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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副局长工作报告

时间:2022-05-06 10:14:03 浏览次数:

用电副局长工作报告(摘要)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1、预计完成购电量5264万千瓦时。2、预计完成售电量5158万千瓦时。

3、预计完成购售损失率2.01%。4、预计完成趸售收入5842千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38千元。

二、营业分析

(一)购售电量变化分析:购售电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其主要原因是居民照明用电量的大幅增长。另外,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量均有所增加。农业生产用电量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养殖业的发展。

(二)购售平均单价变化分析:

1、购电平均单价较去年同期上升10.84元/kkwh,主要原因是:(1)自2004年6月25日起抄见电量执行的电价调整,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用电的趸售电价分别上调2.7、2.8、2.9分;(2)按辽电财[2005]123号文件,自2005年5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趸售电价中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商业电价均提高3.7

分/千瓦时,大工业电价提高2.6分/千瓦时。2、售电平均单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9.6元/kkwh,主要原因是:(1)自2004年6月25日起抄见电量执行的电价上调政策;(2)按辽电财[2005]123号文件,自2005年5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各类用户电价中非普工业、非居民照明、商业电价均提高4.1分/千瓦时,大工业用电电度电价提高1.3分/千瓦时,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提高4元/千伏安/月。

(三)损失率变化分析:购售损失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是:(1)合理配置变压器,提高变压器利用率,调整综合台变压器三相负荷平衡度。(2)结合去年高压电容器普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3)对负荷较大的10kv线路进行了改造。(4)加强了对电工的抄收管理工作。

(四)趸售收入变化分析:趸售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增加73.8万元。其主要原因是购售电量的大幅增长,多购增收额为57.3万元。购电力率奖励金额减少主要是由于自去年6月份起,购电费中居民照明电量不再收取力率电费造成的。由于自去年12月份,我局对100kva及以上大用户执行力率电费有罚有奖政策,因此力率电费收入增长不大。

三、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一)用电检查管理工作

1、上半年进行用电检查用户654户,其中高压用户219户,居民用户245户,其他用户190户,追补有功电量9660千瓦时、无功电量112401千瓦时。帮助宽帮砖厂安装投运无功补偿设备一组,检查低网损失率高的台区5个,查处漏抄、估抄、不抄表户17户,开除供电所电工一人。检查供电所职工用电交费情况54户,追补电费并处罚职工14人。

2、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适用并能指导我局用电检查工作的《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3、对全县矿业企业生产安全用电进行全面的检查,共检查矿业生产用户5户。

4、按培训工作计划,开展了用电检查员培训工作。

5、5月中旬开始了今年的营业普查工作。截止到6月末普查工作已经过半,100千伏安以上大用户的普查工作已经结束。

6、6月份完成了已到期用电检查证的换证工作,对换证和办新证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和培训工作。

(二)线损管理工作

1、管理降损工作

(1)制定《二oo五年线损工作计划》、《二oo五年全局降损节能计划》、《二oo五年线损员培训计划》、《10kv无功补偿管理办法》。

(2)年初结合每个所上一年损失的实际完成情况,经测算把市局的总指标分解到了各供电所,把指标的完成情况与经济利益相挂钩。

2、技术降损工作

(1)五月份万家供电所万家线杨孟分岐54#杆,砖西分岐31#杆,各投30千乏电容器一组,投运后功率因数由原来的0.81上升到现在的0.89-0.9之间,达到了无功优化补偿的目的。

(2)大风口线的主干线由原有的lgj-35更换到lgj-70,分支由原来的lgj-25更换到lgj-35,城郊线由原来的lgj-35更换到lgj-120,通过增大导线截面,减少了配电损失。

(3)调整变压器利用率。范家供电所跳石沟台由原来的100kva更换为20kva,永安上火沟台由原有的10kva更换为30kva,调整后的变压器达到了经济运行。

3、供电所线损规范化管理。

(1)各供电所在线损方面基本做到了规范化管理,各种资料齐备,并有专柜存放,资料具有连贯性。

(2)mis系统中线损统计功能局及各所都在应用,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合同管理工作

1、合同签订情况

(1)对于居民客户合同签订工作,上半年重点完成了新装用户的签订工作,达到实时签订率100%。

(2)低压动力客户主要是完成了到期合同的续签和新装客户合同的签订工作,签订率达97%。

(3)10kv高压客户,上半年完成了到期合同的续签和新装客户合同的签订工作,对于产权分界点难以确定的未签订的客户,经多方努力也完成了部分合同的补签工作。

2、对高压供用电合同文本进行了修订,实现了格式合同向非格式合同的转变,使合同文本更具可操作性。

3、于5月12日开展了合同员培训,重点学习合同签订的规范化和档案管理逐步实施微机管理,使之有效的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4、加强供用电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

(1)出台《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2)对供电所的合同签订及履行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指导。

(四)电费回收工作

购电制的全面实施和ic卡表的广泛应用,从根本上保证了电费的及时回收。自7月份起,改变用电科催费、财务科收费的电费收缴方式,采取用电科制票、财务科收款的电费收缴方式,并且要求各供电所每月子表发行电费全额上缴,各所滚动资金全部由财务科管理。

(五)电价执行情况

加强对基层所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管,及时下达上级有关电价调整的文件,经常与供电所工作人员就电价问题交换意见,加强对基层人员的指导作用。

6月份综合电价和两费收取标准调整,涉及面广,我局非常重视。接到文件后,我局立即召开了电价调整会议,全局及基层所电力营销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决定6月份发行结束后,组织人员到各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六)mis系统的应用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供电所的微机维护工作和对操作人员的指导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营业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增供扩销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增供扩销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措施。做好用电政策宣传工作,重点做好与其它供电企业毗邻区域的增供扩销工作;实施销售收入考核制度,年终将对各所超出销售收入指标部分予以奖励。截止6月份,售电量增加528万千瓦时,增容2360kva。

(八)供电所规范化管理

加强了我局客户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坚决做到国家电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加强供电营业所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九)计量管理工作

1、电能计量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辽农用字[2002]44号文件考核办法要求,逐项落实,资料已全部归档。

2、上半年定换定校电能表14986只,定校46个关口表,定换定校100kva以上用户43户。

3、电能计量管理信息系统正安装调试,7月份推广应用。

4、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表已上报市局审批,4台计量标准已定价,合格证已存档,计量授权工作相关材料已上报县市两级技术监督部门。

5、预付费计量装置运行正常,及时处理事故,上半年装ic卡表18套,累计安装343套。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由于资金困难,抄表器尚有100台的缺口,有8个供电所未能使用抄表器抄表。

2、自6月份起,我局专台用户全执行目录电价,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情况较为复杂,仅凭产权难于界定,望上级部门给出较为具体的指导意见。

3、目前,网户线、西甸子线无功存在欠补,电容器已经到位,将尽快投入。

4、部分高压供用电合同产权分界点难以划分确定,给合同签订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5、供电所规范化管理资料种类繁杂,存在大量冗余资料,应适当清理、重新归类,望上级部门给予指导。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1、按计划完成各项用电经营指标,并争取有所突破。

2、进一步加强线损管理工作,确保线损指标的完成。

3、尽快实现储蓄购电的试点运行,目前正在与邮政局协商。

4、加强调价后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电价政策的落实。

5、完成各类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做好续签、补签工作。

6、加强实抄率的检查工作,协助供电所做好对电工的抄收管理工作。

7、提高对用电检查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各级用电检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完成用电检查月报表的上报工作,真正使用电检查工作发挥作用。

8、进一步加强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尽可能把管理资料的整理同实际相结合,真正起到管理规范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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