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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三篇

时间:2022-07-22 10:07:01 浏览次数:

【篇一】

各村(社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庆、中秋两节将至,各类生产经营旺盛,群众出行增多,新冠疫情防控和秋冬季雨、雾、霾等恶劣天气安全风险叠加,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紧绷安全之弦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提前研判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针对性地制定预防管控措施,持续深入开展“两大一强”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片包保干部要进企业、入基层、到一线,亲自抓、亲自查,推动各项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严格监督检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等特点,突出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危险化学品、文化娱乐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方面。(牵头人:**,责任单位:镇公路站)要加强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突出“两客一危”、客渡船等重点车(船),强化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严查严打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风景旅游区等人员、车流密集区域安全管理,要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的重点管控。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牵头人:**,责任单位:镇安全办)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强节日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检查,加强储存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及油气管道人员密集高后果区的安全风险管控。要针对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即将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控和防范,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管严控在烟花爆竹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

建筑施工方面。(牵头人:**,责任单位:镇规划办)要对“两节”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和各项安全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消防安全方面。(牵头人:**,责任单位:派出所)节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防安全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巡查,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突出文物建筑和餐饮娱乐、宾馆民宿、大型商超、群租房、节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商业促销活动,进一步加大火灾风险防控力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其它行业领域。要加强城镇安全管理,强化城镇公用管线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水、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牵头人:**,责任单位:水利站、供电所);特种设备(牵头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校园、学生安全及宗教场所(牵头人:**,责任单位:宣统办);养老机构(牵头人:**,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工贸行业(以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危险工艺等为主)(牵头人:**,责任单位:经发办);液化气(牵头人:程登斌,责任单位:规划办);森林防灭火(牵头人:**,责任单位:农办)等其他行业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

三、强化值守,严格信息报送

(一)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上报的准确性、时效性。要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措施,开展针对性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广泛进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增强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人民群众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

(二)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负责将检查记录信息进行整理、收集,于10月8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安全办(纸质版和电子版,附带图片等资料)。

【篇二】

各施工、监理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做好我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处管工程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人员流动较大,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保持高度警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推动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要提前研判节日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风险隐患,制定预防管控措施,开展专项督查,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抽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落实措施、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秋冬季节及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进行专题部署,重点查找深基坑、高支模、塔吊、临时设施等安全生产及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要亲自布置,带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自查自改、即查即改,并认真做好记录,确保安全生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各工程科室要对各项目的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跟踪,确保检查工作不流于形式,确保问题查清、隐患查实,确保整改到位、验收到位。

三、强化协调调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完善细化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队伍、物资和装备,扎实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救援,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要加强节日期间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跟踪天气情况,切实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加大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四、严格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安全信息报送

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保证节日期间的正常生产,并统筹安排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重点部位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突发险情,要立即按照规定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节日期间,处各分管领导将带队对各项目的安全生产及值班值守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请各工程科室、各施工、监理单位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周密部署,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处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平稳过度。

【篇三】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增多。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我县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乡镇(街道办)、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9.10”事故教训,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检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

二、突出重点行业,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各乡镇(街道办)、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始终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作为重中之重,加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消防、城市运行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一)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驾驶员、营运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突出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的监管,突出国省道、农村等重点路段,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实行顶格处罚,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严格客运车站安全检查,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及有关乡镇要强化对房屋建筑施工、重点工程建设及市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条件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无证开工、监理不到岗行为。针对节日期间赶工期,加强建筑工程“防坍塌、防坠落”专项整治,决遏制深基坑、桥梁施工坍塌事故。对临时宿舍从业人员临时用电、用火、用气,建设单位要提前采取防护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监管。县公安局、教体局、文旅广电局、商投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学校、商场、市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监管,严防发生火灾、踩踏等事故;消防救援大队要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国庆期间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四)旅游安全监管。文旅广电局、市场监管局、有关乡镇要督促各旅游景点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地段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预警,做好游客安全警示工作。要加强旅游区的管理,对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措施。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抓好危化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加强企业动火作业提级管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票签批制度。认真做好各类设施、管道降温和维护保养工作。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加强防汛、防火、防爆工作,采取严格的防水、防火、防潮措施,防范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六)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要对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消除行业安全隐患。要突出市场、商场、医院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梯安全检查。

(七)加强其他行业领域的监管。国庆期间,正是秋收季节,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对辖区群众进行农业机械作业指导,杜绝农业机械操作带来的事故伤害。加强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民工出行安全监管,严查出租车超载、农用车非法载客行为;各乡镇、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要强化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特别是供水、供电、供气设备的专项治理,保障城市安全。

三、强化值班值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乡镇(街道办)、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从即日起至10月8日,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的,一律向县安委会主任请假。节日期间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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