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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成立以来工作大总结

时间:2022-05-22 10:21:01 浏览次数: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工作总结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01年12月成立以来,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不断强化药品、医疗器械打假治劣工作,不断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2005年3月至2009年6月,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职责,2009年6月1日后积极开展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实践和丰富科学监管理念,着力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大自身建设力度,开创了监管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强化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建设  

(一)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  

局班子带领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树新风、强作风、兴思茅”、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队伍思想进一步解放、观念进一步更新,素质进一步提高。多年来,局班子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加强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对市局及县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安排部署,都能及时组织学习和讨论,制订相应的贯彻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每周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学习,坚定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抓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技能培训,紧紧围绕增强素质、提升能力,加大干部队伍建设力度,造就一支业务精良的执法队伍。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及《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构建学习型机关,通过检查学习笔记、组织考试等方式检查学习效果。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派人到其他单位跟班学习,多次开展典型案件讨论,依案说法、依法评案等活动,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学历教育,1名同志参加了自学考试,已经通过了全部课程,2名同志参加了网络教育。通过大量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加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三)抓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  

按照省、市、县政府要求的在行政机关开展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我局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传达学习相关文件材料,认真抓好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局行政效能不断提高,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制定了AB角工作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缩短餐饮服务许可审批时限、协管员检查现场的便民措施、政务信息公开、推行电子政务等工作有效落实,不断规范我局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转变服务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了机关自身建设。  

二、立足本职,不断强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一)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  

1.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药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把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贯穿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始终。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社会宣传,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安全用药能力,每年都要利用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纪念日、“3· 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技活动周和法制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日,组织执法人员走上街头、深入乡村学校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设点咨询、印发传单、悬挂横幅、展示和销毁假劣药品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识别假劣药械的基本常识和安全用药知识,增强群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的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识真辩假,正确消费,2009年1月依托**药业有限公司开展了“清理家庭小药箱、安全用药保健康”公益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  

2.抓好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我局始终坚持把搞好从药人员培训作为提升药品经营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每年对所有药品从业人员开展集中培训一次,为提高培训效果,每年都对培训内容进行认真筛选准备,培训过程中使用电教投影仪进行施教,使培训更加生动形象,培训效果明显提高。09年改变传统的集中培训模式,组织业务骨干分别对县城4个药品批发企业从药人员进行分批培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培训内容,培训的针对性更强,培训效果更加明显。我局要求所有从药人员必需先培训再上岗,我县药品经营从业人员受训率达到100%。  

3.注重对企业的帮助指导,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在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初期,我局共开展GSP认证培训17期,通过培训提高企业药品管理水平,在工作中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药监工作方针,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监管与发展并重,多次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从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环节指导企业规范管理药品,不断完善设施设备,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企业顺利通过GSP检查验收,在后续管理过程中,我局注重对企业GSP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药品经营管理水平逐步规范。  

(二) 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管理模式,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便捷的购药环境  

1.局领导班子注重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管理制度,药品市场秩序健康发展,药品经营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序开放药品经营市场,积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我县药品经营企业由2001年的1户批发企业和15户零售企业增加到目前的4户批发企业和105户零售企业,市场经济规律广泛运用,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均通过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验收,为防止验收后回潮现象,我局每年均对药品经营企业执行GSP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不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通过多年的努力工作,我县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分类管理、购进验收、按月质量检查等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药品经营企业在数量增加的同时,管理水平和药品质量明显提高,在市场竞价作用下药品价格大幅下降。  

2.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对县城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对乡镇所有药店和所有卫生院的日常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对全县村医和药品专柜有计划的开展检查,确保三年之内检查覆盖率达100%。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评价性药品抽验工作,确保评价性抽验结构合理、覆盖面广、突出重点,近年我县评价性抽验的合格率均为100%。  

3.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不断规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医疗机构是群众看病购药的主渠道,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一些医疗机构在药品管理方面存在着设施简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药品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为此,我局结合全县实际,于2006年与县卫生局共同下发《关于在县乡村医疗机构内开展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建设的通知》,出台了 “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方案、标准,方案从人员、设施、制度、服务等方面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多次动员全县所有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对愿意创建的医疗机构,我局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协助医疗机构进行硬件改造和资料完善,目前我县3家县级医疗机构都通过了“规范药房”验收,有7个乡镇卫生院和7个计生服务机构通过了“规范药房”验收,有10个村卫生室通过了“合格药房”验收,通过开展“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活动,使我县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和使用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4.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药品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实行不良行为记录通报制度,每年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信用度低的企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三)药品两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构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网。根据上级关于建立药品监管网的工作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于2006年3月,联合县卫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的请示,同年5月,县人民研究后同意使用“ 4050” 政策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协管员。构建村级食品药品监管网在2007年以前,由我局直接聘用乡村医生担任村级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但经过运行后发现,村级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直接由我局聘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管理面太大;二是与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联系脱节;三是上下联运难以有效运行。为此,自2008年起,我县村级信息员聘用和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聘用和管理,信息员直接与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发生联系。现在全县每个行政村都设有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主要由村班干部或乡村医生担任。  

2.制定管理制度,加强对协管员的管理。首批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上岗后,我局及时制定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奖惩规定,联合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行文下发执行。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负责乡镇食品(生产加工及餐饮)药品(乡镇药店、乡镇医疗机构及村卫生室)的监督检查,要求每月对乡(镇)主要集市的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1次监督检查,对村级医疗机构、学校食堂及餐饮户每季进行1次监督检查,每季向我局报送1次工作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协管员无行政强制权,仅有检查权、指导权和报告权。为保证村卫生室不使用过期药品,我局于2008年特别制定了乡村医生过期药品自愿上交的规定,协管员在发现村卫生室有过期药品时,动员乡村医生自愿上交,由协管员造表收集后上交我局集中销毁。村级信息员工作职责为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行政村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  

3.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村级信息员的管理模式。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为乡(镇)不在编聘用工作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在 2009年6月1日 以前,同时接受我局、县卫生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管理与业务指导, 2009年6月1日 以后,由于《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县卫生局和我局职能的调整,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业务工作主要接受我局及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为协管员工作提供必要条件(部分乡(镇)安排了办公室,主要设在乡(镇)劳动就业服务所),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检查督促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也结合乡(镇)实际安排协管员一些临时性工作,在重大节庆活动时,安排协管员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我局在每年对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责任目标考核时,同时对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信息员的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具体由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进行联系,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有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目标书,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考核。  

4.“两网”建设取得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增强了乡(镇)人民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责任意识。由于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为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人员,在县级相关部门安排工作后,乡(镇)人民政府都要安排协管员开展工作,工作开展不好,协管员有责任,食品药品安全乡(镇)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也得不到落实,乡(镇)人民政府也有责任,从而增强了乡(镇)人民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二是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做。在未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前,虽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责,但有分管副乡(镇)长,而无具体做事人员,自设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后,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到了有人管、有人做,进一步落实了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延伸了监管触角、弥补了监管人员不足的困难。乡(镇)、村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做到了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弥补了县局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问题四是实现一网多用,充分发挥了监管网的作用。我县在监管网建设上,不只是建立药品监管网,而是把药品监管、餐饮监管、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整合在一起,实现了一网多用,充分发挥了监管网的作用。五是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由于建立了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加强了对农村餐饮业、食品加工业、食品小作坊、农村药店、村卫生室的监管,使我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农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次数明显减少,在药品质量上,村卫生室乱进药、使用过期药品现象明显减少,药品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5.不断完善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为群众购药提供便利。我局以完善和规范药品配送网络为重点,按照合理布局、公平竞争的原则,鼓励企业直接配送药品进乡到村,积极支持批发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建立乡村药品零售网点,设立村级药品专柜,我县目前有乡镇药店73户,有村级药品专柜38户,通过有实力企业直接向农村供应药品,简化了中间环节,保证了农村药品供应安全、便捷、经济、有效。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逐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其它违法行为,不断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是我局的重要职责,我局坚持把开展稽查打假和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主要措施,按照“打防并举、纠建结合、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推动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严格按照上级安排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先后开展了单批号药品、中药饮片、药品安全、曲马多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药品流通秩序、角膜接触镜及护理液产品、含兴奋剂药品、中药注射剂、药品医疗器械、非药品冒充药品、非典、甲型H1N1流感防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特殊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行动,每次专项整治行动都必须有方案、有检查重点、落实检查责任、有整治结果。  

2. 2004年以前的工作以监、帮、促为指导方针,工作重点为帮助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提高药品管理水平,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为主要工作任务,多次深入企业开展培训和现场指导,指导企业开展GSP认证工作,开展了“单批号”药品清理行动,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清理的大量的“单批号”药品,有效净化了药品市场。2005年以来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强化了对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验等打假治劣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积极推行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及时准确地掌握案件线索,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对违法行为做出处罚。从建局至今,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0余台次,检查涉药单位20000户次以上,查处违法案件246起,查获涉案假劣药械2928个品规,上缴案件罚没款64.7万元。其中 2007年一般程序案件16起,涉案假劣药械71个品规,涉案金额6万元,罚没金额16.5万元;2008年一般程序案件30起,涉案假劣药械76个品规,涉案金额 6万余元,罚没金额20.8元;2009年一般程序案件10起,涉案假劣药械15个品规涉案金额3万元,罚没金额16万元。近年来,邮购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案件均在我县发现并处理,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同时震慑了制假售假违法分子,净化了我县的药品市场。通过努力,各种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被依法取缔,药品经营和使用行为逐步规范,药械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用药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人大、政协、政府对我局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五)加强技术监督,提高抽验靶向性  

我局在药品抽检工作中,注重发挥药学专业人员的特长,广泛收集相关信息,在完成市局下达的抽验任务的同时,注重提高药品抽验的靶向性,每年药品抽验的不合格率都在28%左右,特别是可见异物抽验不合格率达65%以上。  

(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  

我局在办公楼一楼显要位置设立了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我局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十项承诺等,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在大门口设置举报箱,自觉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和机关工作效率。多次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依法行政知识及国家局关于行政执法案件败诉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明显强化,办案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在案件办理工作中,从立案、调查、处罚到最终结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实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恰当、文书制作规范。在行政处罚前,先由局法制人员对证据、程序、适用法律进行内审,我局在执法工作中还没有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等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当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做到有章可循。先后妥善处置了“齐二药”事件、“欣弗”事件、刺五加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等多起药害事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甲型H1N1防控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不受伤害。  

(八)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2006年以前,药品不良反应主要由医疗机构报给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06年普洱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对我县开展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培训,我县医疗机构35名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医务人员参加了培训,并明确了药品不良反应直接报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局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于2007年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人员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督促和指导工作,通过我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我县2007年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6例,2008年收到55例,2009年增加到75例,我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和质量都比以前有了大幅度提高,为药品再评价工作收集到了第一手资料。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通过我局多次与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取得主管部门支持,每年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行督促考核的结果,是我局工作人员多次开展培训、多次催报的结果。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我县于2005年5月成立了由17个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我局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是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重大案件查处职能,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管理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监管模式,先后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制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二是每年组织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食品安全工作协调会和工作例会,了解各部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搭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2006年起,政府每年都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给予安排两万元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三是在每年元旦、春节、五一、中高考、中秋、国庆、县庆等重大节假日前组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节前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通过联合检查强化相关部门责任意识,构建科学监管体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四是年初分解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年中对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年终对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五是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妥善处置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六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向人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假劣商品识别方法,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约20000份,制作食品安全宣传展板1块,实施宣传10期,通过大量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七是在乡镇用“4050”政策设立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延伸监管触角;八是落实信息收集上报及发布、应急管理等工作制度共报送食品安全工作信息90余条,组织对乡镇开展了一期16名农村家庭宴席厨师师资培训,再由参加培训的师资对乡镇、村农村家庭宴席厨师进行培训,共培训农村家庭宴席厨师506名。  

(二)2009年6月1日之后,由于《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我局在食品安全方面由综合监管转化为对餐饮服务业的具体监督,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之后,我局及时接手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将原来履行的总合监管移交卫生局,在机构改革尚未完成,人员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餐饮服务许可。对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现场检查、发证等工作都已全面开展,目前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办证申请336户次,经审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260户次。  

2.对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我局将学校食堂和县城较大餐饮经营单位作为监管重点,对全县所有乡镇学校食堂、县城中小学及托儿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107户次。为保障重大活动饮食安全,分别于全县教育工作会、全市广电杯篮球运动会及2010年春季前对县城较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下达餐饮服务监督意见书26份。  

3.开展《食品安全法》培训,首先对我局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了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先入为主;对全县所有学校食堂负责人组织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有367人参加培训;对所有新办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探索餐饮服务许可便民服务。为方便乡镇餐饮业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乡镇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过程中,我局根据原食品卫生许可证办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程序》,并公布实施,为方便乡镇餐饮户办证,我局充分发挥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网络作用,对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及办证条件及程序培训,将乡镇餐饮业户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告知、现场检查工作委托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办理,乡镇餐饮业户在达到办证条件后,持申请书、健康证、现场检查达到标准后的检查文书到我局办证,我局在经过培训后可当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这样既方便了乡镇餐饮业户办证,又确保了办证的质量。  

四、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按照“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深入开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先后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云岭先锋”创建工程、治理商业贿赂、“树新风、强作风、新思茅”、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等活动,认真落实与市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不断提高队伍廉洁勤政的自觉性和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领导班子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一般干部做到的,班子成员首先做到,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一把手首先做到,从而不断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更深层次方向发展,我聘请人大、政协、法制局领导担任我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员,在网站、药店、办公楼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监督意见箱,制定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洁自律规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规定》、《**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等活动,及时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情况,如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有效杜绝了“吃、拿、卡、要、报”和“冷、硬、顶、推、拖”的不良现象发生。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大额资金支出、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五、夯实基础设施建设  

为解决我局无办公用房的困难,经局班子多次与政府协调,县人民政府于2003年9月同意以6.2万元每亩的价格在新城区划给我局土地2.8亩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取得土地后,我局办公用房于2003年11月立项,经招投标、地勘、设计等前期工作后于2005年7月开工建设,于2006年9月竣工验收,2006年11月份投入使用。我局办公楼建筑面积640M­­2,经审计部门审计主体工程造价61.04万元(含监理及前期费用),在主体工程完工后,我局建盖了车库、围墙、大门、花园及院子硬化等附设工程,附设工作总价20.4万元,彻底改变了借用办公用房的窘况。为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我局自筹资金购买了5台电脑、1台复印机、1套电教设备及办公所需的桌椅,办公条件大大改善。  

六、其他工作  

1.加强财务与固定资产管理。我局能够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资金使用和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资金活动情况,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和非税收入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具体规定。  

2.注重科学管理与能力建设。坚持科学管理,深入推进管理标准化和工作作风、效能机关建设,提高公文质量,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脚踏实地干事业谋发展,自成立以来,创造了很多成功经验,用“ 4050” 政策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农村家庭宴席厨师培训、与相邻县局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工作成绩得到了市局的认可;突出重点,注重归纳,抓好法规与安全知识、工作成效、动态和典型信息宣传工作,基本实现“电视里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网络上有信息、群众里有口碑”的宣传效果。2007年上报工作信息35条,采用18条,2008年上报工作信息23条,采用9条,2009年上报工作信息25条,采用10条。  

七、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充分做好药品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又积极参与并努力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与公安部门签订责任目标书,强化安全保卫工作,安装红外线雷霆报警系统,配备24小时值班手机,安排男同志轮流24小时值班。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及扶贫工作,每年选派1名同志参与新农村建设,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扶贫村购置课桌椅100套,购置学习高低铁床60张,投入资金5万余元。  

在市局和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在局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我县的药品市场不断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发展壮大,市场越来越活跃,人民群众购药看病越来越方便,企业的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看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企业的培训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药品从业人员素质、企业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医药市场秩序还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药品分类管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现象尚未得到彻底治理,药品市场整治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总之,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许多问题和不足,离各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干事创业,不断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提供保障。  

   

 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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