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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站中秋国庆期间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14 12:00:02 浏览次数:

为保障动物产品安全,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根据河食安协[2009]12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秋节”、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9月12日-10月4日按文件通知精神,对全县肉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此次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执法检查活动和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中我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项制度”我站在接到上级业务部门的通知后,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明确了责任,并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才让当周任组长、才让南杰任副组长,小组成员为:扎西(小)、扎西(大)、娘先、马林、杜娟、公保东智。

二、执法检查活动

(一)、重点检查了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机制是否健全,各类应急物资准备是否齐全。

(二)、检查强制免疫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督促牧户做好补栏家畜的补免工作,消除免疫“空白点”和免疫“死角”,提高家畜的免疫保护水平,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三)、检查疫情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并且由专人负责疫情报告,确保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疫情。

(四)、检查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检疫人员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等动物检疫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开展工作,严禁检疫人员只收费不检疫、隔山开证、给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开证等违法现象,确保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卫生安全。

(五)、赛尔龙桥头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进行有效监管。

(六)加强宣传,营造群防群治氛围。我站通过散发宣传材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动物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共同做好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在执法检查活动中,我站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保证了全县人民群众的动物产品消费安全。

(七)强化检疫监督,保障肉食安全,杜绝疫病传播

为保障我县畜牧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杜绝疫病传播,保障人民的食肉安全,在开展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的同时,加强了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工作组不定期赴各乡(镇)检查、督促、指导防疫工作。

三、工作具体开展情况

(一)9月15日至9月30日,县兽医站对辖区内,14家肉铺的147只羊胴体、82头牛胴体、9头猪胴体及动物副产品进行了严密细致的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同时对活畜交易屠宰场、县冷冻厂进行肉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要求节日期间在活畜交易屠宰场、县冷冻厂值班驻点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青海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行和落实动物检疫报检制度,严格把关,加强屠宰检疫。

赛尔龙桥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加强对调入我县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流通监管力度,确保国庆、中秋节动物产品卫生安全质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三)对定点屠宰场开展专项整治。九月25日至十月3日对三家屠宰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各屠宰场有政府批文及有关证照;屠宰场选址、设计、建设布局及设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措施基本到位。

(四)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情况。对全县3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拒检、逃检、无证经营、无证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疫病传入境内;认真抓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仪器设备、人员素质“检疫四到位”;动物防疫四项制度上墙公示,严格防疫条件审核,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严格发放、及时回收、认真核销,共发放五证31本。截止10月3日,累计出动人员121人次,市场监督检查27(次),检疫动物19872头(头、只、匹),动物产品984.15吨。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动物防疫监督所是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工作的法定主体,但从现有装备来看,尚不能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建议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投入,特别是经费问题,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能适应现代动物卫生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是执法形象有待提高。着装问题是制约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因素,在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带来的影响较大,建议上级着力解决执法服装、执法标识问题。

 
*县兽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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