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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住房公管中心纠风工作总结

时间:2022-05-26 13:14:01 浏览次数: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攀办发〔2010〕41号)文件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8、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的牵头单位。按照市纠风办《关于报送2010年纠风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牵头任务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与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银监局、人行**分行、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单位协同配合,切实履行了牵头单位的职责,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跨上新台阶。

    一、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李向前负总责,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张治文具体负责,综合部为纠风工作的工作机构,各部、各办事处各负其责。

    二、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一)组织自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管委会的要求成立了自查工作组,对管理中心各部、办事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强。部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办理流程、所需资料不够了解。二是执行“控高保低”政策规定,特别是执行“保低”缴存政策力度不够。还有一部分单位和职工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部分职工未按最低缴存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住房、矿区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四是服务有待进一步改善。在简化贷款办理流程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进行现场服务批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面还有差距。

    (二)加强对审计和自查问题的整改。针对2009年度省财政厅专项审计出的问题和2010年市财政局专项资金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内部会计核算管理,更正和补充凭证附件30多张,解决内部会计核算凭证记录和附件不规范等问题;二是积极与受托银行和软件开发商协商,正在开发软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逾期贷款进行明细核算;三是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保低”政策规定,对超过今年最高月缴存金额958元的30个职工进行了纠正,金额约6万元。对达不到最低缴存额70元/月的200个职工进行了补缴,金额2.8万元。

    (三)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对住房信贷的调整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批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20%提高到50%;暂停第三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利率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的规定。

    (四)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管理中心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按照《**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查贷款申请和提取申请资料,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合法合规和公积金贷款按期回收。一是管理中心贷款审批领导小组在贷审会上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批,全年共有24户485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未获通过;二是加强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今年共催收逾期老大难8户,收回贷款36712万元;三是对不符合个人住房贷款要求的楼盘“丽攀高速”东区安置房和十九冶温江集资小产权房不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在贷款初审环节,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458户,10534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五)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效监督,加强监督和审计,尽到了监管职责。

    (六)完善监管信息系统。按省建设厅的要求,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进行了完善,按要求及时上报了监管数据。让省建设厅能适时监控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营情况。为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市财政安排资金采购了项目贷款运行监管系统所需要的硬件设备,落实了开展试点工作的日常经费开支渠道,公积金中心与电信、移动两家网络运营商联系协商,已于6月15日实现了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经试运行测试,公积金项目贷款运行监管系统软件、硬件及网络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技术要求。

    三、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规章制度

    管理中心结合我市实际已经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操作流程和规范。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已责成管理中心结合《**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目前已经完成各项规章制度的修改。

    四、推进民主评议和效能热线,加强行风建设

    (一)按照《中共**省建设厅党组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川建党组〔2009〕31号)和《关于印发<**市2009-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通知》(攀纠办)〔2009〕12号)要求,管理中心制定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履职、服务、效率、公开、廉政”五个方面的政风行风管理中心召集全体职工进行了内部评议,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区分管领导、服务对象单位负责人、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员、专家学者进行了外部评议,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归纳梳理形成评议意见建议,并将评议意见建议向各部门、办事处负责人“面对面”反馈。

    (二)抓机关效能建设。管理中心按照全市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提高行政效能活动的要求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管理中心制定和落实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周召开一次贷款审批会议,15个工作日内办结所有贷款手续并发放贷款,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职工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明显改善,管理中心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职工群众普遍感到满意。管理中心连年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被省建设厅评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先进单位。

    (三)参加“效能热线”直播节目。按照市效能办的安排,今年9月3日管理中心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效能热线”直播节目,热心解答听众提问和政策咨询,对效能热线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解决。

    (四)认真回复和办理市长信箱。管理中心今年共收到市政府办转来的市长信箱15份,均为政策咨询类问题,管理中心主任亲自在市长信箱上签意见,相关责任部门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了回复。

    (五)全面推广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管理中心在去年与建行、工行、市商行联合,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要求经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所有银行都了开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目前中国银行**分行和农业银行**分行已进行了前期的联名卡准备工作,至今年9月末已发行公积金联名卡8万余张,方便职工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和还贷。

   (六)抓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中心党组每年制定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安排意见》并与各部门、办事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结合管理中心实际,认真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五、主要不足

    政务公开工作还待进一步深化,公积金管理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考核的机制还待进一步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为重点,继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按照**市2011年度纠风工作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更大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督促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各自职责,抓住关键环节、善始善终、务求取得成效。

   (二) 继续组织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三个管理办法,结合审计、财政等监管部门发现的问题,组织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边查边改。确保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工作合法合规,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完整。

   (三)继续抓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管理。一是继续加大“控高保低”政策规定执行力度,力争2011年底之前已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除困难企业外全部达标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积极做好闲置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为推动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做好灾后重建购房、煤碳采空区沉陷区、棚户区和城区棚户区安置房建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继续做好由管理中心自办抵押贷款工作,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自办抵押担保贷款的数量。

   (四)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我中心已经修改完善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充分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住房公积金纠风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今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政策法规,进一步发挥好管委会的决策作用,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领导,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改善职工住房上的作用,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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