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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制度必备10篇(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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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制度第1篇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信用制度必备10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信用制度必备10篇

企业信用制度 第1篇

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6、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企业信用制度 第2篇

1、定期组织企业中层以上人员进行合同法律法规学习,每季度学习计划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并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学习内容。

2、企业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法律法规学习。信用(合同)专兼职管理人员需经过合同法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3、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和信用(合同)管理有关人员要定期组织活动,结合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企业信用制度 第3篇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企业信用制度 第4篇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1、各有关部门的合同专用章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2、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3、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4、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

5、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6、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企业信用制度 第5篇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一、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二、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专、兼职信用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三、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负责人及信用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参与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员通报。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员。

2、考评时间: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应得分

企业信用制度 第6篇

第一条: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习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董事长、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诚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营、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及专职诚信管理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

3、公司分管诚信工作的负责人,部分分管诚信负责人及诚信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诚信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第二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一、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开展诚信建设活动,建立良好的信用制度和诚实、守信的约束机制,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防御市场风险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为创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二、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的主要内容:

1、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为用户提供优质产品;

2、遵守《建筑法》《招投标法》和《合同法》,认真执行武汉市一系列有关建筑企业的行为规范,依法合理承揽工程任务,不违法转包和分包工程业务;

3、承接工程不盲目压价或无理抬价,工程预决算不弄虚作假,合理取费,据实决算;

4、做到文明施工,注重环境保护,抓好安全生产,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加强质量管理,做到不擅自修改设计、不偷工减料、不无证上岗、不违规操作,保质如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认真执行回访保修制度;

6、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7、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追讨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垫资款等各种债权;
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偿还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债务,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9、严格用工制度,关心职工生活,加强职业培训教育,提高全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如期发放职工工资,为员工办妥失业、医疗、养老等各种保险,做好企业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10、依法纳税,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三、开展企业诚信建设的方法:

1、宣传发动,引导员工投入企业诚信建设活动中来。通过各种会议、讲座和培训,在企业中广泛宣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增强企业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提高守信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建章建制,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建立和完善一整套从工程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职工教育等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诚信管理体制,增强企业守信自觉性。

3、建立企业内部征信机制,收集整理好企业日常发生的涉及企业各个方面的信息,用文字和表格形式加以集中,便于及时反映和宣传企业,提高企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和影响。

4、教育企业内部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充分重视企业诚信建设,要认识到诚信是生产力,良好的信誉是企业综合素质的体现,是企业进入市场“通行证”,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建立诚信建设自评自查制度,定期检查诚信建设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为创品牌企业作不懈的努力。

四、组织保障:

(一)建立领导机构

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分管经营副总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负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商议、决定、协调处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二)纳入财务预算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逐步投入的原则,编制工作经费计划,纳入财务预算,确保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三条:诚信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了企业诚信工程建设方案的有效贯彻与执行,经研究决定成立诚信管理部,公司经营副总万小启为诚信管理部分管领导,任命鄢志刚为诚信管理部负责人,杜少芳、卢群为专职诚信管理工作人员。

一、诚信管理部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诚信管理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处理好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追讨工程拖欠款和工程垫资款等各种债权;
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及时偿还拖欠的材料款及其他债务,。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诚信管理工作,支持诚信管理部开展工作,解决诚信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诚信管理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诚信管理案例评析会;

(2)制定、修订本公司诚信政策、诚信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诚信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5)协调与经营、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诚信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6)定期向诚信管理负责人汇报诚信管理情况。

(7)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诚信管理工作。

4、工程技术部的主要职责

(1)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洽谈、起草和签订工作;

(2)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封标、开标,填写《投标评审表》,收集保存评审记录,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及时与顾客沟通。

(3)负责评审工期的合理性、可行性;
技术要点的合理性、可行性,施工技术措施实施的可行性;

(4)负责评审顾客对质量要求的标准和质量保证能力;

(5)负责评审材料、施工机具供应方式和保证能力;

(6)负责评审工程设计变更条款和竣工结算方式。

5、财务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工程技术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配合企业诚信管理机构做好诚信管理工作。

三、诚信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诚信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诚信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

4、考核部门

诚信管理部为公司诚信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5、奖惩方法诚信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
获奖者以精神奖励为主,并分别给矛适当的物质鼓励。

(1)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都中产生;

企业信用制度 第7篇

一个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应包括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职能、信用管理政策、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等。

1、信用管理部门一个良好的信用管理部门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信用管理部门在利益上能独立于销售业绩奖惩而提供自己的意见;
信用经理在权责上能协调销售经理与财务经理在管理理念上的冲突,信用管理人员在业务上能提供专业化的观点和方法,信用管理部门的操作能被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所接受。

目前,国内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大多分散在财务或销售部门,或直接由财务部门负责,或直接由销售部门负责,因而缺少明确的信用管理目标和职能界定。为了强化信用管理工作,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从事专门的信用管理工作,并协调财务和销售部门之间的关系。信用管理部门应由独立的信用经理负责,同时企业还应设立一个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信用监控委员会,负责领导和考核信用经理。此外,企业还应相应制定信用监控委员会、信用经理和信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以明确各自的职责。在实务中,可以考虑将信用管理部门设在销售部门办公,因为销售人员和信用管理工作联系非常密切,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2、信用管理职能设立了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就要明确其管理职能。信用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客户信息管理职能。即全面收集并定期更新客户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和交易记录;
建立和维护能按多种方式检索的客户数据库,并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财务和销售等部门提供客户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和分析服务。②客户信用分析职能。即定期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做出科学的分析、评估和决策,③应收账款监控职能。即以账龄分析为基础,多角度分析欠款记录跟踪整体的欠款规模和各客户的动态欠款水平,并以此为据调控企业整体的信用政策。④拖欠账款追收职能,即通过债务分析技术对逾期账款进行原因诊断和收款策略调整,以有效处理拖欠账款。

3、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具体表现为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地建立客户考核档案,充分发挥信用管理人员的专业才能,使企业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达到既从与客户的交易中获得最大收益,又将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的目的。

4、信用管理政策

赊销是市场经济中企业为加强竞争扩大销售,开拓市场而选择的一种商业信用,而信用管理政策是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选择信用管理政策时,一般需要考虑应收账款占用水平,市场竞争程度,产品销售状况、信用管理能力及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管理政策一般由三个要素构成:①信用标准政策。信用标准即评价、证实和判断客户信用状况的标准,一般包括客户的品质、偿债能力、财务能力、提供的担保品和经济情况等五方面内容。②信用条件政策,包括确定合理的信用期限政策和合理的现金折扣政策。③收账政策。企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宽严适度的收账政策。

5、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很多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只注重事后的强行收账,而缺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以科学手段防范交易风险,规范赊销管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市场竞争力。

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账龄管理、跟踪管理和考核管理等内容。其中应收账款的考核管理是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人员制定一套应收账款考核指标,如平均收账期、应收账款回收率、坏账与销售额的比率等,并对每项指标制定一个考核标准,依据考核标准确定不同的奖罚比率,进而确定对各个销售人员的奖罚额度。

企业信用制度 第8篇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企业信用制度 第9篇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
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守则。

第六条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客户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健全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十三条遵守信息安全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承诺。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嵊州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企业信用制度 第10篇

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

3、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信用(合同)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5、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6、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7、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8、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9、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10、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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