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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05 13:35:02 浏览次数:

一、全面落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推进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发生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盯重点行业与高风险场所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排查社会单位、乡村火灾隐患,加强对火灾高危单位、“三合一”场所、出租屋、“九小”场所等的消防监管。组织开展季节性防火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消防安全保卫,确保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制定并实施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体系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多网合一”综合网格管理,将消防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范畴,年内100%社区创建“消防安全社区”并验收通过。

三、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119”消防物联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119”规模化应用示范推广方案》两个文件精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形式,在老旧住宅、“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门店房等场所推广安装应用智能独立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装置。年内,全县安装1.8万个nb-iot智能独立烟感(应用nb-iot窄带物联网技术的智能型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上网运行,其中泉江镇安装不少于4000个、枚江镇、雩田镇分别安装不少于1000个,其余乡镇分别安装不少于600个。

四、严格落实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每个月不少于一次专题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定期检查考评本地和本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

五、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管理,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管理任务,完好率达到98%以上。年内新增市政消火栓任务为:除泉江镇外,其余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5个。县城区域消火栓建设和管理任务由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自来水公司、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泉江镇政府配合。

六、建成一支6-7人的义务消防队伍,按要求建立组织,确定管理人,配足配齐基本灭火器材,制定训练计划和灭火演练预案。在除符合建专职队条件外的其他乡镇常住人口超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100%建成志愿消防队。雩田镇、禾源镇、草林镇、汤湖镇不少于10个。

七、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每个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每个乡镇在集镇设置1块消防宣传广告牌。完成“一警六员”实操实训3200人,每个乡镇完成100人的培训任务,乡镇负责对接组织人员,消防救援大队具体实施。重点培训行政自然村、网格员、村社区干部、企业员工等。

八、6月15日前100%的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并纳入全县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总体规划到期的乡镇及时修订编制消防专项规划(专篇),总体规划未到期的乡镇年内提供消防专项规划(消防专篇)。

十、各地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上报半年和全年《消防安全形势评估报告》至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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