:

【篇一】

一、**年工作成效

一是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全面改善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于2月27日正式挂牌,为打造单位新形象,争得县领导关心和支持,配备了独立的办公场所,并从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用于改善办公环境,通过三个多月的修缮改造,办公设施齐全,1-6楼全部焕然一新,增添了食堂、会议室、接待室,于**年4月20日搬迁到新址办公。

按照三定方案要求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并将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调整为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目前,已按要求配齐了机关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

二是医保政策宣传得到全面加强

**年4月份,我局根据省市业务部门的统一安排,围绕“六个一”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营造了打击欺诈骗保的浓厚氛围。为了给部分关破改下岗职工更好的理解和掌握补缴政策,先后5次深入基层宣讲医保政策,通过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报销方面做比较,瓦解了部分上访职工一定要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决心。同时,积极参与县司法局“12.4”宪法日宣传,力争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12月份,联合税务部门召开全县医保政策培训,为2020年扩面征缴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医疗保障工作得到全面提升

1.医保控费成效显著

**年,积极争取由县政府办印发了《**县**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县**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及总额控制实施方案》三个文件,对提升监管效率,建立长效控费机制打下了基础,**年较去年节约医保基金2276万元。

2.两定机构监管有力

对全县定岗医师进行重新考试、考核,根据考试分数及资格审核于538名定岗医师签订了服务协议,按编码建立了医保医师数据库并开展了积分动态全市互认,全年对定岗医师扣分的有36人次。

上半年,组织开展了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情况,与96家医药机构(医院28家、药店68家)签订了服务协议。全年共检查了300家医疗机构(定点医院28家,村卫生室272家),71家定点药店,查处违规金额167.84万元,其中追回医保基金131.47万元,处罚36.37万元。暂停定点药店医保服务6家,取缔5家。下半年,对全县村卫生室(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全面评估检查,为门诊统筹全覆盖打下基础。

3.收费项目全面规范

为加强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服务价格收费管理,坚决纠正诊疗项目服务价格收费方面存在乱收费、标准不明收费、收费不规范问题,**年12月,开展了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服务价格对应医疗保险“三大目录”梳理校正工作,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梳理诊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特殊材料收费项目。经校正的收费项目确认无误后,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印制收费目录,并严格按目录执行收费。收费项目的全面规范,实现了患者减轻经济负担、医疗机构得到合理补偿、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共赢目标。

4.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按照“五型”机关建设要求,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将医保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等事项纳入“一次不跑”,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取消了身份证、法人证、生育服务证等办事证明事项,凡是能实现数据共享、能以信息共享方式的查询、核验、证明事项材料,办事群众可少提交或免提交。同时,严格落实延时错事服务,实行工作日、中午“不打烊”,节假日照常办理业务,为办事群众排忧解难。**年,我局办理业务23003件,“一次不跑”办件量9618件,“只跑一次”办件量件14904件,延时错时办件量为986件。

四是医保扶贫圆满通过国家交叉检查

**年,我县大力实施医保健康扶贫,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低保户、特困供养等贫困人员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免费参保,并根据扶贫办每季度自然增减的人员信息在医保系统里做调整,确保贫困人口能够及时享受医保扶贫相关政策;取消了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及低保对象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增加了12种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线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申请两种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年度封顶线由4500元提高到6000元,继续对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办理实行随来随审;在全县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三免四减半”、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保障兜底“一站式结算”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年1-12月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11476人次,住院总费用6157.2万元,医保报销3741.4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583.1万元,医疗救助552.33万元,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报销514.76万元,医院负担196.45万元,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90.76%;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起付线10654人次,减免金额222.1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办理门诊慢性病证2679名,门诊特殊慢性病医保待遇支出共计239.39万元,在2020年1月6日-1月9日的国家扶贫交叉检查中,我县医保健康扶贫圆满通过国家检查。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更好基础的关键之年。要牢牢把握医保工作在民生保障中的关键作用,更好的保障全县人民“病有所医”需求,为实现“三大攻坚战、六个提升年活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围绕一个目标

以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为工作目标,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出成效,三年走前列”定位,继续把握医疗保障工作在民生保障中的关键作用,不断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满意度,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落实两项改革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执行总额控制标准,逐步实现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学习先进地市drgs支付改革试点经验,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基金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和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2.落实药品耗材集中招采改革。贯彻落实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全力推动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让老百姓切切实实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深入开展治理高值医用耗材,严格落实省、市医保局要求,全面取消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打好三场硬仗

1.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医保扶贫工作要求,落实贫困人口各项保障措施,实现贫困人口医保全覆盖。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报销政策,继续实行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减免住院起付线,对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办理实行随来随审,全面压实“四道防线”责任,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最终报销比例控制在90%。

2.打击欺诈骗保持久战。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好医保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社会力量参与监管。抓好两定机构考核、评估,加快医疗机构诊疗项目服务价格收费比对,加强对药品耗材加成的检查,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对全县医疗机构诊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全覆盖检查,每年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日常检查不少于2次。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通过有针对性的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斩断伸向医保基金的黑手。

3.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明确工作机制,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严格按照省医疗保障局提出的“两个确保”“六个及时”做实做细保障工作。积极与疫情救治医院做好沟通协调,及时将相关文件转发至医疗机构,并指导医疗机构进行新冠就医登记,先行预付109万元用于集中收治医院疫情救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四)强化四项举措

1.健全医保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加强制度间衔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确保整合后待遇有效落实。落实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完善村(社区)卫生室医保评估准入机制。稳定现行职工医保参保征缴方式,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政策。

2.加强医保政策宣传。通过网站、微信、报刊、电视、横幅、举办集中宣传、上门入户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对医疗保障重点改革、重大政策、重要工作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

3.优化医保服务能力。落实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医保服务“一次不跑”、“只跑一次”,简化证明和备案手续,利用国家信息平台大力推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规范医保经办服务流程,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做好投诉咨询受理和服务,做好政策解释,努力化解矛盾,解决老百姓实际问题。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大力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实主体责任,严格“一岗双责”,健全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定期检查通报,强化内控管理,确保我县医疗保障领域风清气正。

(五)推动五项具体工作

1.抓好门诊、住院总额控费。加强医保基金把控,及时制定门诊、住院总额控费方案。提高医院、医生、群众对医疗保障基金控费意识,严格执行总额控制标准,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健康、平稳运行。

2.抓好医保扶贫交叉检查存在的问题。针对国家扶贫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做好贫困人口增减变动及慢性病证办理工作,按时更新贫困人口医保信息系统,确保贫困人员及时、准确享受到优惠政策。

3.抓好长期护理险工作的试点。积极落实医疗护理及生活护理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及时制定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方案,满足我县老年人特殊的医疗和生活护理需求,更好的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医保基金带来的压力,全面提升参保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社会医疗保障水平。

4.抓好医疗机构服务价格的比对。加强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服务价格收费比对,坚决纠正诊疗项目服务价格收费方面存在乱收费、标准不明收费、收费不规范问题。收费项目的全面规范,实现患者减轻经济负担、医疗机构得到合理补偿、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共赢目标。

5.抓好医疗保障工作的培训。强化学习培训,每季度组织定点医疗机构、人社所经办员、医保窗口人员分类开展参保缴费、招标采购、行政执法、医保结算等业务培训,提高医保经办人员业务能力。

【篇二】

**年是**区医疗保障工作开局之年。作为新组建部门,区医保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足“保基本、可持续”,边组建、边建设、边完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部门组建平稳有序。3月23日,区医保局正式挂牌成立,随即进驻办公。3月27日,区委批准印发了**区医疗保障局“三定”方案。4月,人员转隶到位,完成局领导分工及人员岗位安排。6月,成立党支部,紧抓政治学习、开展党日活动、谈心谈话等,确保改革过渡期间党建工作不断。同时,办公系统建立、**问政渠道畅通、印章启用和固定资产调配等工作迅速到位,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有关医疗保障职能相继划转我局,组建工作平稳有序。

(二)重点工作推进有力

在参保征缴方面,印制宣传单张20万份,以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特别是新生儿、学生、困难群众)等群体为重点,广泛宣传**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并将2020年度任务分解到各镇街,防止“漏保”“断保”,确保**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

在药品集中采购方面,积极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工作,已启动2批次gpo采购目录共1450个品种上线采购,建立了平台药品采购价格比对评价制度、每月通报制度、动态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等监督管理和协调机制,发挥带量采购议价优势实现药品降价的效果初显。

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从今年1月份起,执行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调整4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并同时调整38项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每季度对取消医用耗材和提高传统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两项措施进行监测评估,建立调整部分医疗项目(含中医类)工作动态信息专报机制,对调价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通过价格管理,确保取消耗材加成等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在打击欺诈骗保方面,4月20日与市医保局一起在市一人民医院开展的主题为“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现场咨询活动,发放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5-12月,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采取部门联动的方法对辖区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开展检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不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在医保扶贫方面,聚焦特殊困难群体,保证困难群体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实行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二次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实现了困难群众政策内医疗费用“零负担”。同时,针对7月1日门诊“一站式”结算后“政策外”费用由困难群众自行负担的问题,采取“零星救助”的方式,优化规范救助经办流程,确保一个不漏,全部救助到位。从**年7月1日至12月31日(7月1日从区民政局接转了医疗救助工作),门诊医疗“一站式”救助共9855人次,救助金额共331901.79元;住院医疗救助共1512人次,救助金额共2800004.77元;零星救助支付220862.21元,救助1441人次。医疗救助惠民成效显著。

(三)干部队伍作风素质能力不断夯实。举办全市医疗保障系统“送课下基层”巡回培训活动首场培训,采取“传帮带”、内部学习例会等方式,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积极开展“两学一做”,提高队伍思想素质,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结合“三会一课”,制定具体的学习培训计划,健全学习教育的长效管理机制,增强干部思想素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转隶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全力支持驻区人社局经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形成“两个责任”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四)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根据区主题教育安排,9月12日下午召开主题教育部署动员工作会议,迅速进入角色,提高政治站位,明确重要意义,抓住工作核心,四项重点措施同步推进,局党支部联系自身特点,推动学、改、做结合,掀起了主题教育高潮,主题教育高质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人员编制较少,随着医疗救助等业务工作的不断增加,人员不足的问题逐渐突显。

二是医保经办职能尚未划转。目前,全市职工医保的经办业务由惠州市社保局负责,**区居民医保的经办业务由**社保分局负责。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医疗救助衔接办法,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保证工作连续性,确保门诊“一站式”结算后“政策外”费用以“零星救助”的方式救助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将走进医院、走进建档立卡的困难群众进行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工作意见,上报市医保局,推动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保障和帮助困难人员获得基本医疗服务。三是推进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继续组织**区公立医疗机构定期报送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动态信息及医疗项目工作动态信息。四是积极参与市局组织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派出精干办量参加市局检查组,对**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的现场检查,进一步巩固**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五是抓好制度建设和业务学习,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六是加强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集中力量抓好纪律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树立新部门新形象。

【篇三】

一、**年工作完成情况

**年,市医保**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医保局的关心支持下,围绕机构组建完善、业务衔接推进、基金监管强化、经办服务提升、队伍建设加强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了时间节点、群众办事、组织运转、队伍稳定的全面到位,较好地完成了市局和区里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一)调整完善职能设置,全面落实机构组建。我局认真做好改革过渡期间各项业务工作,理顺职能边界,做好人员转隶和职责调整,确保改革顺利完成,实现平稳过渡。根据

“三定”方案,我局是**市医疗保障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为医保参保登记、医保定点机构管理、生育保险管理、药械管理、经办服务等五大项工作内容。现内设综合科、管理科、督查科3个科室和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同步做好科级干部提拔和职级职务并行相关工作,编制、人员、职能、业务都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有序推进业务经办,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1.日常基础工作稳定有序。医保业务经办方面,**年10月对医保服务大厅进行软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目前医保中心本部设立6个窗口、三个分中心设立10个窗口,日均接待群众办事达1000余人次。截至**年12月底,完成医疗费报销24860笔;办理规定病种备案登记6342人次,长住外地备案2304人次,转诊住院备案367人次;办理医保转移接续7995人次;打印证历本98534人次;核准支付生育保险方面,受理用人单位9278家次;完成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43.58万人;**年组织了3.8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和29万名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补助费用发放工作,共发放公务员二次补助1000余万元;启动干部子女统筹费用的收缴工作,已完成400余家单位费用收缴,确保了各类参保人员待遇的及时享受。同时,加大信息数据体系建设,审核维护医保医师库信息1700余条,维护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数据332条。妥善解决各类**咨询件743件。各项基础业务稳步推进。

2.参保扩面实现城乡覆盖。截至**年12月底,我区共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39.27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员94.82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44.45万人,户籍人员参保率99.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3.27万人,现有参保面已基本实现城乡全域覆盖。**年新增定点医疗机构65家、零售药店28家。目前,**区定点医药机构共计893家,其中,医疗机构529家、零售药店364家。

3.协同配合落实上级部署。一是配合医共体建设。局班子成员带队走访了全区4家医共体建设牵头医院以及部分区级定点医药机构,主动了解医保工作情况,开展医共体课题调研,研究医保支持医共体建设相关办法。二是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在老年康复类定点医疗机构中实施按床日付费的试点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医院等级调整价格,价格与同等级**市级公立医院一致,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四是部署新增协同工作。如部分退役军人医保接续登记、区保健办退出的**区内市管退休干部医保报销、区道路救助管理中心医疗费用审核等。五是配合省局、市局开展零售药店互查,先后完成**、淳安、余杭、主城区等地检查任务,共检查零售药店95家。六是开展医保信用评价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医保领域信用评价操作办法,对医保定点准入、管理、考核各个环节进行量化考评。

(三)切实加强基金监管,严控医保费用增长

1.在结算管理方面,加大总额预算扣款力度。在制定**年度医保总额预算的清算工作方案时,充分考虑基金运行情况,对人均支出费用过高的支付项目和对象,如中药饮片、规定病种用药、老年康复类医院等从严把关。在对**年费用进行清算时共扣减9500万元,较**年度多扣减5000万元;不定期对同级同类医药机构按结算管理指标进行排名通报,约谈排名及超预算单位191家,暂停拨付医药机构119家;在对**年费用进行清算时,对排名靠前及违约立案办结的医药机构有奖励的取消奖励,有超支分担的提高超支分担系数。取消奖励涉及医药机构13家,取消奖励42.04万元,提高超支分担涉及医药机构22家,超支分担278.33万元。

2.在费用审核方面,发挥智能审核作用。主动对接市级审核体系,利用一体化后数据共享的优势,实现了64条机审扣款规则与主城区的同步化和一致性。截至**年12月底,医保智能审核扣款3215万元,**年的扣款额是1300万元,扣款额是上年的2倍多。

3.在稽核检查方面,从严查处医保违规行为。**年,已对**华东医院、**悬壶中医门诊部等一批定点医药机构作出解除协议、暂停结算等处理,对相关个人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先后开展了老年病民营医院、定点零售药店、规定病种民营医疗机构、公立卫生服务中心等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规定病种专项整治后,已暂停区内9家定点医药机构、区外42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结算,规定病种费用过快增长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上述专项整理行动的开展,有力地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06家,完成第三方审计35家,调查参保人员135人,网上排查可疑人员2000余人,改变参保人员结算方式27人;立案50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1件、行政处罚6家(人)、解除医保协议5家、暂停医保结算3家、暂停规定病种结算9家,责令改正通报批评27家,追回医保基金61.62万元,追加扣款9.9万元,罚款144.33万元,挽回规定病种基金损失达9000余万元,稽查处置震慑效果明显。

(四)全面贯彻跑改要求,促进服务效率提升

1.深化“最多跑一次”。一是严格落实“四减四办”要求,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各类备案登记等业务纳入“就近办”范畴,并已延伸到镇街一级,现已完成22个镇街44人次的专项培训工作。城乡居民参续保、参保凭证打印等事项下延至银行23个网点办理,进一步提升了“满意率”和“实现率”。二是实现医保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经过前期的不懈努力,目前政府数字化转型5大核心指标中,“跑零次”、“网上办”、“掌上办”3大指标我局已100%实现办理,另2项“即办事项比例”和“承诺事项压缩比”也已达标,并且实现了100%的无纸化办公。目前医保报销事项也已可通过手机app“浙里办”受理。同时,城乡居民续保、医保个账共济等业务,可通过支付宝实现“掌上办”。

2.落实“就医一件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我局牵头的个人事项“就医一件事”联办工作。利用医保结算数据平台,完成“出生一件事”和“身后一件事”办理;并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转外就医备案”、“规定病种备案”的事项办理;通过部门数据共享使医疗救助“3+n”实现“一件事”办理。

3.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严格落实“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的原则,按照“收件、受理、初审、复审、复核、审批、支付”等环节设置,优化医疗费报销各项办事流程,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减少差错率。同时,加快实现异地联网结算,大力推进国家、省市“一卡通”工作,目前区内已联网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42家,开通跨省异地结算医疗机构26家,开通“长三角地区”门诊联网8家。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医保工作全面铺开、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坚持提升全民医保质量、“二大重点”:突出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三项目标”:落实公平、效率、安全的目标,改进措施方法、提升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一)完善“十项举措”,提高基金监管能力。2020年要继续实施和完善以下十项工作举措:一是建立健全医保基金分析预警机制,实时掌握医保基金运行动向。二是细化总额预决算管理,落实年度指标及月度调拨款机制。三是强化定点医药机构日常协议管理及年度考核,修订完善医保定点准入条件。四是深挖医保智能审核潜力,增强人机互补效应。五是推进定点医药机构日常巡查、飞行检查机制,实现年度覆盖目标。六是组织专项检查行动,加强部门联动联管联处。七是缩短案件办理时间,提高惩处效率。八是增强信息化监管手段建设,增加人脸识别覆盖面,扩增视频监控等手段。九是探索第三方协管模式,延伸监管网络。十是把控舆论导向,加强宣传,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二)推进重点改革,提升医保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经办模式,加快平台建设,优化窗口服务,大力推广“掌上办、网上办、就近办”服务,努力打造医保办事最便捷区、医保服务最优质区,实现医保经办业务“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的目标。二是助力医共体建设。立足自身职能,制定任务清单,完善制度建设,积极参与医共体共建工作,确保医共体有效平稳运行。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实行总额预算管理、推行多元复合式支付和完善医保协议管理,改进医保支付方式,特别是今年开始推行drgs付费。四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原则和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路径,加快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三)加强队伍建设,保障工作任务落实。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学习强国”“干部新干线”“云课堂”、业务培训等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人文素养、业务素养、服务质量和作风效能。切实加强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关注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以制度完善落实倒逼作风改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关心关注党员干部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进医保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篇四】

**年,市医疗保障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和自治区医保局安排部署的各项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参保扩面情况

**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81万人(其中市本级5.59万人、中宁县4.46万人、海原县1.7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1.2万人的105.43%。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2万人(市本级4.28万人、中宁县3.51万人、海原县1.2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98%。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7.83万人(市本级32.67万人、中宁县28.44万人、海原县36.7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97.65万人的100.18%。

(二)各项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32亿元(市本级2.32亿元、中宁县2.15亿元、海原县0.85亿元),支出3.74亿元(市本级1.86亿元、中宁县1.22亿元、海原县0.66亿元),当期结余1.58亿元(市本级0.51亿元、中宁县0.90亿元、海原县0.17亿元),累计结余9.94亿元(市本级4.98亿元、中宁县3.43亿元、海原县1.53亿元)。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37亿元(市本级0.19亿元、中宁县0.15亿元、海原县0.03亿元),支出0.33亿元(市本级0.19亿元、中宁县0.12亿元、海原县0.02亿元),当期结余0.04亿元(市本级0亿元、中宁县0.03亿元、海原县0.01亿元),累计结余0.31亿元(市本级0.02亿元、中宁0.17亿元、海原0.12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7.64亿元(市本级2.57亿元、中宁县2.20亿元、海原县2.87亿元),支出8.85亿元(市本级3.46亿元、中宁县2.30亿元、海原县3.09亿元),当期结余-0.43亿元(市本级-0.13亿元、中宁县0.05亿元、海原县-0.35亿元),累计结余1.76亿元(市本级0.01亿元、中宁0.05亿元、海原1.70亿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按照市委、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市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三定”方案,规范设置内设科室和人员岗位,完成人员转隶及职能划转工作交接,确保人员迅速到岗,工作无缝衔接并顺利开展。成立党支部、工会、妇委会,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二)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落实“三医联动”改革要求,把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建局伊始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经过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精心测算,研究制定《中卫市医疗保险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结算协议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管理办法(试行)》,于7月1日正式启动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改革,并在沙**区内全面推行,实行在总量控制下以病种分值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和按服务项目包干付费等为辅的复合型住院费用结算办法。在实现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的同时,充分调动了医疗机构控费的积极性,减轻了患者负担。

(三)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实施方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使用量大的手术、治疗类医用耗材为重点,启动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工作,通过适度调整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适当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不断提升群众的就医感和获得感。目前,各项工作按计划进行,将于2020年1月起全面实施。

(四)全面落实医保扶贫政策。一是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143136人,全部缴纳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二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给予定额补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现在的37元/每人提高到52元/每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原来的9300元降低到3000元,支付比例由60%-70%提高到65%-75%;对患有20个特殊病种的贫困患者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三是优化医保扶贫结算服务方式。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扶贫保、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一站式”结算,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跑腿垫资负担,极大地方便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即时结算医保费用。截止目前,全市共审核报销医疗救助51493人次2747万元,审核报销政府兜底6521人次1224万元,有效缓解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五)认真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对跨省异地就医的知晓率。全面落实“三个一批”要求,推行先承诺后补充资料的备案方式,对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加强信息系统前端改造,增强外来人员参保就医服务功能,持续推广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覆盖范围。截止目前,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医疗机构增加至53家,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836人次,医疗费用5543万元,统筹基金支付3309万元,基金支付比例59.70%。

(六)强化医保基金监控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与全市687家协议医疗机构和329家协议零售药店签定医保服务管理协议,签订率达100%。二是深入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先后召开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2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大宣传大走访大排查活动13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687家、定点药店329家,追回医保基金32万元,罚款3.2万元;发放宣传资料22000多份、张贴宣传海报1400多张、悬挂宣传横幅260多条、电子屏100多个滚动播放50000多条次、开展宣讲18场次;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81份,发放材料250份。三是强化医保智能监控,及时筛查处理疑似违规问题,智能监控筛查医疗信息2000余条,筛查疑似信息45条,从源头上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七)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要求,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组织关系和党费管理、“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深化星级党组织创建,确保党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名,转接组织关系14人次,累计缴纳党费3871.6元。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各项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及时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和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明确议事程序,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扎实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正确运用“五谈两会一报告”等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建设。三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了医保经办系统“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医保服务大厅经办功能,减少证明材料,简化业务流程。不断完善局机关各项制度,明确权责清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明纪律、重申规矩,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四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认真查找和检视在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保障扶贫、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践行保障基金安全,服务人民身体健康之初心和使命,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是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难度大。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统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到280元,将导致部分家庭、参保群众负担加重,直接影响了2020年的参保扩面工作。

二是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改革发展不平衡。目前,仅在市本级推行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中宁、海原县还没有部署实施,影响了改革推进成效。

四、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推动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一是全面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督促指导中宁、海原县做好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20年1月1日全面实施。

三是落实医疗保障领域脱贫攻坚任务,发挥医保保障在精准扶贫中的托底作用。

四是全面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两项险种的政策合并。

五是持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持之以恒强化基金监管,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六是全面实施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篇五】

**县医保局自**年3月底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医药高地、诗画**”的奋斗目标,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管理服务为抓手,积极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确保了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将**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聚焦脱贫攻坚巡视发现问题和“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问题整改,不断推进脱贫攻坚及医保民生工作。

(1)深入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确保每月至少开展1次理论学习活动,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必学内容。

(2)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保政策。一是为贫困人口代缴新农合,**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799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参保费用2155.86万元全部由县财政代缴,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二是严格落实“351、180”政策,**年,全县贫困人口医保基金总支出4.28亿元,其中住院治疗46347人次,报补3.12亿元;慢性病门诊就诊278103人次,报补xx亿元,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三是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要求,切实减轻贫困家庭医疗负担,打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模式”,以信息系统建设为核心,充分利用“互联网+”、“皖事通app”,“让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路”,实现了“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

(3)设立**县边缘户大病患者综合医疗保险再保障专项资金。进一步减轻参保城乡居民边缘户大病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经济负担,全年共为边缘户大病患者报补6900人次706.83万元,进一步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

(4)开展健康脱贫送政策下基层。县医保局联合县扶贫局、县税务局,组成2个宣讲小分队,走进镇、村、社区,紧紧围绕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健康脱贫“351”、“180”和边缘户大病患者综合医疗保险再保障以及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等政策进行宣讲,通过现场解答、发放宣传册、宣传画、走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脱贫政策,截至目前,宣讲小分队已走进21个乡镇、53个行政村进行宣讲,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让健康脱贫政策走进千家万户,提升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

(5)做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我们加强了与扶贫局、卫健委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对接,对贫困人口基础信息及时交换、比对与共享,及时动态调整贫困人口参保信息;完善出台了慢性病鉴定和管理办法,为有效提供慢性病证明的贫困人口开通绿色通道,**年全县新办理慢性病就诊证共17300人。

(6)积极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医疗救助工作自**年6月移交以来,我局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贫困人口、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儿童福利院儿童、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0—14周岁先心病白血病患者以及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共救助38万人次3870.39万元,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7)扎实做好个人包保贫困户工作。医保局共有24名干部分别对**镇玉皇村、康庄村、大庙集镇龙台村、蔡庙镇史庄村等110户贫困户进行帮扶。局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要求所有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帮扶户不少于1次,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家庭实际,围绕其致贫原因,制定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做到因户因人施策。

(二)紧扣建立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目标任务,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

**年,我县城乡居民常驻人口为144.3万人,城乡居民实际参加医保156.7万人,参保率为108.4%。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自9月份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筹资工作,县医保、税务、财政、农商行等部门密切合作,通过加大宣传、开通微信缴费、定期调度、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快我县的筹资工作进度。2020年,我县实际参合157.7万人,筹集参保资金xx亿元,参保率全市第一。

(三)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各项医保政策的落实、落细、见效。

1、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制定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六统一”。落实国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实际筹集资金1xx亿元。

2、认真落实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和医保医师制度。全县定点医疗机构47家、定点药店143家,服务协议签署率100%。与医疗机构医师2722人签订医保医师协议,根据医保医师管理办法和协议严格执行扣分制度。

3、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年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465人次,统筹基金支付1503.60万元。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4531人次,统筹基金支付13922.31万元。

4、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改革。实现按病种付费与医保基金支付相挂钩,对临床路径下按病种付费执行率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医疗机构将扣除相应垫付资金。**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169个,县第五人民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170个,皖北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225个,位居全市前列。

5、确保“17+13+x”种抗癌药惠民政策按时落地。**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共采购17+13+x抗癌药662.7万元,确定华源大药房镜湖路第一分店、太极大药房人民北路店为我县谈判药品医保协议定点药店,实现抗癌药品“双通道”政策落地。

6、开展为期8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全覆盖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病例评审、网络监控等方式,分阶段、有重点的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92人次,检查协议医疗机构478家,覆盖率100%。对97起违规行为做出处罚,追回基金1568.49万元,追回基金总数、占比均居全市前三,有效维护了基金安全。

(四)以预算管理为杠杆,不断提高基金运行规范高效。县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中心及时编报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金拨付按业务流程逐级审批,确保医保基金及时拨付。**年,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万人,共征缴职工医保基金xx亿元,当期支出基金xx亿元,共有1.1万人次享受住院医保待遇,2000人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个人账户刷卡支付62万人次;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5万人,征缴生育保险基金750万元,共有856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年我县城乡居民参保156.7万人,共筹集资金1xx亿元,支出xx亿元,受益群众612万人次。

(五)以党建引领医保工作,不断打造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医保干部队伍。

1、增强担当意识,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局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做到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过督查检查、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县医疗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医保系统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充分利用局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周集中政治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章党规及县委各类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严强转”、“三个以案”等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3、坚持以党建引领医疗保障工作。我局于6月份成立了中共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局支部在党组领导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等,组织开展了由党员和积极分子参与党员活动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了局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已有多名优秀青年干部积极向组织靠拢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其中一名同志经培养已经吸纳为中共预备党员,一名同志为建党对象,一名同志为建党积极分子。

4、扎实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

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县医保局在主题教育工作中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新意”,通过召开读书班、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抓好“两书一章”等内容的学习;通过前往档案馆开展特色主题党日、**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观看《榜样》、《叩问初心》等教育片等活动,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收到洗礼;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基层专题调研活动、深入乡村开展“**夜话”活动、召开研讨会研究探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打通医保政策“最后一公里”,让主题教育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让广大党员干部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学习更加入脑入心。

5、积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围绕党建、找准抓手,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加强理论武装和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高标准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对外宣传、网络舆情监控与引导、文明创建等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形成了在局党组领导下,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二级机构积极配合,全局共同努力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

6、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党校及各种业务培训,选拔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勤于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局业务股室中来,确保各项工作不断线。目前,我局业务科室及意识形态、**、应急、综治、工会、民生、扶贫、法制等机构健全,明确专人负责,保证了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职工医保、生育保险扩面乏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已基本上应保尽保,但私营企业由于5项社保费率较高,导致其参加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意愿不强。

(二)医疗费用偏高,监管力量不足,定点医药机构监管难度较大。机构改革后,县医保局设立了基金监管和法规股作为局内设机构,人员少,稽核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做到监管全覆盖。部分医疗机构仍存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降低入院标准、挂床住院等现象,监管力量亟待加强。

(三)医保扶贫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一是慢性病管理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部分贫困人口由于申办慢性病就诊证不及时,导致“应慢尽慢”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二是贫困人口治疗实际报销比例高,个别医疗机构对贫困户存在“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等行为,导致医保基金支出过快。

三、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这一主线,以规范医保基金运行、打击欺诈骗保为抓手,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广大参保群众,服务于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有发展、医保基金可持续的目标。

(一)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医疗保障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以服务大局、建设队伍为核心任务,全面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持续加强综合医改政策。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加快推进健康**建设。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推进“4+7”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及扩围工作,确保抗癌药物“17+13+x”等政策的落地见效,让更多的参保群众享受到政策红利。

(三)持续加强医保资金的规范管理。探索试行两种轨道并行制度管理,严格三费控制管理,对医疗机构次均三费同比涨幅超过一定幅度的,超出部分的三费费用,按比例扣除。

(四)持续加强稽核队伍建设,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继续并且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充实稽核力量,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持续加大病历的评审力度,通过季度住院病历的抽审,对评审出的违规资金追回基金专户,并处以1——5倍的扣罚。

(五)持续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实现“互联网+医保”。进一步优化流程,打通跨省异地就医通道,有效解决省外就医患者在足不出院的情况下就能实现医保报销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让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腿”的目标

(六)持续做好民生工作。加快推进信息系统整合,进一步做好“两病门诊”的规范化管理,巩固完善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落实医疗救助和贫困人口健康脱贫兜底“351”“180”政策,确保困难群体得到及时医疗救助。

(七)持续加强医保扶贫工作。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二是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费用实现由政府全额代缴。三是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及特种疾病鉴定和管理,严格鉴定程序、标准,优化服务流程,为贫困户开通绿色通道,切实做到应慢尽慢。四是做好中央巡视、国家和省成效考核、市际交叉互查市巡察暗访等反馈问题的整改及“回头看”工作。五是继续加大对医保暨健康脱贫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到乡村一线,把医保暨健康脱贫有关政策送到千家万户。

(八)持续加强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进一步改进筹资办法、拓宽缴费渠道,方便群众参保,不断提升我县城乡居民参保筹资水平,扩大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

(九)持续加强医保行风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简化办事流程,及时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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