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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交通扶贫工作计划

时间:2022-07-10 19:56:02 浏览次数:

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全面小康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结合全市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交通扶贫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通过藏语翻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利用走村入户的契机,积极向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教育群众“感党恩、颂党恩”。

二、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一支好的党支部

帮助派驻乡村、村两位第一书记抓班子队伍建设,把责任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有创新、有知识、懂双语能力的农村青年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使之成为党外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标准的尽量吸进党员队伍;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一事一议制度等制度。协助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健全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提升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注重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后备干部培养。

三、做好帮扶工作,切实巩固攻坚成果

围绕“交通建设扶贫”目标,切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对标补短,全面落实脱贫成果巩固措施,确保实现交通建设扶贫的目标,确保所有脱贫工作标准达标。认真开展和核查核实脱贫工作,对查找出的需“回头帮”对象,对照达标标准,开展帮扶和补短。同时,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交通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对“贫困村有通村硬化路”作达标复查,根据检查结果请项目所在乡镇、行政村填写通村硬化路达标核查书。同时将组织督战队员继续围绕督战内容和村情户情,跟踪推进,每月深入帮扶村进村入户,督促协助乡镇、村两级和帮扶责任人,围绕强化致贫原因分析研判,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考核、审计等发现问题,对标“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确保挂牌督战工作取得实效。

四、扶贫项目实施安排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5个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州交通运输局脱贫工作安排部署,聚焦年度脱贫目标,突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目标以及全域旅游建设,强化措施和要素保障,继续加快通村硬化路、县乡道改善提升工程、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等项目实施,计划完成联网公路20公里,农村公路通畅工程6.721公里,桥梁工程204.1延米。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旭东同志担任组长,柏勇华、彭措扎西、高新发、仇文康、蔡尘冰、罗曾丹、高一鸣等同志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各部门通报情况、协调合作、共同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最大程度发挥交通精准扶贫的合力。(二)建立信息台账。要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村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数据库,全市范围内的每一个贫困村组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的发挥交通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交通精准扶贫工作稳步推进。(三)加强检查验收。工程验收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有关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完工后,交市审计局通过工程审计,我局负责对项目进行验收,对项目工程质量和数量按标准核验,验收合格后,扣出5%的质保金。(四)加强责任追究。工程上工程质量监督、监理、验收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依照标准及设计文件管控好工程质量,严把各道工序验收关,不得降低标准、弄虚作假。对不认真履职,造成工程质量缺陷,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现场质量监督人员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可责令其停工并上报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工程竣工后,经试验检测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并记入不良信誉档案。帮扶上加强联系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并加强对派驻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监管、工作指导和关心,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走访1次帮扶的贫困户,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帮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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