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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防汛应急预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4-05-06 16:40:02 浏览次数:

公路防汛应急预案第1篇为切实做好我局公路防汛工作,充分做好做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战备,并在突发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实施防汛抢险,将水灾对公路的破坏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保障汛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路防汛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公路防汛应急预案

公路防汛应急预案 第1篇

为切实做好我局公路防汛工作,充分做好做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战备,并在突发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实施防汛抢险,将水灾对公路的破坏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保障汛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公路养护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防汛责任,加强防汛措施,科学指挥调度,把公路防汛工作做得更好,实现“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公路防汛抢险工作,区局成立公路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公路站成立负责所管公路防汛工作相应的组织结构,切实做好迎战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具体要求

(一)各科室、各公路站要站在对公路财产高度负责、对公路安全畅通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大洪、抗大汛的准备。

(二)要切实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一旦发生汛情,各单位抢险队伍要无条件服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遣,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把防汛工作抓死、抓实、抓出成效。

(三)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汛情。局防汛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分工,坚持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掌握汛情,做到汛期期间值班无空岗,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在汛期无值班人员,无领导值班或巡查不及时,延误抢险时机或造成大损失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当事人的责任。

(四)防汛工作实行行政负责人负责制,遇有险情或接到上级抗洪抢险的任务时,各科室、各公路站负责人及抢险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和投入抢险工作,对已发生的水毁路段和桥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修复,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尽快成立公路汛期抢险队伍,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险情,规划方案《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准备防汛石料、沙袋、雨布、铁锹等物质,做到机械、人员、车辆和物资“四落实”。早准备、早检查、早预防,确保水毁发生后,抢险物资能及时到位,以最快速度抢修通车。

五、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1、进行汛前检查,彻底清除隐患,提高公路综合防汛能力。在主汛来临前半月,对全区干线公路、桥梁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危桥、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采取有效的`加固维修措施,并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坚决杜绝各类公路重大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道路日常巡查工作,高度重视山区公路防汛工作,长抓不懈。对于所辖公路的桥涵、透水路基和泥石流、滑坡体、塌方、落石、沉陷路段及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当水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执行24小时派人值守,对行道树歪斜影响行车的要及时处理,保障道路正常通行,对短时间不能疏通的水毁要立即组织修筑临时便道、便桥,尽一切可能确保公路运输安全通行。

3、抓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提前将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渡汛。特别是在河段进行桥梁施工的工程,要进行详细的防汛检查,尽快把施工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段,责成施工单位制定防汛预案并督促落实,确保施工人员和物质安全。

4、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专人每日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汛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与电台、报社、电视台等多家传媒界密切配合,积极营造防汛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人民群众的支持并自发义务参加防汛抗洪劳动。并适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道路通阻信息。

六、严格值班制度和汛期报告制度

坚持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把手负全责。汛期内要安排昼夜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实负起责任,遇有较大汛情,公路断交和重大灾害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尽快抢修通车。按照市局要求严格汛期旬报制度,发生汛情的特殊时期,一遇险情随时报告。

七、实行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设备使用正常,值班车辆运行良好,对玩忽职守、遇险而退,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路防汛应急预案 第2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洪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防汛抢险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防汛工作,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的危害性,维护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资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决执行国家有关防洪抢险的法令法规,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整个施工期安全渡汛。抢险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实施责任区段划分,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形成项目全员防洪防汛的局面。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防止队在建工程和既有房屋的危害,确保汛期安全施工以及行车设备安全。

四、实施原则

1、防洪防汛高于一切;

2、抢险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3、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4、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5、严格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五、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

组 员:xxx、xxx、xxx、xxxx、xxx

值班电话:xxxxxxx

(2)、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xxxx

值班电话:xxxxxxxxx

2、防洪料具:

水泥:
1吨 砂子:5方 油毡:1卷 塑料布:1卷

潜水泵:1台 铁锹:6把 洋镐:3把 草袋子:50个

3、现场应急小组主要职责:

(1)组 长:制定应急处理预案,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调动各班组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等资源。

(2)副组长:接报险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协助组长工作,负责指挥协调水毁现场的具体指挥,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3)办公室:确保与公司防洪领导小组以及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成立现场通讯联络组、物质保障组、应急抢险组、善后处理组、原因调查组等险情水毁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5)险情事故发生后,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公司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险情水毁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6)对于已经报告的险情水毁抢修进展情况,要随时续报。险情水毁抢修完成24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报应急指挥部。

(7)水文气象组每天密切关注气象局预报的天气及沿线河流的水文情况,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

(8)通讯联络组工作人员应当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负责内外的通讯联络,要配备通讯联络工具,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人员伤亡及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9)应急抢险组工作人员要配备抢险装备,在汛期要确保保持随时待命状态,各类抢险车辆保持油料充足、运行良好。一旦汛情到来,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受伤人员,解救水困人员。

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人数的损失,千方百计地做好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工作。

(10)物质保障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处理工作需要,负责抢险防汛物资的保管、发放。配足雨衣、雨鞋、水泵、照明、镐铲、草袋、绳索、沙石等抢险用品及绷带、担架等医护用品;
预先设置紧急疏散的安全通道和安全场所,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现场人员能得到及时疏散和安置。

六、险情水毁应急与救援

1、当得知发生险情水毁或收到水灾险情水毁呼救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应急处理险情水毁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险情水毁发生后,现场应急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到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3、到达现场后,各险情水毁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在现场应急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能立即开展工作。

七、险情水毁报告

险情水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险情水毁的时间、地点和项目部。

2、发生险情水毁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水毁情况、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险情水毁原因、性质和初步判断;

4、险情水毁抢修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险情水毁抢修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险情水毁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八、防洪防汛重点检查监控内容

现场应急小组要实行严格的汛前检查、汛期监控、汛后复查的检查监控制度。安排专人分工负责,对现场的临建设施、基坑设施、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

1、临建设施

临建设施包括:职工驻地、办公用房、加工场地、库房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临建设施的安全状况,如有裂缝、倾斜、变形、沉降等现象,及时采取加固、翻修,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拆除重建;
暴雨天气必须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查;
随时观察风雨对临建设施的影响、损害情况,及其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可能对临建造成的破坏,如有危险立即将临建内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2、 基坑设施:

基坑设施包括:基坑临边防护工程、基础施工、土石方开挖以及光电缆等地下埋设物。

监控人的责任:随时观察基坑边坡有无出现裂缝、滚石、坍塌等现象,基坑支护有无变型,基坑临边毗临建筑物、结构物的变化情况;
对毗邻站台、暖沟、临建设施的基坑设施要重点检查监护;
如若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对危险区域进行封闭,撤离人员停止施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派专人值班,严禁无关人员接近危险区域,并立即上报;
汛期过后对基坑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3、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

九、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

十、具体应急实施措施

1、将不宜在雨期施工的工程提早或延后安排,对必须;

2、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
排全隐患后,方可施工。

3、临时用电

临时用电包括: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

监控人的责任: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类临时用电设施、配电线路,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确保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各类配电设施的防雨设施防护完好;
暴雨天气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准备好应急照明器材。汛情过后,对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施工。

十一、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十二、具体应急实施措施

1、将不宜在雨期施工的工程提早或延后安排,对必须在雨期施工的工程制定有效的措施。晴天抓紧室外作业,雨天安排室内工作。注意天气预报,作好防洪防汛准备。遇到大雨、大雾、雷击和6级以上大风恶劣天气,应当停止进行露天高处、起重吊装等作业。暑期作业应当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作业的场所应当采取通风和降温措施。

2、做好施工现场的排水

(1) 根据施工总平面图、排水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规定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施工工地排水畅通。

(2) 应严格按防汛要求,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沟;

(3) 若施工现场临近高地,应在高地的边缘(现场的上侧)挖好截水沟,防止洪水冲入现场;

(4) 雨期应设专人负责,及时疏浚排水系统,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5) 土石方挖填作业区,杜绝出现明显的凹凸现象,并始终保持一定的泄水坡度,不允许有积水,雨后如出现积水的区段,尤其是正在作业的施工面应及时排放。切忌挖填区土石方被雨水浸泡,在施工区及施工区域边沿结合周边的施工环境和地貌设置施工排水沟与截水沟和集水坑,并与拟建的排水沟、周边的沟、渠、河道有机的结合应用。做好整个施工场区内的排(防)水系统建立在降水、排(抽)水工作。

3、运输道路

(1)临时道路应起拱5‰,两侧做宽300mm、深200mm的排水沟;

(2)对路基易受冲刷部分,应铺石块、焦渣、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或者设涵管排泄,保证路基的稳固。

(3)雨期应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处应及时修好;

(4)场区内主要道路应当硬化。

4、临时设施及其他施工准备工作

(1) 施工现场的大型临时设施,在雨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应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严防水冲入设施内。选址要合理,避开滑坡、泥石流、山洪、坍塌等灾害地段。大风和大雨后,应当检查临时设施地基和主体结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雨期前应清除施工现场多余的弃土,减轻压力。

(3) 雨后应及时对坑槽沟边坡和固壁支撑结构进行检查,深基坑应当派专人进行认真测量、观察边坡情况,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支撑结构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4) 雨期施工中遇到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等情况时应当停止土石方机械作业施工。

(5) 大风大雨后作业,应当检查起重机械设备的基础、塔身的垂直度、缆风绳和附着结构,以及安全保险装置并先试吊,确认无异常方可作业。

5、按照安全值班表每天最少有一位管理人员值班,发现灾情及时向有关防汛部门汇报,同时项目经理及施工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以便发现汛情时,值班人员及时与其取得联系,保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指挥防汛。

公路防汛应急预案 第3篇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正全面展开,为确保安全渡汛,保障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要求,现将做好当前农村公路防汛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防汛工作

经省、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降水量将比常年偏多2成,汛期将有1-2次台风或热带风暴影响我市,防汛形势比较严峻。各养护站、交管所、各参建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防大汛”的准备,认真做好当前防汛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措施

(一)各养护站、交管所、各参建企业,要迅速建立防汛责任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养护站站长、交管所所长、各参建企业经理是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二)各养护站要立即对重点路段、桥梁、涵洞、边沟进行排查,及时进行疏通,确保排水畅通;
各参建企业进场后要做好汛期施工、用电等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汛期施工方案及应急保障措施,配备保障设备及物资,确保汛期施工正常。

(三)各交管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防汛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各养护站要建立重点路段、桥梁、涵洞、边沟监控台帐,责任到人,制定汛期道路巡查方案,加强道路巡查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对重点路段、危险桥梁进行封闭,以免因洪水冲毁路桥,造成群众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参建企业要随时掌握天气情况,加强防汛检查,进行防汛应急演练,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具体要求

(一)各养护站、交管所、各参建企业于7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防汛责任制度、值班表、养护重点监控部位的人员落实情况、参建企业的汛期施工方案及保障措施报市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二)各养护站、交管所、各参建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天气情报的收集预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三)市交通局将分阶段对各单位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开展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公路防汛应急预案 第4篇

为切实做好我局公路防汛工作,充分做好做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战备,并在突发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实施防汛抢险,将水灾对公路的破坏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保障汛期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公路养护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防汛责任,加强防汛措施,科学指挥调度,把公路防汛工作做得更好,实现“确保汛期公路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公路防汛抢险工作,区局成立公路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各公路站成立负责所管公路防汛工作相应的组织结构,切实做好迎战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具体要求

(一)各科室、各公路站要站在对公路财产高度负责、对公路安全畅通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水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大洪、抗大汛的准备。

(二)要切实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团结协作的原则,一旦发生汛情,各单位抢险队伍要无条件服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调遣,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切实把防汛工作抓死、抓实、抓出成效。

(三)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汛情。局防汛领导小组,要根据工作分工,坚持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掌握汛情,做到汛期期间值班无空岗,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对在汛期无值班人员,无领导值班或巡查不及时,延误抢险时机或造成大损失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当事人的责任。

(四)防汛工作实行行政负责人负责制,遇有险情或接到上级抗洪抢险的任务时,各科室、各公路站负责人及抢险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和投入抢险工作,对已发生的水毁路段和桥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修复,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四、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尽快成立公路汛期抢险队伍,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险情,规划方案《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准备防汛石料、沙袋、雨布、铁锹等物质,做到机械、人员、车辆和物资“四落实”。早准备、早检查、早预防,确保水毁发生后,抢险物资能及时到位,以最快速度抢修通车。

五、全面检查、突出重点

1、进行汛前检查,彻底清除隐患,提高公路综合防汛能力。在主汛来临前半月,对全区干线公路、桥梁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危桥、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采取有效的加固维修措施,并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坚决杜绝各类公路重大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道路日常巡查工作,高度重视山区公路防汛工作,长抓不懈。对于所辖公路的桥涵、透水路基和泥石流、滑坡体、塌方、落石、沉陷路段及其它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当水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执行24小时派人值守,对行道树歪斜影响行车的要及时处理,保障道路正常通行,对短时间不能疏通的"水毁要立即组织修筑临时便道、便桥,尽一切可能确保公路运输安全通行。

3、抓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汛工作,提前将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渡汛。特别是在河段进行桥梁施工的工程,要进行详细的防汛检查,尽快把施工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段,责成施工单位制定防汛预案并督促落实,确保施工人员和物质安全。

4、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专人每日收听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雨情、汛情,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与电台、报社、电视台等多家传媒界密切配合,积极营造防汛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人民群众的支持并自发义务参加防汛抗洪劳动。并适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道路通阻信息。

六、严格值班制度和汛期报告制度

坚持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把手负全责。汛期内要安排昼夜24小时值班,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实负起责任,遇有较大汛情,公路断交和重大灾害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组织力量尽快抢修通车。按照市局要求严格汛期旬报制度,发生汛情的特殊时期,一遇险情随时报告。

七、实行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设备使用正常,值班车辆运行良好,对玩忽职守、遇险而退,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路防汛应急预案 第5篇

第一节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公路部门应对暴雨、洪水、台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防汛抗台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二节 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 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防汛(台)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制定措施、调动资源、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科、计养科、机材科、财务科、办公室、路政分局、安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气象掌握、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抢险救灾、交通保畅等工作。

2.2 各单位防汛(台)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防汛(台)的防灾宣传、预防、预警、应急响应、灾情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以及市局防汛(台)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在灾情面前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受灾地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设施。

第三节 应急响应

3.1 防汛(台)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气象部门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台风预警等级,防汛(台)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IV级(蓝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至7级并可能持续;

III级(黄色表示):指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至9级或阵风9至10级并可能持续。暴雨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I级(橙色表示):指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至11级或阵风11至12级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以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I级(红色表示):指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已经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暴雨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以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3.2 应急准备

3.2.1 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防汛抢险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防汛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灾情,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汛息,随时做好防汛抗台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沟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洪水、台风等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 响应措施

(一) Ⅳ级蓝色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台风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台风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灾情,要指挥到位,措施有力。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台风情况,分析台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传达省市领导、相关部门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示、要求及会议精神,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防汛(台)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3)检查

各单位要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
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
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被台风吹落砸到过往车辆、人员。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主要领导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灾情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二)Ⅲ级黄色应急响应

在Ⅳ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
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
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注意用电管理。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加强对未来可能受台风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广告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需要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防汛抗台准备工作。

(三)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在Ⅲ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台风影响区域靠海一线所有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
内陆地区要根据台风进展适时停工,并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必要的加固和防护,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
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灾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易受台风侵袭的现场实地,检查、监督防汛抗台准备,支援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在Ⅱ级台风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钢桥构件随时起运;
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必经通行路段,并设置告示牌。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防汛抗台工作。

第四节 应急处置

4.1 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受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灾情;

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灾情;

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灾情;

特大灾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灾情。

4.2 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灾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灾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毁情扩大

发生一般灾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灾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灾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警示牌,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灾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灾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水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格修复工期。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灾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灾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灾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灾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限。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
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灾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水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灾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灾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灾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灾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灾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灾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部门。

第五节 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预警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 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福州公路政务信息网公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发布。

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水毁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台风气象即时动态短信。

(二)报送内容和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水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拟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水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

(三)报送时限

各分局水毁信息均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公路水毁统计报表的填报时限分别为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水毁统计报表应在24小时内将填报。

(四)事迹宣传

各单位应及时收集抢险救灾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与相关照片、视频资料,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做到防毁抗灾与宣传报道工作同步进行,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门防汛抗台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防汛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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