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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时间:2022-05-14 12:07:01 浏览次数: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是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人员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也是广大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人员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要破解这一课题,达到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就必须进一步调整综治工作思路,创新综治工作举措,解决以下问题:

  一、准确定位,解决开展综治工作的认识问题

  从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分别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过了近30年。特别是近些年来,党和政府对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期望越来越大。但与实际情况相比,我们在对综治工作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综治工作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认识层面上的“模糊化”必然导致发挥作用上的边缘化。要开展好综治工作必须对综治工作准确定位。

  1、要充分认识到综治工作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要求的变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已突破了狭义的社会治安概念,覆盖了社会治安、维护稳定、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相关社会事务管理以及政法工作几乎全部内容,甚至党政机关干部形象评价也纳入了综治内容。目前,综治工作系统已成为了一个大的社会管理系统。

  2、要充分认识到综治工作职能不断加强。综合治理的防范、打击、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六大方面职能,一方面赋予了新的要求。如“防范”从过去强调的物防、人防到以技防为主的“三防”结合,“改造”由过去的单一的对监狱服刑的犯罪分子改造,延伸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对重点人口及有轻微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对监外法管对象和重点对象进行社会矫正。“教育”由过去的预防犯罪教育,到普法教育、法制教育和法治精神的教育,以及道德规范的教育。另一方面,工作方式彻底转变。由过去的注重打击转变为重在防范,检验的标准就是发案少、秩序好、社会安全、群众满意;由重在治理转变为重在建设,突出了综合治理的体系建设、机制建设、平安建设等方面的重点;由重在治安领域问题转变为向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延伸。

  3、要充分认识到责任主体层次不断提高。一是责任层次更高,明确规定了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单位一把手。二是考核指标更硬,从中央、省到市、区县(市)逐步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科学的考核体系,考核指标设置全部量化、刚性化。三是奖惩问责更严。“一票否决制”执行更加严格,今年又新增加了对责任人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规定,综治维稳政绩档案的运用更加落实,工作责任问题的问责追究办法更加具体。

  二、推行专业化建设,解决开展综治工作保障问题

  去年下半年,安乡县委、县政府根据市里有关精神,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业化建设的意见》(安发[2008]9号),县综治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业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安综治委[2008]18号),这是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中心五网络”建设,提升综合治理专业化、责任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推进“平安安乡”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开展好综治工作的重要保障。专业化建设的重点就是要建好“五大体系”:

  一是要建好信访维稳体系。通过信访维稳体系的规范运行,疏通理顺人民群众反映意愿和诉求的渠道,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群体越级上访,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建好安全防控体系。通过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建好城乡安全防控体系,防控危及人们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案件,防控交通、火灾、危爆物品等重特大治安案件,防控暴力恐怖事件,防控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性事件,防控易发的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事件。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平安有序的环境。

  三是要建好三调联动体系。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整体联动,及时调解处理转化社会矛盾,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不让矛盾积聚由小变大,不让矛盾久拖由简单变复杂,不让矛盾集中由个体变群体,不让矛盾上交由本地访变越级访,不让矛盾激化由民事变刑事。

  四是要建好人口管理体系。通过人口尤其是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出租房屋的服务与管理,掌握社会秩序管理的主动权。

  五是要建好帮教矫正体系。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正常回归融入社会,防止重新犯罪,对重点人口和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进行适时帮教,防止违法犯罪,对监外法管对象进行监控矫正,防止脱管失控,提高改造效果。

  三、树立“民本”观念,解决服务不优的问题

  虽然综治工作涵盖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但政法工作仍然是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满意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政法工作,特别是对政法干警的工作满意程度。当前,由于多方面原因,人民群众对政法干警的工作意见较多,有的政法干警群众观念淡化,淡忘了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宗旨;有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将权力商品化,在办案、办证中搞权钱交易;有的业务能力不强,不熟悉有关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应变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不强。要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首先必须使广大政法干警树立起群众观念,把“民本思想”植于广大干警的脑海。

  一是要切实增强民本为先意识。政法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政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如何,直接关系民生问题能不能得到保障和改善。广大政法干警要真正以人民群众需要为第一选择,人民群众利益为第一考虑,人民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管理、去服务。

  二是要切实关注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牢固树立“多侦破、审结好一批案件,多化解一些矛盾,多消除一个隐患和少发生一起案(事)件,少伤亡一个人,少造成一点损失”的民生理念,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经常走到人民群众中去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做到工作跟着民情走,活动围绕民意转。

  四是要规范服务窗口建设。各政法机关的办证窗口、接处警中心、基层派出所、基层法庭、信访接待室、交警值勤股所队都是政法机关的窗口形象。要提高人民满意度,首先要从窗口形象抓起。窗口工作人员要时刻做到仪容整洁、举止端庄,开展文明服务,微笑服务,切实拉近人民群众与政法机关的距离;要设置各种便民服务设施,在显著位置公布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程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四、强化打击职能,解决犯罪惩治不力的问题

  从去年省民调中心测评的情况来看,人民群众对我县治安状况的满意度不高,特别是涉恶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涉赌犯罪和涉毒犯罪,人民群众反映较大。对此要认真组织好对以上重点的打击整治。

  一是严打涉恶违法犯罪。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群体摸排工作,竭力发现盘踞在农村的村痞村霸、垄断市场的街痞街霸,以及因纠纷引起、邀人持械聚众斗殴等涉恶犯罪线索,并组成专班、专案运作,强力摧毁,防止其坐大成势、形成气候。

  二是严打“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把深柳镇作为主战场,采取集中统一行动、不定期无规律小型出击清查、加强案件串并侦破等措施,全力稳控街面犯罪,狠狠打击入室盗窃犯罪。对于一时难以侦破的案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及时搞好情况反馈,消除人民群众对干警不作为的误解,求得人民群众的理解。

  三是严打涉赌犯罪。在禁赌问题上,必须下大力,出狠招,实行强力整治。在禁赌声势上,要充分营造严打氛围,广泛进行宣传。在打击涉赌犯罪重点上,我们将按照“查禁赌博无禁区”、“分层次打击处理”的原则,把“砣子公司”、电子游戏机赌博、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茶馆”以及赌场老板、赌棍赌徒作为打击重点。对玩小牌的妇女、婆婆姥姥等涉赌人员,要以训诫教育为主。在打击方法上,必须采取不间断的全年禁赌专项行动。在处理方法上,严禁以罚代拘,以罚代教,以罚代刑,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坚持做到禁赌处罚一把尺子,严禁禁赌处罚过程中吃人情酒,扭转人民对赌博处罚不公的印象。进一步明确全体公安干警特别是社区干警禁赌工作责任。严厉查处公务人员参赌和政法干警护赌问题,对公务人员参赌,坚决按规定处理到位,要深挖政法干警护赌、为赌博充当保护伞的人和事,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四是严打涉毒违法犯罪。重点打击以贩养吸等零包贩毒犯罪,尤其是贩卖大宗毒品案件;重点整治的厅等娱乐场所涉毒问题,力争破获几起毒品大案。五是严打各类经济犯罪。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问题、热点问题,大力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通过打击整治,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严格管理队伍,解决队伍形象不良的问题

  近些年来,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的努力,全县政法干警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特别是少数政法干警的行为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破坏了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整体形象,损害了政法队伍的公信力。因此,必须从加强管理入手,扭转政法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印象。

  一是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钱、管事,用联带包创的方式,实行队伍目标、领导行为、机关事务、车辆枪支、资金财务的精细化管理。

  二是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在修订制度时,注重制定制度执行的奖惩措施,量化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精确细化确定好具体责任人及量化可考的责任目标,实行严格考评落实,把干警执行制度情况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级晋职、奖金福利严格挂钩,做到奖要奖得令人眼红,罚要罚得令人心痛,通过奖优罚劣,激发干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健全学习强能制度。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各种措施,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使不同岗位的干警都能够掌握本警种、本岗位执法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法律知识,做自觉学法、真正懂法、模范守法、正确用法的执法者。

  四是开展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公信力活动。政法队伍公信力和形象的提升,全体中层骨干、各局院领导班子以及一把手是关键,只有全体班子成员做到讲政治、讲正气、讲正道、讲正派,处处以身示范,才能带动整个政法队伍形象和公信力的提升。要响亮的提出班子成员向班长看齐,二层骨干向班子成员看齐。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召开高标准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

  五是加强政法工作的宣传。要向社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政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要大力宣传政法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秩序、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以唤起群众对政法干警的理解,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要大力宣传政法队伍中的正面典型,挖掘题材,创作精品,教育感染群众。通过大力宣传,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坚持公正执法,解决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

  公正执法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各政法机关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一是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责的观念,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做到勇于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预、说情,坚决纠正重指示、轻法律,重领导、轻群众,重本地、轻外地等错误倾向,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现象。

  二是完善和落实执法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公开的范围,无论是从案件办理的主体,还是从立案、侦察、批捕、起诉、审理、执行等环节,法律规定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人民群众和当事人普遍关心的尽量公开,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压缩执法自由裁量的空间。

  三是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管工作。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进一步建强了监管体系,调强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狠抓执法质量日常监管,落实执法流程监管和质量评查制度,管住办案各环节;认真办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尽最大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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