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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

时间:2022-07-27 14:42:02 浏览次数: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学校、中学,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提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防范建设整体水平,确保全县学校持续安全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细化完善重点工作具体措施,加快推动全县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全面如期完成,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密切协作配合,强化阶段推进,措施落地生根,如期完成《行动计划》所列阶段性目标任务;围绕提升校园安防建设重点任务,全力推进联合护学工作机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定期通报会商机制建设,深化“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校园及学生安全防护网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校园智能建设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系统、科学、智慧、高效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形成部门联防、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新时代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二、主要措施

1、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各学校要严格对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有关校园安全管理职责任务要求,落实学校安全的主体责任和校(园)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风险防控机制。各派出所和学校要依据职责要求,分工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好学校安全监督检查的各项责任。

2、强化人防建设。各学校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保安人员,同时配备制式保安员服,防暴头盔、橡胶棍、自卫喷雾剂等安全防卫器材和应急处置装备。进一步规范保安队伍日常管理,确保保安员能够依法熟练使用防卫器材、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安防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经县政府同意,2020年4月,从退役士兵中选聘100名充实到学校安全队伍中。2020年底,公办学校专职保安配备率、配齐率达100%。2021年底,私立学校专职保安配备率、配齐率达100%。

3、加强物防建设。要严格落实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学生在校期间一律关闭校门,中小学危险品储存室、化学实验室等重要场所要符合建设规定,按要求安装防盗、防爆(双锁)门及悬挂式灭火器,保持室内空气通畅。2020年春季开学,全县学校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020年底,城镇及有条件的乡村学校,要在校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也可结合实际,选择设置石球、石柱(隔离桩)或拒马式护栏等设施。

4、深化技防建设。学校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必须实现全覆盖。中小学危险品储存室、化学实验室等重要场所还应按要求安装监控、门禁、紧急按钮、入侵报警装置。2020年底前,全县学校重点部位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并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和教育局监控报警的联网。积极推进智能研判预警响应处置“前哨系统”建设应用,探索“访客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等安全防范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建设应用,推动视频监控和紧急报警联网一体化建设,加强相关信息碰撞比对、深度挖掘和智能研判,有效推送有关信息并进行预警提示功能,实现应急事件防范处置提前预警。

5、细化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建设。完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门卫制度和校外人员进校登记或验证制度,要严格落实保安员查验证件、来访人员信息登记等制度,严禁无关人员、校外机动车、管制刀具和非教学用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6、健全联防共治工作机制。加强以公安民警为主导,协辅警、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安全岗”建设。2020年底前,城关镇辖区学校“安全岗”设置率达到100%;2021年底前,乡镇中心校、中学“安全岗”设置率达到100%。开展护学工作时,要佩戴护学显著标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落实人员职责,加强演练培训,做好应急工作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建立健全定期通报会商机制。对排查出的学校内部安全隐患,公安、教育部门通过联合通报、共同约谈等方式,督促学校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并采取必要的临时性防范措施。

逐步完成全县学校统一校园门卫室外观警务标识和室内制度上墙,标准样式为“xx派出所xx学校警务联络室”,绘制“已进入视频监控区域”等告知性和警示性标语。2020年底前,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局属学校全部完成;2021年底前,村小、民办学校全部完成。推广移动警务、微警务和“互联网+校园安防管理”的应用,提高校园安防工作效能,使校园警务室真正成为警校联动的“金名片”,成为校园安全的“稳定器”。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行动计划》是公安部、教育部立足现实需要和客观实际研究制定的一部纲领性、规范性文件,也是我县当下和今后一段时期校园安防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各校要抓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行动计划》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结合职能职责,制定任务清单、落实责任措施,抓好推进落实。

2、对标对表,抓好推进实施。各学校要认真梳理内部人防、物防、技防等安防建设现状,按“一校一册”建立校园安防建设档案,逐项标注达标情况和工作进度,切实掌握推进落实情况。工作中,积极联系属地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城镇、乡村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区域、不同类别达标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分层次分步骤整体推进,确保2022年前全面实现达标。

3、分工协作,凝聚工作合力。各派出所、学校既要明晰主体责任,又要紧密协作、加强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校园安防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对政策性、瓶颈性的难点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落实保障措施,尤其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将校园安全建设资金需求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薄弱环节改善计划资金和项目,建立学校安全防护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防护经费保障水平。

4、强化检查监督,保障工作落实。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将《三年计划》贯彻落实情况作为评价派出所学校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加强对各项安防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中,既要注重找问题、补短板,又要着力挖掘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实施。行动启动后,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将组成联合督检组跟进督导,并适时通报工作情况和完成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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