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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该起诉书(3篇)

时间:2023-06-24 13:14:02 浏览次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该起诉书(3篇),供大家参考。

离婚该起诉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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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该起诉书篇一

被告:江某,男,汉族,x年11月20日出生,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女儿江小美归被告抚养;

3、判决位于岳阳楼区某处的房屋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相识,不久后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由于原告的父母考虑到被告与原告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等差距较大,加之对被告的人品方面也有所担忧,因此极力反对原告与被告恋爱,并多次劝说原告与被告分手。但原告坚信自己找到了终身的依靠,最终顶着家里的巨大压力与比自己大6岁的被告走到了一起。

20xx年5月原被告办理了结婚登记,20xx年3月20日原告生下女儿江小美。

原告以为婚后的生活能苦尽甘来,被告也会更加珍惜与原告的感情,但事与愿违,婚后被告对原告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让原告根本体会不到丈夫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20xx年原告怀孕期间,行动不便,正是需要丈夫悉心呵护的时候,但被告甚至连原告去医院例行产检都不愿陪同,任由原告挺着大肚孤身前往,完全致原告及腹中胎儿的安危于不顾。尽管被告的态度让原告觉得很委屈,但原告仍希望孩子出生后,被告能够对家庭尽到一个男人应尽的责任。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由于被告来自农村,有非常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在原告生下女儿后,被告甚至连家都很少回了,根本谈不上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其行为甚至连一个陌生人都不如。女儿出生后一直体弱多病,被告根本不管不问,照顾女儿的重担全压在原告一个人身上。平时原告除了上班,还要经常拖着疲倦的身体带着幼小的女儿往返奔波于省城各大医院求医问药。现在女儿7岁了,可以说完全是原告单独抚养长大的,也是在没有父爱的环境中长大的。20xx年被告去广东经商,从此以后,原告与被告长期分居。在分居期间被告极少过问原告及女儿的情况,偶尔归家对原告也是漠不关心,在外的生意、经济收入状况更是不让原告知晓。更令人伤心的是,原告通过他人了解,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婚姻生活,原告曾多次提出协议离婚,被告虽然也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却因财产问题与原告无法协商一致而迟迟不同意离婚,并扬言如果原告提出离婚,则让原告分不到一分钱。

时至今日,原告认为,由于原被告在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又没有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且分居多年,加之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照顾、互相忠实的义务,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理当结束这段婚姻。在女儿的抚养问题上,原告认为女儿年幼时体弱多病宜由原告抚养,现女儿已满7岁,身体逐渐结实,如仍与原告继续生活,势必长期缺少父爱,对女儿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十分不利。加之被告的经济状况较好,能够让女儿接受更好的教育,故现在应交由被告抚养为宜,被告也应当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以弥补对女儿的亏欠。在财产的分割上,原告认为,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原告对家庭的多年付出,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则依法分割。

终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某

二0xx年十一月十一日

离婚该起诉书篇二

原告:,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西安市xx区路号,邮编:,电话:。

被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西安市xx区路号,邮编: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2、请求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3、请求判令原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于20xx年xx月xx日登记结婚。20xx年xx月xx日生有一女取名。婚后,原告因工作原因经常在外地出差,双方很少联络致使双方家庭生活矛盾加深。且由于双方没有共同语言及被告脾气很差等原因,导致每次原告出差后短暂回家双方也为诸多琐事争吵不休,致使原告根本无法安心工作。自 20xx年5月年至今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各自租房居住。20xx年年初,在双方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的情况下,且原告提出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原告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判令双方离婚。20xx年6月,人民法院判决不予离婚。之后,双方也无任何接触,且继续处于各自生活的分居状态,分居时间已达2年多。

另,婚后被告因为家庭琐事经常与原告父母争吵且不孝顺原告父母,双方父母之间也存在较大的矛盾。原告对于被告对自己父母不体谅、不孝顺的行为极为愤恨,更加觉得双方无任何生活在一起的必要,也没有任何和好的可能性。

综上,原被告双方起初感情实质一般,婚后矛盾日积月累,目前亦无任何和好可能。分居长达两年之久已经显示双方根本无任何婚姻可持续的基础,也表明了双方婚姻已名存实亡。在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的情况下,继续名义上的婚姻关系实际上是对双方更大的伤害,也是不道德、不负责任的行为。基于上述原因,为使原被告双方都能正常生活,安心工作,同时也为使孩子能够不要再生活在双方的吵闹之中,减少伤害,现原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支持原告诉请。

此致

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xx年xx月xx日

离婚该起诉书篇三

原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姓名)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房子的具体地址)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根据自身情况撰写)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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