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作文大全 > 论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与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之关系

论重特大交通事故预防与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之关系

时间:2022-05-10 13:49:01 浏览次数:

    近年来,随着道路交通硬件设施的改善,尤其是高速公路网络的日益扩展,极大地提高了道路交通的通行效率,加快了交通运输的现代化进程,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与此同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又时刻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普遍存在的机动车超速行为则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面对严重的损失和惨重的教训,各级政府及交通管理部门也逐步认识到反超速工作的重要性及紧迫性。为此,在全国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三大攻坚战”全面展开之际,笔者从本大队实际出发,探讨如何进一步开展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
    一、开展反超速专项整治的重要性
    (一)、开展反超速专项整治是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人流、物流、车流的高速增长,各类车辆迅猛增加。车辆的增多也大大加大了道路交通的压力,尤其是频频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的正常秩序,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背后则是普遍存在的超速违法行为。在总队及支队的部署和指导下,我大队从今年三月底开展反超速专项整治以来,截止十一月上旬,通过雷达测速和对比时差测速,总共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8650余起,其中超速50%以上的严重超速违法行为有1260余起,查处营运客运车辆超速800余起。而我高管支队总共查处超速违法行为更是达到了数十万起,由此可见超速违法行为数量之多、范围之广。市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因此,开展反超速专项整治、创建和谐交通,是促进经济发展、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反超速专项整治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近几年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约有70%与超速行车有关,导致的死亡人数约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0%以上。而一些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对交通安全心存侥幸,自以为技术好,比别人强,开英雄车,随心所欲。甚至认为车是我自己的,想跑多快,就跑多快,置国家法律和乘客生命于不顾,从而造成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我大队辖区从2005年12月21日到2006年11月20日,总共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三起,造成了5人死亡,4人受伤,重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0%,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50%,三起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超速行驶而直接导致的,严峻的形势及惨重的损失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只有坚持不懈从根本上遏制超速违法行为的产生,才能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才能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反超速专项整治中暴露出的问题及不足
(一)、反超速专项整治存在片面性
通过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促进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但笔者认为,在反超速整治中存在着片面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反超速的主体局限性较大,往往只有交警部门投入整治工作,没有发挥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动效应,因而难以形成全社会反超速的社会效应。二是对超速的处罚比较单一,往往只注重罚款而忽略了记分和吊销或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没有从根本上引起违法者的警觉。三是反超速往往注重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而忽略了低速行驶造成的危害,低速行驶往往会加重事故的损害后果,因而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我大队辖区“8.17”重大交通事故和“8.18”重大交通事故的事故形态都是追尾相撞,在两个事故中被追尾的前车都存在着严重的低速行驶行为,从而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导致了严重的损失。因此反超速不仅要注重超速行为的查处,也不能忽视低速行驶的治理,同时更不能忽视对引起车辆低速行驶的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的整治。
(二)、电子设备及信息系统更新缓慢
目前,反超速工作主要依靠的是雷达测速和对比时差测速,主要设备为反超速雷达设备和高速公路电子监控设备,对于超速违法行为的处理主要依靠电子违法信息系统、驾驶员及车辆信息查询系统及相关电子系统,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系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局限性,比如,反超速雷达设备受到天气的限制,只能在白天而且是天气正常时工作,在黑夜或者遇到雨雾雪等恶劣天气时,往往不能发挥起效力。再比如驾驶员及车辆信息查询系统信息不全,致使部分驾驶员及车辆信息无法查询,从而影响正常的处理工作。还有系统技术落后、网速过慢等等都影响了反超速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
普遍存在的超速违法行为,表现出了相当一部分驾驶员淡薄的安全意识,在反超速工作的实践中,笔者发现,一些驾驶员对于超速行驶的理解存在着误区或片面性,有的驾驶员认为高速公路应当高速行驶;有的驾驶员认为自己所驾驶的车辆档次高、质量好、性能强,不会发生故障,所以应当高速行驶;有的驾驶员认为自己驾驶时间比较长,经验比较多,技术很过硬,过高估计自己能力;有的驾驶员特权思想严重,自恃开军、警牌车或者党政机关车,以公务紧急为借口,无视交通法规,只要自己快捷方便,随意超速行车;有一些驾驶员认为高速公路反超速就是为了罚款,因此在受到处罚以后不是及时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而是想方设法逃避测速和处罚,民警在巡逻车里用雷达测速的时候往往回发现一些驾驶员在发现测速车后往往是忙着踩刹车或临时停车,有的甚至使用假牌照或故意遮挡牌照从而逃避处罚,还有的驾驶员不惜花费重金按装“电子狗”等反测速设备。
(四)、警力不足、激励机制不健全
超速违法行为的普遍存在,决定了反超速整治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两个人的事情,要从根本上纠正超速违法行为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减少和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对于警力紧缺的基层交通管理部门,便产生了警力不足与工作繁多的矛盾,从我大队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大队有32名正式民警,总共负责12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作好日常的交通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本身就比较紧张,开展反超速专项整治以来,我大队抽出6名民警组成反超速专班,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更为紧张,而反超速专班面对繁杂的反超速工作更是异常繁忙。反超速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面对警力紧缺的现状,广大民警只能靠牺牲个人的业余和休息时间来从事繁忙的反超速工作,长时间超负荷的工作,使得广大民警身心疲惫,压力过大。与此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使得广大民警不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甚至有疲于应付的感觉。
三、通过反超速专项整治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应采取的对策
(一)、从大局出发,强化反超速专项整治宏观调控
反超速工作作为现阶段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从事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的交通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站到大局的角度,运用发展的、联系的、全面的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一是用发展的观点看待反超速工作,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这个过程往往充满了挫折和困难。超速行为的普遍存在决定了反超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而且在长期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挠,因此广大交通管理者一方面要立足长远,建立反超速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要有纠正超速违法行为的信心和勇气,相信开展反超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预防交通事故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相信在不懈的努力后超速违法行为一定会得到遏制。二是要用联系的观点指导反超速工作。超速行为作为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要从根本上得到治理,需要各个部门的相互协作、共同努力,在政府领导下、部门联合,建立群防群治新机制:车辆管理部门、运输公司应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广大媒体及新闻单位加强对超速危害的宣传,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对超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反超速的社会效力。三是要用全面的观点检验反超速工作。在反超速工作中,不仅要查处超速违法行为,更要查处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不仅要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更要注重源头管理,及时将交通违法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加大查处力度,对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加大治理力度,形成严管态势。目前全国正在开展的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三大攻坚战”统一行动,不仅注重超速的查处,同时也加强了超载、超员、违停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广泛宣传教育,营造反超速专项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超速危害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专栏等各种形式,借助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的契机,认真开展关于机动车超速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必要性的专题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整治机动车超速工作的重要意义,引起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营造良好的反超速的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开超速车、不坐超速车。同时,要加强对运输业主、驾驶人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各用车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克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要不断增强运输业主、驾驶人和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和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人们主动配合,支持治理机动车超速的自觉性。
(三)、加强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加大反超速专项整治科技含量
在当前道路交通供给和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下,作为高速公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交通管理信息化来促使反超速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交通基础设施信息、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的资源共享; 二是加强交通管理信息技术科技人员的培训,通过对交通管理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训,实现对信息管理系统的录入处理、信息发布、实时维护,达到自我控制;三是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逐步改变反超速非现场执法模式,利用先进的测速设备等方式收集违法证据,对超速违法行为实施记录并依法处罚。四是加大设备投入,在路面增加流动测速设备和固定测速设备,让驾驶员感到高速公路处处在测速、时时在测速。
(四)、不断探索新的勤务模式、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效率
面对迅猛发展的高速公路和车流量的增加以及普遍存在的超速违法行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要应对日趋繁重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在管理机制上有所创新。要建立新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反超速专项整治和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这一工作目标,在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开展“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同时,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科学有效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反超速工作的激励机制,使广大民警在辛苦工作的同时经济上得到奖励、生活上得到保障,从而提高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反超速专项整治的工作效率。
(五)、借鉴国外经验、创建交通违法信用机制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往往把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结合起来,交通违法的多少或轻重,往往影响到个人的信用度,一个人如果交通违法比较多或者比较重的话,交通管理部门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将其备案,并且通过网络传输到银行、保险公司、工作单位等部门,从而使个人的信用度下降。因此在欧美等国家,交通违法往往关系到个人的社会信誉及形象,进而影响个人的生存及发展。目前此种信用机制在我国正逐步发展起来,作为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借鉴国外经验,与银行、保险、股票、投资等部门联合建立信用机制,一个人一旦交通违法就会影响到自己的信誉度,直接影响到自身的发展和经济收入,从而督促个人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推荐访问:超速 交通事故 重特大 专项整治工作 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