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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之怪象——邻里纠纷产生的导火索

时间:2022-05-25 11:35:02 浏览次数:

        在农村有一种现象,那就是家家户户都喜欢将房屋周围的土地用墙围起来。好一点的是用砖来砌,次一点的是用石头或泥土来垒,最差的就是篱笆墙。大家沿着各自的界限来行墙,那是寸土不让。在墙与墙之间就只剩下历史形成的道路供村民通行,那道路往往是弯弯曲曲,狭窄难行。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由这些围墙引起的邻里纠纷是纷至沓来,主要是牵涉到相邻通行、排水、采光等。据统计,马岭法庭从2010年1月至今受理因围墙而引起的相邻纠纷就有30件之多,仅次于离婚和民间借贷案件。

        一、村民喜欢建围墙的历史缘由及现实因素

        在我国,农村村民之所以喜欢将房屋周围属于自己的土地用墙围起来,是传承了历史传统因素的反映。首先,从建筑风格来看,中国人喜欢将自己的房屋用墙围起来,深宫大院就不用说了,平民百姓的四合院就是典型例子。房屋有前庭后院是普通民众共同追求的理想式样。其次,中国经历了长期的封建社会,实行过多年的闭关锁国政策,从秦始皇造长城,就可看出这种自我封闭思想的根深蒂固。再次,在古代法制不全,民众的权利安全感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对自己的私有财产主要靠自己保护,而砌围墙就最能增强这种安全感。

        除了历史原因,促使村民广修围墙的还有许多现实因素。第一、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增强。随着国家法治进程的不断发展,社会法制不断的得到完善,人们的权利意识得到极大的提高,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极其注重保护和重视。第二、农民对土地的特有情结。在我国,长期以来,农民都是没有土地,只能给地主种地,而现在有了土地,那自然是十分的珍惜,一分一厘都是十分宝贵的。第三、小农思想作祟。虽然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受到长期的封建社会影响,小农思想在农村的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还是存在的。在历史及现实因素的推动下,村民喜建围墙就不足为奇了。

        二、围墙增多对邻里关系及农村和谐稳定的影响

        随着围墙的越砌越多,直接产生的明显后果就是相邻类纠纷的大量产生。主要牵涉到的就是通行、排水、采光等。通过现象看本质,村民大力修建围墙,主要还是对权利的不确定、不安全感在作怪。该类纠纷的特点是:1、涉及村民人数较多,有时一堵几米的围墙就会影响到整个村的村民的通行。由此造成的团体诉讼是数不胜数。2、此类纠纷很多牵涉到土地的权属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的处理,法院无权管辖,而当事人却大多选择诉讼途径来解决。3、此类纠纷调解难度很大。农民对土地的重视和爱护超出一般人的想象。

        此类纠纷的增多无疑是不利于邻里关系的和谐,极大的破坏了“三农”事业的发展,严重的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一堵堵墙不但割断了村民的友好关系,还阻断了村民的发展眼观。

        三、破解问题之道

        该问题牵涉到许多村民的切身利益,同时又牵涉到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只有将各个职能部门协调起来,才能有效的破解和防止该类纠纷的不断增多,光靠法院一家很难有所作为。

首先,政府部门要将农村的土地确好权,制作和颁发土地权属证明,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明确村民的自留地及承包土地的范围,明确各自界限。只有权属分明,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防止纠纷的发生。

其次,政府部门要大力引导村民搞规模经营。将现有土地进行有效整合,合理规划。大力加强新农村建设,改变群众的落后观念。

        再次,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应充分发挥村委会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该类纠纷中的能动作用,因为村委干部就生活在村民中间,对纠纷的来龙去脉及各个村民使用土地的范围比较清楚,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最后,人民法院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应及时裁判,有效维护村民的合法利益,增强村民的权利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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