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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领域防腐初探

时间:2022-06-02 13:49:01 浏览次数:

城市房屋拆迁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反腐败工作的 重点领域。近几年,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拆 迁量逐年上升,投入也逐年增加,成为拉动经济增长不可或缺 的重要支点。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管理 制度和约束措施不完善,从业人员不廉洁的问题呈上升势头, 拆迁领域的贪腐案件呈高发态势,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关 注,从源头上和制度上预防问题的发生。 是在城乡结合部,突击加层、搭建以增加补偿的现象普遍,而 基层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又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及时,有的甚 至默许,既增加了拆迁的工作难度,又增加了开支。有些地方 甚至出现了“拆托”,就是钻政策的空子,联手作弊。 (三) 以低补高 在老城区或商业集中的地方,利用“住改非”、“非改 非”参照经营性用房增加补偿的政策规定,将不符合规定的房 屋给予补偿,经办人获取当事人“好处”。 一、 房屋拆迁领域腐败的表现形式 (一) 无中生有 也就是虚构房屋,由被拆迁人冒领补偿款和申购安置房。 在现场管理和审核制度不严格的情况下,拆迁实施人员和被拆 迁人代表联手编造被拆迁房屋,由被拆迁人领取补偿款和申购 相应的安置房,然后上市交易,获取安置房与市场价之间的差 价优惠,由相关人员私分。 (四) 骗取安置 目前拆迁人对于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安置房价格 上都比同类商品房有一定幅度的优惠。对于拆迁补偿资金在契 税的减免上,国家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有 少数从业人员通过更改协议等变通手法,将安置房安排给不符合 条件的对象,骗取安置优惠,造成国家或被拆迁人利益受损。 (五) 操作违规 在动迁过程中,动迁人员违规操作或与被拆迁人串通一 气,违反拆迁操作规程。“一对一”商谈,或先确定总补偿 (二) 以小补大 将不符合补偿规定的违法建筑确认为合法补偿建筑。尤其 72 『城 乡 建 设』2 0 1 0 - 1 0 Real Estate ■栏目编辑/林爱庆 房地产业 额,然后找理由完善“协议”,造成违反政策,超额补偿,从 中谋取利益。 二、 房屋拆迁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 (一)前期调查工作不严密 拆迁前期调查工作是房屋拆迁的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补 偿安置的结果,调查不实或不细,对调查结果的认定缺乏制度 约束,都会给别有用心的人留下造假空间。尤其是国有平台作 为拆迁人或如开发区、园区之类的项目,大多数是由临时组建 的机构进行现场指挥,前期调查把关不严势必发生问题。 (二) 面积、 性质认定不规范 房屋面积和性质对房屋补偿的政策适用和补偿结果有直 接影响。根据规定和规范,房屋面积和性质首先应以产权登记 发证为准,其次是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认定,还有以一定 年份的航拍图为依据,再有就是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规定的认 定办法。除此以外不应再有其他认定机构和办法。而实际操作 上,有些项目为了加快推进拆迁,往往超越规定,现场认定, 造成执行政策上的不统一。 (三) 现场集体会办流于形式 拆迁工作矛盾集中、情况错综复杂,有些问题现有的政策 规定无法解决,集体会办、现场决策是解决问题的好形式。但 往往因会办决策机制不健全,出现会办“走过场”的现象。少 数别有用心的人会利用集体会办的形式,提供虚假情况,而使 违规行为合法化。 (四) 审查审核把关不到位 房屋拆迁周期长、环节多,设置必要的审核审查程序可以 有效控制违规行为的发生。严格把关是审核程序的核心问题。 实际操作中,相当一部分的拆迁人(或政府投资平台)往往过 分依赖拆迁实施单位或基层组织,对应当把关的环节过于宽 松,甚至形同虚设。 (二) 规范现场决策程序, 堵塞违规违纪漏洞 拆迁现场要有明确规范的决策程序,切忌出现多头决策 的现象。健全集体会办制度,形成会办意见和会办记录,杜绝 一人拍板。凡涉及现行政策规定以外的补偿项目,必须有相应 的依据,要防止乱开政策“口子”,造成项目之间的不平衡。 (三) 规范协议商谈方式, 确保补偿标准统一 动迁工作小组要规范运作,防止出现动迁人员和被拆迁 人“一对一”做工作。协议商谈应该循序渐进,切忌先定补偿 总额,然后找理由完善协议。应将补偿分成房地产评估价、装 饰装潢、附属设施、奖励和其他特殊情况等几个部分,分段商 谈,谈一步、定一步,最终达成协议。这样既可防止被拆迁人 漫天要价,也可防止动迁人员从中“搞鬼”。 三、 预防房屋拆迁出现腐败现象的对策 城市房屋拆迁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依法维护拆迁当事 人的合法利益。出现腐败现象对于拆迁行业发展是十分有害的, 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预防。 (一) 强化前期调查工作, 打牢规范拆迁基础 房屋拆迁实质是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房地产给予补偿和安置 的过程。搞清楚被拆迁房屋的实际状况是规范拆迁行为的基础 性工作。拆迁前期调查工作应当以拆迁人为责任主体,对被拆 迁范围内的房地产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调查摸底。除现状 调查外,还应借助产权登记、规划许可、航拍图等手段,使调 查结果真实反映实际情况。通过公示、公证程序,审核审查后 固定下来,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四) 公开公示补偿结果, 全面推行阳光拆迁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担心拆迁补偿政策不公平是被 拆迁人的主要心态。通过补偿结果的公开公示,可以从根本上 解除被拆迁人存在的“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前低后 高”等顾虑,提高拆迁行为的公信度,并将拆迁工作置于有效 监督之下,从而杜绝腐败现象,还房屋拆迁行业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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