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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2-06-01 16:14:01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和省、市药监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药材质量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从我局监督抽样的26个品种共39(其中监管科按市局要求再抽样10批次)批次的检验结果看,有11个品种共14批次的中药饮片超过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60ppm),而且有1个品种严重超标,为此,我局采取措施积极防控。现将今年中药饮片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根据市药监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淳安县中药饮片无硫化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科队分工明确,力争通过持续的专项整治,建立起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使淳安中药市场上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硫磺熏蒸现象得到根本遏制,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二、落实职责,积极实施。  

各科室大队按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宣传,开展对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实施抽样,查处违法案件。一是组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开展以中药饮片无硫化治理工作要求等为内容的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辖区内销售使用中药饮片的单位签订《中药饮片行业承诺书》52份,促使企业提高责任意识。二是按时完成对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无硫化专项抽样26个品种共30批次任务。三是将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作为无硫化中药饮片的示范医疗机构。  

三、疏理问题、督促整改。  

县局按市药品检验所《关于“2011年第二季度中药饮片无硫化专项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结果”的函》文件要求,认真分析,逐一疏理。对涉及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超标的9家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及本辖区中药饮片供货单位(批发企业),逐一发放《中药饮片质量问题告诫书》,提出告诫和建议:责令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的中药饮片停止销售,及时退货处理;加强对中药饮片供货单位的资质审核;要求医疗机构和药店不得单纯考虑价格低廉而忽视药品质量,应当有取舍地选择从经营守信、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的供货单位购进中药饮片;进一步提高对中药材(饮片)硫磺熏蒸危害的认识,继续重视对已公布重点监督的26个中药材(饮片)品种购进验收时的性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退货处理;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硫磺熏蒸专项整治工作,关注和收集有关中药饮片质量监管信息,避免销售(使用)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超标的中药饮片。同时对上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1、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2、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专业人员缺乏。  

五、建议和措施  

(一)提高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中药饮片无硫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配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保证中药饮片安全可靠。  

(二)进一步规范进货渠道。加强和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和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进货渠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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